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一个极其崇高又有煽动力的字眼。有时问一些人的择偶标准时,竟能听到脱口而出的“道德第一重要”这样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回答。在人类社会与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道德从不缺席。两个人的争辩中,道德指责永远最有利的杀器。然而,道德的本质究竟如何,判断一件事情的善恶,究竟有没有一个固定的方法,今天就这个我思考已久的问题,写下这篇文章。
我认为,道德主要可分为两部分,基础的部分与延伸的部分。而这两部分又分别为感觉的部分与理智的部分。感觉决定了基础道德,而理性则决定了基础道德之上延伸出的道德。
感觉的道德,最最实例的是杰斐逊所写的《独立宣言》里一句脍炙人口的话,““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我认为这些道理是自明的。”杰斐逊不能用任何理智的,科学的方法来论证他所认为的道德,他只是说这些道德是自明的。也就是说,这是杰斐逊所感觉到的道德。但是,如果有人说,他感觉到人不应该是平等的,这时他和杰斐逊要么大眼瞪小眼,要么打上一架,因为假设他们探讨的是地球是圆的还是方的,他们可以绕地球一圈来证明。但是如果探讨的是人应不应该平等,这个就纯粹是诉诸于个人的感觉。如果感觉不同,那么只有接受这个不同,此外别无他法。对于这种平等理念,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评价达尔文主义的话,可以恰如其分的解释人们感觉之间的分歧。
“假如说人类和动物有共同的祖先,假如说人是经过如此缓慢的过程发展出来的,曾有过某些生物我们不知道是否该划为人类,那么便发生这个问题:在进化的哪个阶段上,人类开始一律平等呢?Pithecanthropus erectus(直立猿人)假使受到过适当的教育,就会和牛?假使当初有谁恐高皮尔当人(Piltdown Man)就会写出莎士比亚的诗篇吗?一个对这些问题作肯定回答的坚定的平等主义者,会发觉他不得不认为猿猴和人类地位相等。而为什么止于猿猴呢?我不明白他可怎样去反对那种赞成蜗牛有投票权的言论。”
事实上,回到杰斐逊的《独立宣言》,可以清楚的看出,杰斐逊的一切道德构架,是建立在他所认为的“人人应当平等”的基础上,而这个基础,来自于他个人的感觉。因此这也就是我说的,一切道德的基础,来自于个人的感觉。在这个感觉有差异的情况下,也完全没有办法论证谁的道德是正确的。
然后我们可以再举一个实例,近代哲学史上著名的功利主义者——边沁。边沁的理论很简单,一个社会的构建,要以全体社会的快乐为第一要务。越快乐的社会是越善的社会,越痛苦的社会是越恶的社会。他的一切哲学和社会学体系,全部架构在这个基础上。然而,这也同样来自于他的感觉,所以边沁才不能理解人权的意义,他说,《人权宣言》的内容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无法理解的,第二部分是错误的,第三部分是既无法理解又错误的。因为,人权宣言的起草者,同样不能用理性的手段去论证人权的意义,他只是凭借个人的感觉,认为人权与自由是人之基本。边沁的道德观念,属于理性成分最多,感觉部分最少的,然而即便如此,他的道德架构建立在最最基础的部分,也是两个感觉,即快乐是唯一的善,痛苦是唯一的恶。然后剩下的一切道德,都是在此之上的理性衍伸。
人应不应该平等,什么物种应该平等,人更需要自由还是快乐。这些都属于基础道德的成分,这个成分,只能靠个人去感觉,而不能靠理性去论证。而每个人的感觉又是不同的,在这样的状况下,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方法乏善可陈。不过,在我看来,至少还可以论证出一部分道德是错误的。错误的道德可以用以下两个方法证明。
