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少吧 关注:1,649贴子:26,988

回复:良少文 爱你在心口难开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顶,板凳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35楼2017-02-07 14:33
收起回复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17-02-07 21:52
    收起回复
      我在他的家中住下,他的父母倒也和气,虽然诧异我是一个长相特殊的女孩,但是也没有阻拦,甚至待我如亲女,给了我张府表小姐的名分。
      张良就是一个发光体,轻而易举改变了我的生活,我的思想。我可以安心的在他的保护下,单纯的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我开始变得天真,不去思考人性的污浊点,我喜欢上了对他撒娇,喊他良哥哥……习惯了……
      习惯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因为当你有一天无法再次习惯的时候,你就会不知所措。这是很久以后我的认识……
      在张良家中住了整一个月的那天,我看到了一个蓝发少年,他坐在树枝上,对着我邪魅一笑,眸子深沉闪烁,“少少,你好。我们之后,一定会再相见的。”
      他施展轻功离开,我当时不由得惊叹:那蓝发少年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好的轻功,将来定非池中之物。
      他应该和我一样,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吧……因为他的眸子,隐藏着极深的情感。还有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我晃了晃脑袋,不去想这些事情。
      反正这些年来,我什么事情没有经历过?还怕些什么?事情发生时,总有解决的办法,何必提前苦恼呢?
      轻移步伐,我还是喜欢去那花园看那一丛木槿花。
      每天中午,我就可以看到练功或读书回来的张良,我们会两个人独处,他总是给我看些好玩的玩意儿,他教会了我放纸鸢,还会陪我赏花赏月。
      有时还会看到极易害羞的宁陵,亦步亦趋的跟着张良,我大着胆子调笑他是喜欢我们温润如玉的良哥哥,他红着脸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引得我和张良笑作一团。
      单纯简单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慢慢长大,十一年,我十六岁,他十八岁。
      我可以清楚的感觉到,我对于张良的感情,已不是当初那单纯的敬慕和感激。
      掺着了些什么,我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


      来自Android客户端37楼2017-02-07 22:21
      回复
        沙发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38楼2017-02-07 22:37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39楼2017-02-26 00:49
          回复
            楼楼加油哦,很好看的文章


            IP属地:辽宁40楼2017-03-03 21:59
            回复
              楼主还在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41楼2017-03-03 23:11
              回复
                张良家中来了客人,听闻是韩国的公主。
                公主吗?身份还真是高贵啊……哪里像我……
                良哥哥去陪她,我心中多少还是有些微微嫉妒的。我并不是圣人,七情六欲我都有。只是我不知道,那妒忌源自于何……
                是对那女子的身世,还是别的?我不敢继续深究。
                那女子好像被尊称为红莲公主。是个很妖媚的美丽女孩。她的笑容虽然天真也足矣魅惑人心。我的心里有些不安。


                来自Android客户端42楼2017-03-23 23:23
                回复
                  楼主怎么称呼?这里萍萍求认识


                  来自Android客户端43楼2017-03-24 00:03
                  收起回复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44楼2017-03-24 12:16
                    回复
                      还更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45楼2017-09-07 12:45
                      回复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6楼2018-10-09 09:49
                        回复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7楼2019-06-05 17: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