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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凶器是凶手本身的血液加以凝固做成的冰柱!引诱被害人进入冷藏库的凶手,用那根冰柱从后背刺进去。而免洗筷子是作为支柱,就像拿着并欺凌的杆一样。然后凶手关掉店员,让冷藏库升温,这样冰柱就熔化炉,就不会留下什么证据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1楼2016-07-1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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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凶案
    爱莎一家卷入了一起凶杀案!凶杀案发生时,她家共有5人:爱莎、爱莎的丈夫、他们的儿子和女儿以及爱莎的哥哥。根据警察的调查与取证,获得以下线索:
    A.凶杀案发生时,有一男一女正在一家酒吧聚会。
    B.凶杀案发生时,被害者和凶手在龙城沙滩上相聚了。
    C.凶杀案发生时,爱莎的一儿一女有一人单独待在一边。
    D.凶杀案发生时,爱莎并不和她的丈夫在一起。
    E.被害者的孪生同胞并没有犯罪(杀人)。
    F.在年龄上,凶手比被害者要年轻。
    另外,在爱莎一家人中有凶手和被害者。
    问谁是受害人,谁是凶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2楼2016-07-1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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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惨死的服务员
      2月14日中午,一名男子被发现死在公寓里,发现时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无法获得准确的死亡时间,法医鉴定后认为案发时间应该是1月底到2月初之间。
      死者是某餐厅服务员,家境平平。据调查,死者从1月28日起就请假没来公司上班,在案发时间拜访过他的人只有他的女友、公司经理和他的一位做医生的好友。
      以上三人分别在1月30日、2月1日和2月3日来过死者公寓,以下是相关情况:
      女友:边说边哭,警官发现她右手手背有一条约5厘米的血痕。
      经理:曾经去过死者家,因无人,并没进门。讲述完他用右手拿出烟盒,点了一根烟,抽了起来,警官发现他的右手也有血痕。
      医生:因为死者曾经跟他说过身体有些不舒服,医生又刚好路过,就顺便过来看看,但好像没人就回去了。当警官和他握手告辞时,发现他的左手也有一道血痕。
      现在回到案发现场,死者趴在地板上,头向门口,背上有一条自左肩到右前臂的伤口,死者右手上的伤口较多,致命伤是最后插入腹中的一刀。死者家中异常凌乱,屋内所有现金、支票均被洗劫。
      请问,谁是凶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5楼2016-07-1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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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凶手就是左撇子,医生用左手跟警察握手,不一定说明他是左撇子,因为警察可能是左撇子,而且他也没有杀人动机;而经理右手拿烟盒,则说明他用左手点烟,所以经理是凶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6楼2016-07-13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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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凶手是打字员王丽。
          凶手先让老总吃下安眠药,然后用一根线,一头系在喷墨打印机的墨盒上,一头用胶带站在手枪扳机上。然后固定好手枪位置,让其对准老总太阳穴。接着在电脑里面,设置4点自动打印,然后自动关机。到了4点,电脑自己开始打印,打印机启动时,墨盒移动会自动把线拉紧,于是拉动了手枪扳机,然后,手枪的坐后力使得手枪掉落在地上,而线以及胶带被拉近了打印机中。这就是为什么要说明办公室是喷墨打印机,因为激光打印机做不到。
          因此,凶手是打字员,因为秘书不一定懂得打印机的工作原理。证据就是那根线,还留在打印机里面。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9楼2016-07-13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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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只是听怎么可能知道破门而入的人是用脚踹门,而不是用其他东西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1楼2016-07-13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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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杀是在一所监狱里发生的。这是重案监狱,戒备森严,所以除非是好莱钨大片里的人,否则没人能随意进出。而且犯人的所有东西都有遍号,鞋,衣服,并且这里不允许犯人带东西,就是说,这里的一切都由监狱安排好了。
