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郊特色农业区发展指引
中心城区和空港产业园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为城郊特色农业区,承担组团隔离、通风廊道、基础设施廊道、农产品供应和休闲等功能。重点发展特色种植、休闲等城郊特色农业。严格控制村庄建设规模和高度,不发展工业。现有工业用地逐步调整为农业用地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
五、西部美丽乡村发展区指引(一)西部美丽乡村发展区总体要求
推进生态化特色化发展,建设成为华北平原中部以历史文化和田园风光为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区域。规划分为南部滨河传统风貌休闲区、中部田园小镇产业区、北部磁河传统风貌生态区三部分。
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保护历史村镇体系和历史古道体系,整体上形成“沃野平畴、村落散布”的田园风光,保留“乡愁”记忆。
控制建筑风貌。本区域村庄以低层为主,北早现镇区和曲阳桥镇区可适当建设部分小高层,村民房屋应体现正定县“平屋顶、庭院式”等地方建筑文化特色,颜色以白色或灰色墙面为主,采用平顶门、砖砌拱券门或方形切角门。同时奖励传统风貌民居建设,支持传统乡村工匠技艺传承。
保护历史文化。开展历史文化普查,确定历史建筑、传统技艺等文化遗产保护名单和保护措施。保护和充分利用好小客龙山文化遗址、马家坟伏击战遗址、高平革命烈士纪念塔、高平地道战遗址、丁旺惨案烈士纪念碑、里双店烈士碑、付家村烈士碑、北白店汉白玉大通智圣佛等文物保护单位;在关键节点标识和展示五台山进香道、磁河两岸古驿道;鼓励各村编写村志村史,支持定期举办庙会节庆、特色集市,恢复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塑造田园风光,建设区域绿道。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沿河、沿路、环村绿化,结合五台山进香道、磁河两岸古驿道、滹沱河大堤、周汉河以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区域绿道,设置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农村“一村一业”特色产业发展;建立农产品销售与石家庄、正定等城市社区、大型超市对接机制,支持生态有机农业发展;支持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村,重点改善互联网、物流服务;探索利用农村闲置用地发展养老、旅游产业路径。
加强规划编制和管控。编制南部传统风貌休闲区、北部传统风貌生态区、中部田园小镇产业区规划。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编制村庄规划并推进规划实施。完善乡村规划管理机制和队伍建设,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
(二)南部传统风貌休闲区
依托滹沱河风景区和城市近郊区位优势,保持村庄传统风貌特色,重点发展城郊生态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
保护区域内现状千亩槐林,整治、恢复周汉河与大鸣泉、小鸣泉、韩泉、周泉历史水系,沿滹沱河、周汉河种植特色花木,形成“林海花田、杨柳水岸”特色田园生态景观。鼓励现有村庄工业用地调整为休闲旅游服务设施用地,鼓励有条件村庄发展民宿等旅游服务。
近期重点建设滹沱河北岸滨河大道、友谊街北延线,加强与南岸城区联系,同时加快建设沿滹沱河、周汉河绿廊绿道。
(三)中部田园小镇产业区
依托正南公路和中华大街北延线,建设北早现和曲阳桥两个小城镇以及木都产业园,以传统板材家具特色产业升级带动小城镇发展,为周边村民就近就业和城镇化提供载体。
沿正南公路在现有基础上建设木都产业园,打造乡村居民就近的“兼业园区”,引导周边分散的乡村工业进入园区,区域内其他村庄不再发展工业。北早现和曲阳桥按照小城镇标准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塑造具有吸引力的田园小镇。
(四)北部磁河传统风貌生态区
结合磁河地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磁河故道整治绿化,保持村庄传统风貌特色,重点发展药材、蔬菜、粮食等生态农业。
逐步引导一级保护区内11个村庄居民根据自己意愿迁至城镇或周边联合发展村庄;对其他位于二级保护区内的限制建设型村庄和水源保护区外的适宜发展型村庄,完善基本服务设施,提升村庄服务水平和建设品质。
六、县域村庄建设规划
落实国家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美丽乡村。严格限制乡村工业无序发展,严格控制新民居建设,探索农村发展活力保持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路径。改善垃圾、排水、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保护历史村落和特色民居,避免大拆大建。鼓励村庄集体文化活动,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和自我服务能力。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与合理布局要求,将全县现状村庄划分为严格控制型村庄、限制建设型村庄、适宜发展型村庄、城镇建设区村庄等四类,实施差异化的空间引导策略。严格控制型村庄是指位于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需要进行严格控制;限制建设型村庄指位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生态通风廊道地区以及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控制廊道内,需要限制建设的村庄;适宜发展村庄是指本次规划确定的严格控制型、限制建设型之外的乡村发展地区内的村庄,支持发展除工业以外的无污染产业;城镇建设区村庄是指纳入城镇和产业园区规划建设范围内的村庄,应强化规划建设管理,按照城镇规划要求进行改造整治,逐步纳入城镇社区管理。在规划建设过程中保留村庄历史文化遗存,展示历史文化信息。
