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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隐亮】关于韩非子是否称得上“法家大师”头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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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开头:
1、作为诸子百家文化爱好者,首先我清空了我更喜欢某某学派,更喜欢某某先贤的立场,个人认为,除去立场和喜好,更容易用客观的心态去看待————虽然因为认知、智力和情感的限制,潜意识里偏离了客观而我并不知晓。所以,这文我是【科普】韩非子的某些思想,不代表我个人立场就这样。
2、我读书的顺序是依次是“原文典籍”-----“历史学家评价”------“权威教授专家学者观点”,说书人,网文的观点的采信是次之又次的,仅作参考。


1楼2015-08-19 13:02回复

    我先从《韩非子》这本书来打消“商君书吏”对【韩非子重术】的误解。
    其实对韩非子重术的误读,是早已有之。一是坊间认为申不害,韩非子都是厚黑学先祖。二是我前年在大秦吧的精品区看过这个帖子,我连反驳的兴趣都没有。http://tieba.baidu.com/p/922861247,这是一个《商君书》《韩非子》都未读过的人,写的脑补文而已。
    坊间认为韩非子是厚黑学先祖,这么说并不为过,毕竟他的学说里对【术】进行了大量的论述。之所以用重【术】的观点看待韩非,那是因为,大多数人是从“实用操作”的角度看待韩非子的,很多人看《韩非子》,是想从那些【术】里淘点货用于自己的事业发展,成就功与名。不然没事儿当故事看?当散文看?或者以文艺青年的身份看?————太多的人淘了【术】的货,就形成了韩非子重术的印象。多少人会从【学理】的角度综合全面的看《韩非子》呢?
    这是从现实主义者或者说是实用主义者角度的观点。当然,了解了法家剖析的人性之后,我觉得人生在世,追求事业的功名是非常正当的,用各种【术】辅之以成功,又是极其常见。毕竟,大多数人是以生存为要,并发展事业的普通人。淡泊名利者才是非主流。


    2楼2015-08-1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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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从学理上看《韩非子》,它集合了法、术、势三家,绝对不是只重【术】。也就是说,世人一厢情愿地只想学韩非的【术】,那是自己的问题,但改变不了《韩非子》这本书的体系。
      这三派的关系是这样的:
      1、【势】是【法】的前提,你失势了,颁布的法谁遵守?人走茶凉。
      2、【法】是来约束【势】的。虽然君权高于一切,君主之权【势】也凌驾于一切之上,但滥用权势是会导致覆灭,所以法家之【法】意在于约束权【势】,皇帝你再牛你想杀谁就杀谁,人民就会造反。
      3、权势这么好的东东,干嘛要被约束?为啥要被【法】约束?——因为利益。遵【法】能够给君主带来利益和好处就遵法,遵法不能带来好处,法就是【厕纸一张】。韩非子曰”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国家长久的强大是每个君主最大的利益。
      4、法不是万能滴,需要一些补充,现在提倡法治结合德治,但在当时的法家开来,法的不足由术来补充,术是用来防范官员。


      3楼2015-08-19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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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非子之所以是法家集大成者,那么,他的本质是主张以法治国而不是以术治国。
        为什么说韩非子注重【法】?
        1、 韩非子通过“抱法处势”把法权提高到和君权平起平坐的位置上来,期待这种政治制度能出现“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陵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韩非子·奸劫弑臣》)的效果,这是韩非子心目中理想的政治制度。
        韩非子认为,如果做到了“抱法处势”,就会出现“千世治而一世乱”的情景:尧、舜、桀、纣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随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绝于中,吾所以为言势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今废势背法而待尧、舜,尧、舜至乃治,是千世乱而一治也。抱法处势而待桀、纣,桀、纣至乃乱,是千世治而一乱也。(《韩非子·难势》)
        像尧、舜、桀、纣这样大贤大恶之人,千年才出一个,这样也算是多了。世上的统治者在他们相隔出现的千年间从没有停止,我所指的“人之所设”之势,是针对这些居于中间的人说的。这些只有中人之资的统治者,做得再好也不如尧舜之贤,做得再差也没有桀纣之恶。运用法律、掌握权势,就会让国家得到治理;违背法律、放弃权力,国家就会出现###。如果废弃法律、放弃权势而等待尧舜那样的贤者,等待他们出现国家才能治理,那就会出现千世乱而一世治,如果坚持法律和权势,只有出现了桀纣那样罪大恶极的人才会出现###,那就是千世治而一世乱。
        这是他心目中的理想王国。


        5楼2015-08-19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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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韩非奉行法治,哪怕只有平庸之才也能让国家长治久安、移风易俗。《有度》:“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明确指明国家的强弱、安定与否取决于这个国家能否以法治国。
          韩非子的用词是“抱法处势”,而不是“处势抱法”,“法”在“势”前,再看《问田》篇韩非子说:
          原文: 夫治天下之柄,齐民萌之度,甚未易处也。然所以废先王之教,而行贱臣之所取者,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故不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臣不忍向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先生有幸臣之意,然有大伤臣之实。
          翻译:抓住治理天下的关键,统一民众的行为法度,是非常不容易做到的事。然而,我之所以主张不听先王的教训而走自己认为可取的道路,是因为我认为建立法律制度,设置程序规章,这是一条有利于民众、对大家都方便的道路。所以,不怕昏君对我施加的灾害,坚定地为民众的利益着想,这才是仁慈理智的行为。害怕昏君对自己施加的灾难,逃避死亡的祸事,只知道自身利益而看不见民众利益的人,那就是贪婪和鄙吝的人,我不能忍受贪鄙的行为,不敢损害仁慈理智的行为。所以我认为先生您有为我着想的主观愿望,但是您的话语却在实际上有损于我的人格。
          这段话表明,韩非子对实现“以法治国”的关切,超过了对君王的关切。他坚定地认为法度是有利于社会公众的,正是因为法度有利于社会公众,哪怕君王反对,也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法治主张。这实际上表明,韩非子的“抱法处势”思想,法律是一切政治活动必须遵守的原则,是最重要的;君权是一切政治活动得以进行的基础,是政治的前提。这个思路是与近代的“君主立宪政体”精神相一致的。


          6楼2015-08-1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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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人因为趋利避害,而法律又规定那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并且用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公平、公正之实施,如《韩非子·有度》说,“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那人们就会在法的允许范围内生活,就不会有人做恶行了:
            《韩非子·五蠹》: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


            7楼2015-08-19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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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隐亮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15-08-19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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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年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1-27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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