                A,B,C,D是关在同一个房里的。那是间大房,里有四个小房做每人的寝室。一般ABCD四人都呆在寝室中,除非要去干活和有人探监时。
                这天,有人发现D死在自己的寝室中。因为寝室是没有锁的,所以只要是同房的人都能任意出入。固凶手就在A,B,C三人中。
                但是,D死亡现场灯是亮着的。而且D死前曾在墙上用红砖写了些什么,但已被人涂抹去了。D写字的红砖被扔出窗外,上面只有D的指纹。由于监狱未给犯人安排手套一类的东西,固确定凶手并没触摸那块砖。
                但D这样做,明显会让凶手灭口后擦去留言,因为他写得太明显了,凶手一眼就能看见。
                D死在晚上8:00到9:00间,A一直呆在寝室里。而B在七点时就因为上午的劳动问题而被拉去问话,直到8:30才回来,只后一直在寝室里。C是晚上8:35左右出去,因为有一个朋友前几天就预约今晚来看他。他和朋友去餐厅吃了些东西就回来了,此时已是9:30了。
                监狱里管理严格,外来人犯案为零,监狱里每层只有一个厕所和洗澡堂兼洗淑房,房间里只有一张吊床,一个脸盆,一张桌椅和一条毛巾。连换洗的衣服都不能放,它们都堆在洗淑室的柜子里。
                很好~~D留下了一个毫无意义的留言,但~~这也正是将凶手锁定为某个人的证据!监狱里没有刀,死者是被掐死的。
                那凶手是谁?留言的意义又是什么?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2楼2016-07-13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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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墙上的红土是罪犯抹掉的。不管是用什么抹掉的,罪犯身上一定有带有红土粉末、或者死者的纤维。
                首先检查ABC三人全身,有红土等证据者就是罪犯。
                如果三人均没有红土粉末,那么罪犯在杀人后一定清理过。而清理的唯一方法是离开房间,去厕所洗掉,或换上新的衣服等(因为浴室盥洗室厕所一体)。
                线索:
                A 第一点:始终在杀人现场,未离开过去厕所。
                B 第一点:8:30之后在现场,后未离开去厕所。
                C 第一点:8:35之后不在场,但可以去厕所。
                分析:
                若A杀人,离开房间时就会被C发现。并且作案时会被问话回来的B发现。有着两个不确定因素,这样杀人太冒险。并完全没有不在场证明。
                若B杀人,机会只有问话回来就去杀D。并不知道C什么很时候会回来,太暴露。并没有不在场证明。
                推测:
                C和D已有过节,D恐怕C会害他,案发前在墙上画好了“C”,并丢出窗外(监狱规定不能有异物)。
                C知道有人探监,并且见B被问话未回,知道这是个最好的机会。因为此时三人都在房间,均有嫌疑。
                此时C离开,不在场证明对AB最不利,C的嫌疑最小。
                8:30 B回房,C见AB两人均在寝室,出寝掐死了A,然后擦去了墙上的字。8:35离开房间去食堂,9:30回到寝室。
                这就是C的完美计划。
                但是完美的计划中的始料未及:墙上的字。是他没有想到的,所以只有毁灭证据(粉尘、纤维)。
                只有C有可能去厕所,然后毁灭证据。
                罪犯就是C。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5楼2016-07-1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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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古畑由于个性内向,热衷哲学,平时沉默寡言,当他热衷的哲学问题被傅真很刻薄的开玩笑,对他简直是何其大的侮辱,他蓄意报复傅真。而他又研究过犯罪心理学,经他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发现傅真跟宝宝山人有秘密来往,而且还是跟毒品有关系,于是他单方面拿此威胁宝宝山人为他办事,而另一方面,他经过观察,发现猎物Lucy在公园的时间段,于是就提早一个星期就把傅真的鞋偷来,开始计划……
                  宝宝山人当晚只是用重物击中Lucy的后脑勺,把她打晕(这也是古畑要他做的,他绝对不肯杀人)之后,古畑回家跟他妈打声招呼后,又不动声色的出去(由于饭已吃过,妈不会再打扰他,而且妈在看电视,平时也就不知道他儿子干嘛),古畑带着偷来的球鞋,先在河边观察宝宝山人把Lucy打晕后,继而出现掐死晕了的Lucy,之后把宝宝山人的脚印洗去,自己留下证据。然后就若无其事地回家,他妈一直以为他儿子一直在他房子。事发后,由于宝宝山人以为自己重击太重,误杀了Lucy,自己也有理说不清,想不开的情况下,拔枪自杀。
                  偷来的球鞋不知去向,呕吐物可能是由于古畑没有见过死状恐怖的尸体,一时不小心留下的东西,化验还没有出来,哈随便猜一下而已。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0楼2016-07-14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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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泰德打电话给海尔丁时根本没有上楼,他无从知道二楼藏书室的门到底是怎么样被打开的,而他在电话里却能准确说出是“门上的铰链下了下来。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2楼2016-07-1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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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X楼里发现两具尸体,是一对夫妇,他们死在自己的家中,是先后死亡,丈夫A先生的死亡时间是:下午5:00;妻子B小姐的死亡时间是:4:00,凶器是一把水果刀,刀上只有B小姐的指纹,家里的东西都被翻乱了,家中的财务也被洗劫一空,尸检报告是这样的:B小姐身中一刀致死,丈夫A先生身重6刀致死,但是6刀中的其中1刀的伤口是被处理过,止过血的。