原则上保留村庄现有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养老等公共设施,根据人口变化情况适当增减和改善,达到村村有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幼儿园和健身场所,2000米以内有小学。完善“农民办事不出村”制度。
邻近城镇建成区的村庄,尽可能采用城镇基础设施延伸的方式完善基础设施。邻近村庄尽可能共建共享基础设施。优先加强村庄垃圾收集和改厕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厕所卫生、环境整洁。采用联村水厂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支持村庄采用电力、燃气、沼气、太阳能和生物质型煤等作为主要能源,代替一般燃煤。完善农村电力、通信和网络服务。
联合发展村庄(社区)是指2个以上村庄连片联合发展成为一个居民点,可按照新社区模式进行整合,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形成配套设施齐全、人口规模较大的居住社区。
七、城乡空间管制规划(一)禁建区
禁建区包括水源一级保护区、河道、基本农田,以及高压线、燃气长输管线等重大基础设施走廊地区。
水源一级保护区:包括滹沱河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区。除必要的水利等基础设施外,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鼓励人口外迁。
河道包括滹沱河、周汉河、木刀沟等。除必要的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工程外,禁止进行建设。
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保护,鼓励农业生产发展,禁止进行村镇建设、采矿、挖土挖沙等非农活动。
高压走廊:110千伏、220千伏、500千伏高压走廊内,除必要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外,禁止建设。
陕京燃气长输管线走廊:管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外,禁止建设。
(二)限建区
限建区包括水源二级保护区、一般农田和生态通风廊道。
水源二级保护区:包括滹沱河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南水北调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可能污染地下水源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和设施,现状工业应逐步搬迁;鼓励现状村庄人口自愿外迁,配套分散式或者集中式的污水处理设施,禁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
一般农田:鼓励农业生产发展,原则上不得进行城乡开发建设;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建设。
生态通风廊道:包括东部生态通风廊道、磁河故道生态通风廊道、中心城区内通风廊道。生态通风廊道内以农林用地为主,鼓励农业生产;廊道内村庄应严格限制建筑高度和开发强度,鼓励人口逐步自愿外迁,禁止发展工业。
(三)适建区
适建区为城镇空间开发边界内规划建设用地和适宜发展型村庄用地。
城镇空间开发边界内用地按照城镇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适宜发展型村庄按照村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原则上不发展工业。
(四)县域“五线”管制要求
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滹沱河蓝线、周汉河蓝线、木刀沟蓝线、南水北调工程蓝线并进行严格保护。
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中心城区、空港产业园和北早现、曲阳桥、木都产业园的绿线,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
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县域内紫线,包括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并严格按要求进行保护。应加强历史建筑普查,将县域内有价值的历史建筑纳入保护体系。
根据《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主要包括机场、城市轨道线、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燃气设施、高压走廊、热电厂、110千伏以上的变电站、防洪堤、消防站等重大设施。
按照各城镇规划严格控制道路红线,不得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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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和空港产业园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为城郊特色农业区,承担组团隔离、通风廊道、基础设施廊道、农产品供应和休闲等功能。重点发展特色种植、休闲等城郊特色农业。严格控制村庄建设规模和高度,不发展工业。现有工业用地逐步调整为农业用地或生活服务设施用地。
