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多克。哦多克。最近疯狂的喜欢上了GD。喜欢他在舞台上画着浓妆酷炫狂拽的表演。喜欢他在台下的羞涩。喜欢他像孩子一样的笑容,喜欢他调皮可爱的性格,喜欢他作为领队的气质。喜欢他欺负弟弟和被弟弟欺负时的孩子气。喜欢他玩游戏时那么的认真和接地气。喜欢他的才华。喜欢他在任何时候的冷静。GD。。是那么能忍受。忍受饿,忍受累,忍受困,忍受热,忍受冷,还要忍受别人的指责与谩骂。任何一个人的成功绝非偶然。他所享受的都是他背后付出的数倍的汗水与泪水。作为普通人的我真不能说我能忍受他所忍受的。我已经掉入GD的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