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某工程装饰部法人。我工程装饰部于 2013年7月份与位于石泉县古堰工业园区县招商引资的陕西子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对该公司的办公室及宿舍楼门窗装修工程的合同,我工程装饰部于合同签订后开始动工,于2014年9月份完成所有装修工程并与陕西子润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工程结算款为29822元,此后我工程装饰部多次向陕西子润科技有限公司催要装修款,但都一直未果。今年才听说陕西子润科技有限公司早已停产,正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故申请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只好向政府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县政府在对陕西子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后优先清尝所欠申请人的装修工程款。 但此请求还没进县镇府就被挡回,说是让我找信仿办,说让信仿办转达,我到了信仿办又说他们不管这个又叫我找县劳动局,我到了劳动局又说他们也不管这个让我找法院。我只想说这本来就是县招商项目,既然要破产了我们不该去找县镇府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