只是,那恨在爱面前
就显得太过渺小而不堪一击
丝毫不能动摇那份爱你的决心
————————————————
那些无话不说的曾经有多漫长,如今看来就有多么的短暂。
我们就像两条无限延长的平行线,仅有的距离却让我们永远都无法交集在一起。
不过,这样也挺好,至少没有像相交线那样遇见后便是背道而驰。
我每天都在劝自己该忘了你,可我做不到,想念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它是个无底洞,唯有你的出现才能将它暂时性的填补。
大学四年是我们最快活的一段时光,我们一有空就向KTV杀去,三天两头就是一泡一下午,很多时候只有我们两个人,可于我们而言却是再好不过,因为两个人都是麦霸,人一多就要开抢,所以我们总是喜欢两个人去泡K,这样谁也不用和谁抢。
你的歌我基本上都会,而我的歌你也大多都爱,所以我们总是一人一段地唱,副歌就一起合,合得多了那默契都快赶得上凤凰传奇了。
我们可以从王菲唱到周杰伦,从林俊杰唱到张学友,从中文唱到英文,什么歌都合得来。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一口气点了3遍《死了都要爱》,那种经历实在令人难忘,一开始两人都还勉强上的去,之后就开始破音了,到最后直接是乱吼上去的,结果三遍下来嗓子都要冒烟了,两人喝了三大壶白开水也没缓过来,倒在沙发上冲着对方傻乎乎地笑着。
已经很久没见过你那样放得开的笑了。
你唱歌一向都是好听的,声音很磁性辨识度很高,压抑的嗓音参杂着一种独特的英伦风情,所以我很喜欢听你唱英文歌,像是在听上一世纪旧收音机的压抑女声。
每次听你唱歌时我总是笑话你,一旦你唱起歌来身上那股隐藏的网红气息就扑面而来。然后你总是笑着来揍我。
也很久没听你唱歌了。
这几天我一直都在循环薛之谦的《绅士》,那满怀无限感伤的歌词像是为我独家创作的一般,将我背影里投射出的仅有的孤独与悲伤无限放大。
“我只能扮演个绅士,才能和你说说话。”
黑压压的天空不知何时被云层给覆盖了个严严实实,远方传来一阵又一阵闷雷声,我偏头望向身侧仍是心不在焉的你,轻声道:“好像,快要下雨了呢……”
“轰隆隆……”
“我送你回家吧。”
你闻言,随即抬头望着我,我哪里会不知道下一秒从你嘴里说出的会是怎样令人心寒的话语,比你抢先一步在嘴边比了个噤声的手势:“嘘——别拒绝我,最后一次,别再推开我了,好吗?”
面前是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当对面的指示灯由红转绿时,我将右手伸在你的面前:“最后一次,你还能向以前那样,给我只左手让我牵你到马路那头吗?”
我想起了那有些遥远的回忆,从前的我有个坏毛病,总是习惯在过马路时不由分说就牵起你的手,甚至是在之后你有了男朋友之后,我还是会习惯性地去牵你的手,打打闹闹地走过一条又一条的人行道。
而你总是那样神经大条以为我在跟你开玩笑,却忽视了我的视线飞快穿梭在车流之间,有车辆快经过时就握紧你的手,等道路比较空旷时再牵着你的手飞快行走,嘴上仍是在和你喋喋不休。
可现在呢;我们的距离仅在你眉间皱了下,就迅速还原成了原本无比陌生的路人的样子。
叶莳,你真的,很绝情。
我突然开始恨你,恨你那颗总是对我一人冷漠无情的心,恨你从来都不曾在意我的感受,可最最痛恨的,却是那些痛苦全都来源于那颗始终爱你的心。
只是,那恨在爱面前,就显得太过渺小而不堪一击,丝毫不能动摇那份爱你的决心。
我一把从背后抱住了你,不顾你大力挣扎,用尽所有的温柔去抱紧你,仿佛要将你嵌进身体。
“你真的很无情。”
有什么滚烫的东西透过衬衫灼烧着我的皮肤,刺得眼底的酸楚翻腾不息。
鼻尖传来你头发上淡淡的清香,我颤抖着指尖,时隔许久,再次触摸那熟悉而又陌生的发。掌心的温度还和当年一样,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在此刻静止,我想永远都这样抱着怀里这个我爱的、也将会是我这一生唯一深爱的人,从此,再也不放开。
“让我抱抱你,像朋友那样,安静地抱一会,就一会儿。”
我忍不住用双唇亲吻了一下你的头发,双手环住腰身的力道也渐渐弱了下去。
没人知道我有多么的恋恋不舍,我连仅有的一句“想你”都得克制,一个拥抱的尺度也要把握分寸。从头到尾,我只能以一个永远保护着你的绅士身份,才能陪伴在你的身边。
那么,你就当作是刚认识的绅士,不经意间,闹了个笑话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