五、西部美丽乡村发展区指引(一)西部美丽乡村发展区总体要求
推进生态化特色化发展,建设成为华北平原中部以历史文化和田园风光为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区域。规划分为南部滨河传统风貌休闲区、中部田园小镇产业区、北部磁河传统风貌生态区三部分。
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保护历史村镇体系和历史古道体系,整体上形成“沃野平畴、村落散布”的田园风光,保留“乡愁”记忆。
控制建筑风貌。本区域村庄以低层为主,北早现镇区和曲阳桥镇区可适当建设部分小高层,村民房屋应体现正定县“平屋顶、庭院式”等地方建筑文化特色,颜色以白色或灰色墙面为主,采用平顶门、砖砌拱券门或方形切角门。同时奖励传统风貌民居建设,支持传统乡村工匠技艺传承。
保护历史文化。开展历史文化普查,确定历史建筑、传统技艺等文化遗产保护名单和保护措施。保护和充分利用好小客龙山文化遗址、马家坟伏击战遗址、高平革命烈士纪念塔、高平地道战遗址、丁旺惨案烈士纪念碑、里双店烈士碑、付家村烈士碑、北白店汉白玉大通智圣佛等文物保护单位;在关键节点标识和展示五台山进香道、磁河两岸古驿道;鼓励各村编写村志村史,支持定期举办庙会节庆、特色集市,恢复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塑造田园风光,建设区域绿道。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沿河、沿路、环村绿化,结合五台山进香道、磁河两岸古驿道、滹沱河大堤、周汉河以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区域绿道,设置自行车道和步行道。
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农村“一村一业”特色产业发展;建立农产品销售与石家庄、正定等城市社区、大型超市对接机制,支持生态有机农业发展;支持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村,重点改善互联网、物流服务;探索利用农村闲置用地发展养老、旅游产业路径。
加强规划编制和管控。编制南部传统风貌休闲区、北部传统风貌生态区、中部田园小镇产业区规划。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编制村庄规划并推进规划实施。完善乡村规划管理机制和队伍建设,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
(二)南部传统风貌休闲区
依托滹沱河风景区和城市近郊区位优势,保持村庄传统风貌特色,重点发展城郊生态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
保护区域内现状千亩槐林,整治、恢复周汉河与大鸣泉、小鸣泉、韩泉、周泉历史水系,沿滹沱河、周汉河种植特色花木,形成“林海花田、杨柳水岸”特色田园生态景观。鼓励现有村庄工业用地调整为休闲旅游服务设施用地,鼓励有条件村庄发展民宿等旅游服务。
近期重点建设滹沱河北岸滨河大道、友谊街北延线,加强与南岸城区联系,同时加快建设沿滹沱河、周汉河绿廊绿道。
(三)中部田园小镇产业区
依托正南公路和中华大街北延线,建设北早现和曲阳桥两个小城镇以及木都产业园,以传统板材家具特色产业升级带动小城镇发展,为周边村民就近就业和城镇化提供载体。
沿正南公路在现有基础上建设木都产业园,打造乡村居民就近的“兼业园区”,引导周边分散的乡村工业进入园区,区域内其他村庄不再发展工业。北早现和曲阳桥按照小城镇标准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塑造具有吸引力的田园小镇。
(四)北部磁河传统风貌生态区
结合磁河地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磁河故道整治绿化,保持村庄传统风貌特色,重点发展药材、蔬菜、粮食等生态农业。
逐步引导一级保护区内11个村庄居民根据自己意愿迁至城镇或周边联合发展村庄;对其他位于二级保护区内的限制建设型村庄和水源保护区外的适宜发展型村庄,完善基本服务设施,提升村庄服务水平和建设品质。
六、县域村庄建设规划
落实国家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美丽乡村。严格限制乡村工业无序发展,严格控制新民居建设,探索农村发展活力保持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路径。改善垃圾、排水、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保护历史村落和特色民居,避免大拆大建。鼓励村庄集体文化活动,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增强凝聚力和自我服务能力。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与合理布局要求,将全县现状村庄划分为严格控制型村庄、限制建设型村庄、适宜发展型村庄、城镇建设区村庄等四类,实施差异化的空间引导策略。严格控制型村庄是指位于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需要进行严格控制;限制建设型村庄指位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生态通风廊道地区以及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控制廊道内,需要限制建设的村庄;适宜发展村庄是指本次规划确定的严格控制型、限制建设型之外的乡村发展地区内的村庄,支持发展除工业以外的无污染产业;城镇建设区村庄是指纳入城镇和产业园区规划建设范围内的村庄,应强化规划建设管理,按照城镇规划要求进行改造整治,逐步纳入城镇社区管理。在规划建设过程中保留村庄历史文化遗存,展示历史文化信息。
