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称呼她,并非是她真的来自巴黎。
我发现她时,她正倚在墙上等待拍摄,一身墨绿色的及膝大衣,低头拨弄手机。放在模特这个圈子里,她实在算不上高,但辨得出,也是个骨架清瘦的。头发在阳光下,显出些干枯的黑。细看脸,也是标准的东方长相,圈子里青睐的那种。
我这样说来,在那个满是光鲜的环境里,似乎也没什么奇特之处。
可我为什么一眼就看见她?
大概是因为,即使她没有足够惊艳的颜色,也足够有让人遐想的细节,所谓山眉水眼,再透露出些厌世的意味,足矣与众不同。
我问身边人,有谁认识她。
“她吗?圈子里很有名的。”一个年轻女孩子说:“数一数二的巴黎通。”
我们这样说起来,好像在讲一个很遥远的事,好像她并不在我们眼前。
她是一直立志要做模特的,原因无他,就是对巴黎的那份狂热。她喜欢巴黎的一切,喜欢巴黎的建筑,巴黎的人群,巴黎的街灯,哪怕是街头的流浪汉,也因为醉生梦死的这座城市,有一种浪漫的落魄。她翻游记,收藏卢浮宫千奇百怪的剪影,每个月买上好几本昂贵又不贴切的时尚杂志,她觉得每次做一些这样的事,就距离巴黎更近了一步。
“所以,她选择了做模特。”我说。
“是啊,也不意外吧。”
我听说,她的英文名叫Paris,于是我就叫她巴黎。
也因为海明威的一句话,假如年轻时你有幸在巴黎生活过,那么你此后一生中不论到哪里,她都与你同在,因为巴黎是一席流动的盛宴。
她也一样,我遇见她,即便是平淡的时光里,于我,也是一席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