                        死亡夫妇有两个孩子,一个是6岁大的儿子,还有一个是15岁大的女儿,当时那个六岁大的儿子躲在一边看到了整个案发经过,但是由于当时受到过度惊吓,不能开口说话了。
                        于是公安人员请来了专家,这位专家给那个小孩四张牌:一张JACK,两张QUEEN,和一张KING.这个孩子将一张JACK和一张QUEEN折了一下竖直的放在台上,令它们有站立的姿势;另一张QUEEN被撕碎了一点,然后平放在台子上,令它有躺着的姿势,最后一张KING,那个孩子把他撕的粉碎。
                        公安人员根据这4张各自不同的牌的各自不同的姿势,在根据各种情况的调查,终于查出了事实的真相。
                        请问,这不同的4张牌分别代表什么意思,姿势又是怎么回事(可以通过各自不同的理解得到不同的结果,也许会有很多推理的结果,只要符合逻辑);还有,事实的真相究竟是怎么样的?你们是怎么理解的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3楼2016-07-1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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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日C侦探接到一个案子,一个画家在自己的别墅被人杀了。于是C侦探赶去了这个别墅,询问了调查人员情况。画家被人用锋利的东西从背后中要害而亡。临死前将一叠画纸抓在了手中,C侦探仔细的研究了这叠画纸没有什么特殊,上面没有任何有意义的符号或文字。难道是画家还没来得及写下凶手的名字就死了?于是他开始调查画家的亲友,非常凑巧。
                          画家的女友正是他旧时的同窗好友,关系很不错,只是这几年没联系了。画家的女朋友告诉C侦探,她也是刚刚才被警方传唤过来协助调查的。之前由于跟画家关系不太好,已经数月没来过别墅了。她还告诉C侦探,据她所知画家跟另一个人共同效力一个公司,但是平时两人总互相排挤,所以闹的很僵。很有可能是画家的同事谋害了他。调查一直持续到晚上,大家工作了一天都很饿。
                          C侦探对画家的女朋友说这里有什么东西吃吗?她说:应该有吧,去厨房看看。于是画家的女朋友跟C侦探一起到了厨房,C侦探打开冰箱里面食物不少,但都是生的。C侦探暗想:画家可能天天在吃速食面吧,冰箱里的东西好象没动过?这人也真够懒的,怎么不请个佣人呢?C侦探还在犹豫吃什么的时候,画家的女朋友说:我帮你们煎几个蛋吧。说着就拿了几个鸡蛋去厨房里面了……C侦探自言自语到:我知道了!
                          聪明的你知道了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6楼2016-07-1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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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我说一句啊,我手机欠费了。。流量超额。怎么交还是欠费。。像我这种没WiFi蹭的三好青年。。。决定远离手机。。所以更贴没那么勤快了。。见谅。。如果有好心人帮我交话费我也不介意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7楼2016-07-17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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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钱的单身汉渥奇被枪杀。午夜他母亲在厨房里发现了他的尸体,立即报警。警方验尸断定死亡时间约在晚间10到11点之间。他的遗产将分给他的母亲和他的侄儿。这样他侄子是个涉嫌者。可他侄子说案发的那天晚上到次晨4点之间一直在他家的屋顶上拍摄天空的星,并提供了当时拍摄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标有"曝光一小时"字样的照片。看到照片上清晰的北斗星,名探霍尔对警局的探员们说:"去调查一下渥奇案发现场,他侄子摆脱不了嫌疑。"
                              为什么?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2楼2016-07-18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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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死者的侄儿如果把相机打开一个小时,那么所得到的照片不可能有清晰闪耀的7颗星。因为相机会随着地球的自转而移动,照片上的星相应呈线状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3楼2016-07-18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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