第一个是与人性差别太远的。休谟,柏拉图与荀子主张用法律与道德约束人性,因为他们认为人性本恶。我个人不能认同这个观点,不过我承认,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人性中有害的那一部分。但是如果一项道德,既无益,又离人性偏差太远,那么我就不得不认为这道德是错误的了。比如说有人认为妓女是邪恶的,这个我不能赞同,但之所以不能赞同,还是来源于感觉,有人感觉是邪恶的,而我则感觉不邪恶,这时候判断对错毫无办法。但是如果有人认为性爱是邪恶的,我就必须强烈抗议,并且指斥他的错误了,因为这个道德观念,与人性的差距实在是太远,这种违人性的道德,可以暂且认为是错误的道德。
第二个是自相矛盾的。比如说边沁认为快乐是唯一的善,那么在边沁的理论里,如果我奶奶给我夹了一片很难吃的肉并且强迫我必须吃下去,那么她给我造成了痛苦,就是不道德的。但是孟子一定会反驳他,我奶奶给我夹肉的心是好的,好心造成的痛苦不是不道德。这时,边沁和孟子即使辩论三天三夜也出不了结果,因为他们的分歧是在基础道德也就是感觉上。但是假使,有一位儒教徒,既认为快乐是唯一的善,又认为好心办坏事是道德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他的道德观念是错误的,因为他自相矛盾。但是对于孟子和边沁,我们只能说认同或者不认同,不能说对或者错误。
我们面对道德中理性延伸出的那部分,可以用逻辑去检验其是否正确。但是,对于感性的最基础的那一部分,却没有任何办法判断。因为每一个人的基础道德,都是源自其个人感觉。而每个人的感觉不同,就无所谓谁对谁错。民主政治解决了一部分这个问题,就是按照大多数人的道德观念行事,但是同时尊重少数人的自由。然而,在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分歧,目前的民主政治依然无能为力。如果想解决这些道德的分歧,就必须建立一个世界级的政府,实现世界级的民主政治。譬如纳粹分子可以居住在一片专属他们的地方,整天发表言论认为德国人是最高贵的民族,但是他们不被允许攻击犹太人或其它种族。中国的民族主义者也可以居住在一块地方,每天吹嘘中国历史与文化的强盛。而外国仰慕中国文化的人也可以去居住在那里。这样,也许不同观念的人会整天斗嘴,但是至少不会引起战争。而更重要的,是不同人之间的宽恕,也就是让更多的人可以理解,道德的基础源自于人内心的感觉,而人内心的感觉是并不一样的。因此在某些道德上的分歧是很正常的,并不需要站在一个大义凛然的道德制高点上去指责对方。不过,就目前而言,道德基础产生的分歧依然十分严重,人类如今已经拥有了毁灭世界的能力。所以人类面对各式各样的分歧时,要么选择学会理解和宽恕。要么选择走向毁灭和消亡。
我认为,道德主要可分为两部分,基础的部分与延伸的部分。而这两部分又分别为感觉的部分与理智的部分。感觉决定了基础道德,而理性则决定了基础道德之上延伸出的道德。
感觉的道德,最最实例的是杰斐逊所写的《独立宣言》里一句脍炙人口的话,““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我认为这些道理是自明的。”杰斐逊不能用任何理智的,科学的方法来论证他所认为的道德,他只是说这些道德是自明的。也就是说,这是杰斐逊所感觉到的道德。但是,如果有人说,他感觉到人不应该是平等的,这时他和杰斐逊要么大眼瞪小眼,要么打上一架,因为假设他们探讨的是地球是圆的还是方的,他们可以绕地球一圈来证明。但是如果探讨的是人应不应该平等,这个就纯粹是诉诸于个人的感觉。如果感觉不同,那么只有接受这个不同,此外别无他法。对于这种平等理念,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评价达尔文主义的话,可以恰如其分的解释人们感觉之间的分歧。
“假如说人类和动物有共同的祖先,假如说人是经过如此缓慢的过程发展出来的,曾有过某些生物我们不知道是否该划为人类,那么便发生这个问题:在进化的哪个阶段上,人类开始一律平等呢?Pithecanthropus erectus(直立猿人)假使受到过适当的教育,就会和牛?假使当初有谁恐高皮尔当人(Piltdown Man)就会写出莎士比亚的诗篇吗?一个对这些问题作肯定回答的坚定的平等主义者,会发觉他不得不认为猿猴和人类地位相等。而为什么止于猿猴呢?我不明白他可怎样去反对那种赞成蜗牛有投票权的言论。”
事实上,回到杰斐逊的《独立宣言》,可以清楚的看出,杰斐逊的一切道德构架,是建立在他所认为的“人人应当平等”的基础上,而这个基础,来自于他个人的感觉。因此这也就是我说的,一切道德的基础,来自于个人的感觉。在这个感觉有差异的情况下,也完全没有办法论证谁的道德是正确的。
