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我蹲在地府门口已经三天了,三天里我不断变换着姿势,以此来打发百无聊赖的时光。形形色色的鬼从我身边飘过,他们缺胳膊断腿,据说是被忘川河水吞掉了,要过奈何桥投胎,还缺个完整的肉身,孟婆没了法子,这才差遣他们来找阎王爷。
只剩下一只胳膊的夜叉耐不住好奇,上前来和我搭话:“小姑娘不缺什么,怎么天天在这地府门口候着?”
我看他青面獠牙的样子恐怕不是善类,也就没多少热情去攀谈,只恹恹回了句:“等人。”
夜叉自觉没趣走远了,倒是平地里一股煞气升腾,只见是一黑一白两个身影现了形,黑白无常摇着哭丧棒走近,“你怎么会在这里?”
看到救星,我喜形于色迎了上去,“我在等他的魂魄来地府。”边说边拍拍身上的尘土。
黑白无常闻言惊诧,“翡翠......你等了多久了?”
“三天。”我有点疑惑地看着他们,“有什么问题吗?”
黑白无常松了口气,“那还好。沈放飞升成仙了,他的魂魄不来地府,估计这会册封仪式都该结束了。”
我堪堪忍下骂人的冲动,转眼化成了一道青光直上云霄,云雾缭绕间天宫若隐若现,五彩霞光自远山倾落。
要说我与沈放的因缘,全起于一袋花生米。作为一介小蛇妖,别的什么术法不会,到人间偷酒喝还是绰绰有余。
一天故技重施的时候,背后冷不丁响起一个声音:“美景美酒美人,一个人独享岂不是太不够意思了?”
我偷酒的爪子一抖,回过头来见是一乞丐,顿时没好气地嘟囔:“想喝酒就直说,少整那些唧唧歪歪的大道理。”
“爽快!”乞丐一拍大腿,翻身就从屋檐上溜下来,寻了个旮旯地,献宝似的把身上揣的花生米袋口摊开,煞有介事道:“美酒还得送花生米。”
我有点哭笑不得,“坐享其成还这么多讲究,活该你只能当乞丐。”
“姑娘此言差矣,乞丐也是人,人难道就不能求个尽善尽美吗?”乞丐摇头晃脑间已经开喝了,一丝不苟地往嘴里送花生米,声音有点含混不清,“敢问姑娘芳名,有缘一场,也算得上酒肉朋友。”
“翡翠。”我学着他的样子也一口酒送一颗花生米,虽说这酒肉朋友的名头不是货真价实,但至少也是共患难。
乞丐不等我询问便自报大名,“在下沈放,放荡的放。”
还真是人如其名,浪荡子不自知,开始审视起我来,“翡翠是个好名字,倒是和姑娘这一身绿油油的衣服相称,让人想起......油炒青菜。”
生平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比喻自己,我不甘示弱地瞪了回去,无奈乞丐根本不吃这一套,继续往嘴里送着花生米,旁若无人地聒噪着醉仙居的花生米如何好云云。末了他又狡黠地冲我一笑,“这花生米就是从那里顺来的......”
在此之后我们时不时地能在酒坊里碰面,喝酒聊天嚼花生米,日子过得清闲而舒坦。我往地府跑的空隙里,有时还会和黑白无常聊起他,多次接触之下发现他还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人。
黑白无常就泼我冷水,“人妖恋通常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我气得跳脚,“哪个跟你们说我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我猛然发现沈放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来酒坊了,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已经死了,阳寿仅有二十六年,第二十六年的某一天他像往常一样走在大街上,一辆马车失控把他给撞死了。
我听闻人死后魂魄都会来地府,我便打定主意到地府等他。不料他已飞升成仙,不管怎么样,我也要跟到天宫去。
我蹲在地府门口已经三天了,三天里我不断变换着姿势,以此来打发百无聊赖的时光。形形色色的鬼从我身边飘过,他们缺胳膊断腿,据说是被忘川河水吞掉了,要过奈何桥投胎,还缺个完整的肉身,孟婆没了法子,这才差遣他们来找阎王爷。
只剩下一只胳膊的夜叉耐不住好奇,上前来和我搭话:“小姑娘不缺什么,怎么天天在这地府门口候着?”
我看他青面獠牙的样子恐怕不是善类,也就没多少热情去攀谈,只恹恹回了句:“等人。”
夜叉自觉没趣走远了,倒是平地里一股煞气升腾,只见是一黑一白两个身影现了形,黑白无常摇着哭丧棒走近,“你怎么会在这里?”
看到救星,我喜形于色迎了上去,“我在等他的魂魄来地府。”边说边拍拍身上的尘土。
黑白无常闻言惊诧,“翡翠......你等了多久了?”
“三天。”我有点疑惑地看着他们,“有什么问题吗?”
黑白无常松了口气,“那还好。沈放飞升成仙了,他的魂魄不来地府,估计这会册封仪式都该结束了。”
我堪堪忍下骂人的冲动,转眼化成了一道青光直上云霄,云雾缭绕间天宫若隐若现,五彩霞光自远山倾落。
要说我与沈放的因缘,全起于一袋花生米。作为一介小蛇妖,别的什么术法不会,到人间偷酒喝还是绰绰有余。
一天故技重施的时候,背后冷不丁响起一个声音:“美景美酒美人,一个人独享岂不是太不够意思了?”
我偷酒的爪子一抖,回过头来见是一乞丐,顿时没好气地嘟囔:“想喝酒就直说,少整那些唧唧歪歪的大道理。”
“爽快!”乞丐一拍大腿,翻身就从屋檐上溜下来,寻了个旮旯地,献宝似的把身上揣的花生米袋口摊开,煞有介事道:“美酒还得送花生米。”
我有点哭笑不得,“坐享其成还这么多讲究,活该你只能当乞丐。”
“姑娘此言差矣,乞丐也是人,人难道就不能求个尽善尽美吗?”乞丐摇头晃脑间已经开喝了,一丝不苟地往嘴里送花生米,声音有点含混不清,“敢问姑娘芳名,有缘一场,也算得上酒肉朋友。”
“翡翠。”我学着他的样子也一口酒送一颗花生米,虽说这酒肉朋友的名头不是货真价实,但至少也是共患难。
乞丐不等我询问便自报大名,“在下沈放,放荡的放。”
还真是人如其名,浪荡子不自知,开始审视起我来,“翡翠是个好名字,倒是和姑娘这一身绿油油的衣服相称,让人想起......油炒青菜。”
生平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比喻自己,我不甘示弱地瞪了回去,无奈乞丐根本不吃这一套,继续往嘴里送着花生米,旁若无人地聒噪着醉仙居的花生米如何好云云。末了他又狡黠地冲我一笑,“这花生米就是从那里顺来的......”
在此之后我们时不时地能在酒坊里碰面,喝酒聊天嚼花生米,日子过得清闲而舒坦。我往地府跑的空隙里,有时还会和黑白无常聊起他,多次接触之下发现他还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人。
黑白无常就泼我冷水,“人妖恋通常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我气得跳脚,“哪个跟你们说我喜欢他?”
直到有一天我猛然发现沈放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来酒坊了,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已经死了,阳寿仅有二十六年,第二十六年的某一天他像往常一样走在大街上,一辆马车失控把他给撞死了。
我听闻人死后魂魄都会来地府,我便打定主意到地府等他。不料他已飞升成仙,不管怎么样,我也要跟到天宫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