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吧 关注:3,686,688贴子:98,922,158

回复:【故事人生】权当我不认识这个世界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他长得不怎么
也没多少优点
就是觉得他很好
但我宁愿
我们不曾相遇


来自iPhone客户端54楼2016-09-10 10:20
回复
    我两在床上打闹老半天后
    都各自沉沉睡过去
    第二天先醒呢
    看着他沉睡的面容
    我呆呆的
    只想停留在这一刻


    来自iPhone客户端55楼2016-09-10 10:23
    回复
      醒了呢,有点冷
      二月的气温还在冬季的印象里徘徊
      我和他躺着
      聊天啊说笑啊
      那是我和他说的最多话的时候
      现在想想
      我尽忘了当时我们聊了些什么
      总之很开心的样子


      来自iPhone客户端56楼2016-09-10 10:26
      回复
        中午12点左右我们慵懒的从床上爬起来
        准备出来
        可是又不想和他分开
        又没事做
        又不能回家
        我只能跟着他


        来自iPhone客户端57楼2016-09-10 10:31
        回复
          出门还在下雨呢
          但是特别的冷
          于是他带我去一个比较暖和的地方
          ——网吧


          来自iPhone客户端58楼2016-09-10 10:34
          回复
            然后画风是这样的
            我两穿着单薄的衣服
            就是那种我是打底裤和牛仔衬衣还有一件外衣
            他是一件短袖和一件马甲
            就这样坚挺在飘雪的财富中心广场上
            打车


            来自iPhone客户端60楼2016-09-10 10:39
            回复
              等了很久才有一辆出租车啊
              然后他回宿舍
              我去朋友家
              他晚上就睡着了
              都没有去酒吧
              我也就更没什么玩常
              就去自己开个房睡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61楼2016-09-10 10:40
              回复
                后来他说
                “我是不是很没用?”
                “为什么这么说?”
                “我连自己心爱的人都没有陪呢。”
                “受宠若惊呀,没事啦,你也是我爱的人,你没睡好当然要好感休息啦。”
                他说对不起。


                来自iPhone客户端62楼2016-09-10 10:54
                收起回复
                  总是他在台上我在下面
                  对视 眉目传情 然后就笑
                  当时里面一歌手
                  是个胖胖的女歌手
                  唱功很好她叫杨薇
                  哦 忘了说了 那天在旅馆
                  我们神经质的打闹还给彼此互相种了草莓
                  你们懂的
                  第二天不得了啊
                  酒吧的人个个拿这个说事
                  还称呼我为小草莓 怪别扭的
                  我两一眉来眼去的话
                  杨薇如果在表演那她就会停下来
                  看看我又回头盯着他
                  说道:“小草莓小草莓~”
                  声音故作嗲样


                  来自iPhone客户端64楼2016-09-11 17:30
                  回复
                    我和他就会被搞的不好意思
                    哎呀,说起来也真是的 怪不好意思的


                    来自iPhone客户端65楼2016-09-11 17:32
                    回复
                      我记得我有一次喝多了,走折了。
                      把脚给扭了,扭的应该是挺严重的。
                      当时整个醉人都给疼醒了 wc
                      好多人来拉我,我好不容易才坐到沙发上
                      他下来看我,我都疼哭了
                      “卢彦春,我要死了……”
                      “你怎么了?”
                      “我差点给摔了,脚给扭了,要断啦!”
                      “来来来,我看看。”
                      他轻轻的把我腿抬起来放他腿上
                      慢慢的给我揉
                      我现在想起来真的模糊不清了
                      我记不得我当时心里有多安
                      我只记得这脚伤到现在还有后遗症
                      随时一按就疼 一崴就复发
                      随时让我想起他


                      来自iPhone客户端67楼2016-09-11 17:41
                      回复
                        我抽烟喝酒
                        但他不会说我
                        但不代表他不在乎我
                        只是他觉得,抽就抽呗,反正要嫁给我的
                        “我会驯服你的。”他说


                        来自iPhone客户端68楼2016-09-11 23:36
                        回复
                          时间日复一日啊
                          不是很久
                          但我还是很爱他
                          他也总是会故意气我
                          跟别的女的有点近
                          一般是跟他同事嬉戏打闹
                          还会看我两眼再继续
                          故意让我吃醋
                          我这人吧 要面子
                          没有亲眼看见对方和别的女的拉手亲嘴
                          我是不会计较的
                          这显得我庸俗


                          来自iPhone客户端69楼2016-09-11 23:40
                          回复
                            他还有个习惯
                            总爱和我闹
                            跟我说话玩闹的时候
                            用劲儿拍我 捏我肩膀 腿
                            然后我就瞅他
                            但其实心里没什么意见
                            喜欢的人做什么都好


                            来自iPhone客户端70楼2016-09-11 23:42
                            回复
                              可如果我啥都不说也太不正常了
                              然后我就等着他
                              凄惨的叫
                              然后痛苦的表情柔柔被他虐的地方


                              来自iPhone客户端71楼2016-09-11 23: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