原则上保留村庄现有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养老等公共设施,根据人口变化情况适当增减和改善,达到村村有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幼儿园和健身场所,2000米以内有小学。完善“农民办事不出村”制度。
邻近城镇建成区的村庄,尽可能采用城镇基础设施延伸的方式完善基础设施。邻近村庄尽可能共建共享基础设施。优先加强村庄垃圾收集和改厕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厕所卫生、环境整洁。采用联村水厂等多种方式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支持村庄采用电力、燃气、沼气、太阳能和生物质型煤等作为主要能源,代替一般燃煤。完善农村电力、通信和网络服务。
联合发展村庄(社区)是指2个以上村庄连片联合发展成为一个居民点,可按照新社区模式进行整合,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形成配套设施齐全、人口规模较大的居住社区。
七、城乡空间管制规划(一)禁建区
禁建区包括水源一级保护区、河道、基本农田,以及高压线、燃气长输管线等重大基础设施走廊地区。
水源一级保护区:包括滹沱河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南水北调工程保护区。除必要的水利等基础设施外,禁止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鼓励人口外迁。
河道包括滹沱河、周汉河、木刀沟等。除必要的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等工程外,禁止进行建设。
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进行保护,鼓励农业生产发展,禁止进行村镇建设、采矿、挖土挖沙等非农活动。
高压走廊:110千伏、220千伏、500千伏高压走廊内,除必要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外,禁止建设。
陕京燃气长输管线走廊:管道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除必要的基础设施外,禁止建设。
(二)限建区
限建区包括水源二级保护区、一般农田和生态通风廊道。
水源二级保护区:包括滹沱河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南水北调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可能污染地下水源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和设施,现状工业应逐步搬迁;鼓励现状村庄人口自愿外迁,配套分散式或者集中式的污水处理设施,禁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
一般农田:鼓励农业生产发展,原则上不得进行城乡开发建设;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在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建设。
生态通风廊道:包括东部生态通风廊道、磁河故道生态通风廊道、中心城区内通风廊道。生态通风廊道内以农林用地为主,鼓励农业生产;廊道内村庄应严格限制建筑高度和开发强度,鼓励人口逐步自愿外迁,禁止发展工业。
(三)适建区
适建区为城镇空间开发边界内规划建设用地和适宜发展型村庄用地。
城镇空间开发边界内用地按照城镇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适宜发展型村庄按照村庄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原则上不发展工业。
(四)县域“五线”管制要求
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滹沱河蓝线、周汉河蓝线、木刀沟蓝线、南水北调工程蓝线并进行严格保护。
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中心城区、空港产业园和北早现、曲阳桥、木都产业园的绿线,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
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县域内紫线,包括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并严格按要求进行保护。应加强历史建筑普查,将县域内有价值的历史建筑纳入保护体系。
根据《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要求,划定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主要包括机场、城市轨道线、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燃气设施、高压走廊、热电厂、110千伏以上的变电站、防洪堤、消防站等重大设施。
按照各城镇规划严格控制道路红线,不得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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