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上天向来喜欢与我开玩笑。
下一秒,随着新娘的一声娇呼,她手上的镯子滑落了下来,叮地一声落在地上,顺着光滑的大理石地面向角落滚去,似乎挣脱了地面的强大摩擦力。
它滚着,滚着,终于在经历了漫长的跋涉之后,优雅地旋转了360度,倒了下来。
不偏不倚,倒在我的脚边。
新娘追寻着镯子的足迹,停在我面前,用她清澈地美丽双眼看着我,仿佛在说,请你帮我捡起来。
我没有动。
我根本没有办法动,因为所有人的目光瞬间投射在我身上,凝固了我的血液与神经。
脑海中仅剩的念头就是,逃吧,快逃。
啪。
脸上忽然灼烧起来,烧进了心里,就像被人扇了耳光。
墨镜掉落的那一刻,嘴里尝到甜甜血腥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真的被人扇了耳光。
在中的母亲一边大口喘着气一边对我吼叫着你居然还有脸回来!老人因为上了年纪连打人都变得吃力起来。
有人上去扶住她。可笑,我才是站不住的那一个,却没有人来扶我。
我没有反驳,只是静静地站在世人指责的目光中,被批判,被撕扯,被鞭笞,被毁灭。
我所有的一切伪装都被这一巴掌彻底击碎了。我像个孩子般使劲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奇怪,我竟不觉得丢脸,哪怕是像这样在众人面前被扇耳光,扇到流泪。
在中的母亲好不容易才顺过气来,她颤抖着举起布满皱纹的手指着我用嘶哑的声音说,你给我滚。
我说,好。
然后我拾起地上的墨镜,用力擦掉眼泪,挤开讶异的人群,冲了出去。
知道我真正难过的是什么吗?有一个人,只是在一边低着头站着,从头到尾,都没有看我一眼。
门口的媒体不知怎地得知了场内的骚乱,都疯狂地挤压着保安试图冲过警戒线。
跌跌撞撞跑出会场的我瞬间成为了落入狼群的羔羊,闪光灯的刺眼光芒,伴着记者们兴奋的呼喊,扎得我已经千疮百孔的身体,又一次鲜血横流。
我无力地遮挡着泪痕交错的脸,狼狈地挤开蜂拥而来的人们,低着头爬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
大叔,快走,求您了。我带着哭腔请求着。
司机猛地一踩油门,甩开了仍趴在玻璃上对着里面举着摄像机的,贪婪的人们。
我真的撑不住了。
车开出酒店的那一刻,我将自己蜷缩在后座上,咬着手臂,恣情地痛哭着。
我的哭喊充斥着出租车内小小的空间,撞击着四壁,反弹回旋。
我甚至能听见自己内心深处的哭泣声,回声一般,把我的灵魂拽向深渊。
手中握着的,是那副已经摔坏的墨镜。那是在中送给我的礼物。
碎掉的东西,就像碎掉的爱情一样,永远都修补不了了。
我哭累了,声音渐渐减弱,直到转为小声的抽噎。
司机大叔这才问我,你要到哪里去。
我低着头说,立华酒店。
我让司机大叔把车停在立华酒店旁边的一条暗巷里,然后递钱给他。
司机大叔一边回过头来拿钱一边对我说,我们一家人曾经都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
我一怔,又有一滴泪水落在钱上。
我说,谢谢。想了想又补上一句,对不起。
下车以后,我看着出租车渐渐远去,转身顺着暗巷向另一头走去。那里的嘉美酒店,才是我真正住的地方。
恋爱中的人们总是会想,如果有一天两个人分手了,会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
人们总是幻想,分手的时候说句,我们以后还是好朋友。不论真假与否,这都是最完美的一种方式。
而我们偏偏选择了一种最悲哀的方式。
【我们是怎么分手的呢?你对我说,我怎么知道那是不是我的孩子。而我对你说,你真他妈的是一个混蛋。】
我们就这样,在对对方的夹杂着爱意的恨意中,结束了我们两年零六个月十五天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