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出台《日照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办法中规定,凡在本市居住的男18周岁至60周岁、女18周岁至55周岁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按照规定承担义务植树任务。 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义务植树任务安排,因地、因人制宜,灵活多样,可以选择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一)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包栽包活; (二)每人每年完成相当于2个工作日的挖坑、育苗、整地、管护、种草、栽花等绿化任务; (三)每人每年完成2个工作日的其他有关义务植树的劳动。 本次颁布的《日照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09年2月21日颁布的《日照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