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了能在自己房中欣赏远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4万元。两年后,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丙,乙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丁。问丙的地役权有什么作用?
PS:只是我们民法老师留的作业,自己做分析,我大概就总结出所谓的有什么用就是一下方面
1.丙能不能不让丁盖房子
2.如果丁盖了房子会怎么样?丙能不能让丁把房子拆掉?丙能不能要求赔偿?如果赔偿是基于什么?
最后我还想问一句,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不是解决,甲乙签订的合同效力问题(这个合同的效力对于丙丁还有没有用)
PS:只是我们民法老师留的作业,自己做分析,我大概就总结出所谓的有什么用就是一下方面
1.丙能不能不让丁盖房子
2.如果丁盖了房子会怎么样?丙能不能让丁把房子拆掉?丙能不能要求赔偿?如果赔偿是基于什么?
最后我还想问一句,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不是解决,甲乙签订的合同效力问题(这个合同的效力对于丙丁还有没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