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p.weixin.qq.com/s/7DDwKqxjQIP9ZFN68__pPw本市农业人口自愿转为居民,并将户籍转到指定范围内落户的,享受如下奖励政策:
(一)购房奖励
1.自愿转户并购买本市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每人奖励2万元现金奖励。
购房奖励条件:
(1)原购买房屋要享受奖励政策的,必须是正规购买并拥有产权证的商品房,自建房、私下转让、购买的不予以奖励。
(2)购买商品房享受2万元转户奖励的,仅限于购房的户主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补偿款不得超过总房款的50%。
(3)2014年12月29日后购买商品房并转户的可以享受购房转户奖励。
(4)2014年12月29日之后购房并转户的外来人口原则上须在购买商品房的城区(城镇)居住、生活、工作才能享受奖励。
(5)购买商品房享受2万元奖励的,该套商品房15年内不得转让,若确需要转让的,经申请在退回奖励本金加银行同期利息后方可转让。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人口在城区落户,在本市城市规划建成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和土地测绘费。
(二)易地扶贫搬迁转户奖励
通过移民搬迁安置进城(城镇)的,在享受现有移民搬迁安置政策外,自愿转户的给予每户2万元的奖励。
(三)就业创业优惠
1.积极对符合条件、有培训意愿的人员每人每年开展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并且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后给予全额补贴(驾驶培训采取定额补贴方式)。
2.在职业技能培训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培训工种类别给予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从事个体经营的都匀市农业转户人员,可享受最高额度不超过8万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政府贴息贷款,贴息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对合伙开办企业的农业转户人员,可根据人数、经营项目和还款能力提供每个合伙人不超过8万元、总额不超过40万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政府贴息贷款,贴息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4.都匀市农业转户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参照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条件的,按适时优惠政策减免相关税费。
开办企业的享受三年内减免税收优惠,具体按适时优惠政策执行。
5.简化农业转户人员申办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条件外,对申办个体或私营企业的农业转户人员,只要凭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经营场地证明,即可核发营业执照。
在办理农业转户人员就业和企业用工手续时,除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四)社会保障优惠政策:
1.自愿参加城镇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标准凭缴费发票进行补贴,连续5年。
2.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市财政补贴,连续5年。
3.跟随父母一同转户的农业人口转户人员子女与其他城镇常住居民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已经在城区就读的,继续在原就读学校上学,但须补办城区户口。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可通过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设立助学金、实施扶贫帮困工程等方式,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4.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原都匀市农业人口进城落户后,保留农村原有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权益、计生政策及各项惠农补贴和民主权利。
(一)购房奖励
1.自愿转户并购买本市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每人奖励2万元现金奖励。
购房奖励条件:
(1)原购买房屋要享受奖励政策的,必须是正规购买并拥有产权证的商品房,自建房、私下转让、购买的不予以奖励。
(2)购买商品房享受2万元转户奖励的,仅限于购房的户主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补偿款不得超过总房款的50%。
(3)2014年12月29日后购买商品房并转户的可以享受购房转户奖励。
(4)2014年12月29日之后购房并转户的外来人口原则上须在购买商品房的城区(城镇)居住、生活、工作才能享受奖励。
(5)购买商品房享受2万元奖励的,该套商品房15年内不得转让,若确需要转让的,经申请在退回奖励本金加银行同期利息后方可转让。
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人口在城区落户,在本市城市规划建成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和土地测绘费。
(二)易地扶贫搬迁转户奖励
通过移民搬迁安置进城(城镇)的,在享受现有移民搬迁安置政策外,自愿转户的给予每户2万元的奖励。
(三)就业创业优惠
1.积极对符合条件、有培训意愿的人员每人每年开展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并且在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后给予全额补贴(驾驶培训采取定额补贴方式)。
2.在职业技能培训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培训工种类别给予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3.从事个体经营的都匀市农业转户人员,可享受最高额度不超过8万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政府贴息贷款,贴息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对合伙开办企业的农业转户人员,可根据人数、经营项目和还款能力提供每个合伙人不超过8万元、总额不超过40万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政府贴息贷款,贴息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4.都匀市农业转户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参照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条件的,按适时优惠政策减免相关税费。
开办企业的享受三年内减免税收优惠,具体按适时优惠政策执行。
5.简化农业转户人员申办企业注册登记手续。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条件外,对申办个体或私营企业的农业转户人员,只要凭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经营场地证明,即可核发营业执照。
在办理农业转户人员就业和企业用工手续时,除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四)社会保障优惠政策:
1.自愿参加城镇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市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标准凭缴费发票进行补贴,连续5年。
2.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农合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市财政补贴,连续5年。
3.跟随父母一同转户的农业人口转户人员子女与其他城镇常住居民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已经在城区就读的,继续在原就读学校上学,但须补办城区户口。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可通过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设立助学金、实施扶贫帮困工程等方式,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4.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原都匀市农业人口进城落户后,保留农村原有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权益、计生政策及各项惠农补贴和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