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深港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在原有县内、县际、省际班车客运和包车客运经营资质的基础上增加公交客运经营资质,向行业管理部门申请增加公交经营许可资质,负责镇村公交和农客班线运营,实行公司化经营。
2.完成泰和至禾市、泰和至苏溪、泰和至沙村、泰和至灌溪、泰和至苍岭、泰和至上模、泰和至南岗口等7条镇村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购置56台新能源电动车投入运营,其中车长8.1米新能源电动车50台,车长6.6米新能源电动车6台。
3.原有农村客运班线车辆仍然按原许可线路经营,不得超载,可适当调剂少数农客车辆到农村客运支线上运营,满足更多群众的出行需求。投入镇村公交线路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按公交车的模式公司化运营。
2.完成泰和至禾市、泰和至苏溪、泰和至沙村、泰和至灌溪、泰和至苍岭、泰和至上模、泰和至南岗口等7条镇村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购置56台新能源电动车投入运营,其中车长8.1米新能源电动车50台,车长6.6米新能源电动车6台。
3.原有农村客运班线车辆仍然按原许可线路经营,不得超载,可适当调剂少数农客车辆到农村客运支线上运营,满足更多群众的出行需求。投入镇村公交线路运营的新能源公交车,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按公交车的模式公司化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