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献记载,先秦时期,古琴除用于郊庙祭祀、朝会、典礼等雅乐外,一度盛兴于民间,深得人们喜爱,用以抒情咏怀。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当时的民间诗歌集《诗经》中得到印证。《诗经·周南·关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诗经·小雅·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萍。我有嘉宾,鼓瑟鼓笙”;《诗经·小雅·常棣》:“妻子好合,如鼓瑟琴”;《诗经·小雅·鼓钟》:“鼓钟钦钦,鼓瑟鼓琴”;《诗经·小雅·甫田》:“琴瑟击鼓,以御田祖”;《诗经·鄘风·定之方中》:“椅桐梓漆,爰伐琴桑”;《诗经·郑风·女曰鸡鸣》:“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说明古琴至少在春秋时期,便是一件在民间非常普遍、非常受古人喜爱的乐器。古琴在古代人们的认知度是相当广泛的,“四大名著”中有三部明确有对琴的描写,古代诗词、史书、小说、戏文、绘画、古董瓷器……古琴大量存在,史实、文学、艺术作品均来源于实际生活,这得有多么广泛的社会基础才能造成这种现象。所以说,古琴在我国古代民间曾经是相当普及的,至少在读书人中是家喻户晓。也正因为这样,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古琴艺术终于传承到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