然后我们可以再举一个实例,近代哲学史上著名的功利主义者——边沁。边沁的理论很简单,一个社会的构建,要以全体社会的快乐为第一要务。越快乐的社会是越善的社会,越痛苦的社会是越恶的社会。他的一切哲学和社会学体系,全部架构在这个基础上。然而,这也同样来自于他的感觉,所以边沁才不能理解人权的意义,他说,《人权宣言》的内容可以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无法理解的,第二部分是错误的,第三部分是既无法理解又错误的。因为,人权宣言的起草者,同样不能用理性的手段去论证人权的意义,他只是凭借个人的感觉,认为人权与自由是人之基本。边沁的道德观念,属于理性成分最多,感觉部分最少的,然而即便如此,他的道德架构建立在最最基础的部分,也是两个感觉,即快乐是唯一的善,痛苦是唯一的恶。然后剩下的一切道德,都是在此之上的理性衍伸。
人应不应该平等,什么物种应该平等,人更需要自由还是快乐。这些都属于基础道德的成分,这个成分,只能靠个人去感觉,而不能靠理性去论证。而每个人的感觉又是不同的,在这样的状况下,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方法乏善可陈。不过,在我看来,至少还可以论证出一部分道德是错误的。错误的道德可以用以下两个方法证明。
第一个是与人性差别太远的。休谟,柏拉图与荀子主张用法律与道德约束人性,因为他们认为人性本恶。我个人不能认同这个观点,不过我承认,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束人性中有害的那一部分。但是如果一项道德,既无益,又离人性偏差太远,那么我就不得不认为这道德是错误的了。比如说有人认为妓女是邪恶的,这个我不能赞同,但之所以不能赞同,还是来源于感觉,有人感觉是邪恶的,而我则感觉不邪恶,这时候判断对错毫无办法。但是如果有人认为性爱是邪恶的,我就必须强烈抗议,并且指斥他的错误了,因为这个道德观念,与人性的差距实在是太远,这种违人性的道德,可以暂且认为是错误的道德。
第二个是自相矛盾的。比如说边沁认为快乐是唯一的善,那么在边沁的理论里,如果我奶奶给我夹了一片很难吃的肉并且强迫我必须吃下去,那么她给我造成了痛苦,就是不道德的。但是孟子一定会反驳他,我奶奶给我夹肉的心是好的,好心造成的痛苦不是不道德。这时,边沁和孟子即使辩论三天三夜也出不了结果,因为他们的分歧是在基础道德也就是感觉上。但是假使,有一位儒教徒,既认为快乐是唯一的善,又认为好心办坏事是道德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他的道德观念是错误的,因为他自相矛盾。但是对于孟子和边沁,我们只能说认同或者不认同,不能说对或者错误。
我们面对道德中理性延伸出的那部分,可以用逻辑去检验其是否正确。但是,对于感性的最基础的那一部分,却没有任何办法判断。因为每一个人的基础道德,都是源自其个人感觉。而每个人的感觉不同,就无所谓谁对谁错。民主政治解决了一部分这个问题,就是按照大多数人的道德观念行事,但是同时尊重少数人的自由。然而,在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分歧,目前的民主政治依然无能为力。如果想解决这些道德的分歧,就必须建立一个世界级的政府,实现世界级的民主政治。譬如纳粹分子可以居住在一片专属他们的地方,整天发表言论认为德国人是最高贵的民族,但是他们不被允许攻击犹太人或其它种族。中国的民族主义者也可以居住在一块地方,每天吹嘘中国历史与文化的强盛。而外国仰慕中国文化的人也可以去居住在那里。这样,也许不同观念的人会整天斗嘴,但是至少不会引起战争。而更重要的,是不同人之间的宽恕,也就是让更多的人可以理解,道德的基础源自于人内心的感觉,而人内心的感觉是并不一样的。因此在某些道德上的分歧是很正常的,并不需要站在一个大义凛然的道德制高点上去指责对方。不过,就目前而言,道德基础产生的分歧依然十分严重,人类如今已经拥有了毁灭世界的能力。所以人类面对各式各样的分歧时,要么选择学会理解和宽恕。要么选择走向毁灭和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