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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元:“针尖”不要刺错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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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一句话说:“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这话虽非到处都适用,但对于那些不是从实际病症出来的药方,却常常是适用的。这种药方出发点是好的,结论不一定对。
看了十五日新民报林放同志“基本上之减少”一文,我就有这样的感觉。本来,“基本上”的滥用是一种坏现象,我自己也写过短文讽刺过。但我以为,“基本上”的滥用,其主要原因为主观主义不了解情况,说不出所以然,又缺少责任心,只好用“基本上”这个公式来应付,多数并非因为作者怕片面。所以,反对“基本上”,恰恰要提倡实事求事,了解情况,用切切实实的分析来代替或补充“基本上”这个公式,而不提倡片面性或根本否定它。但林放同志却认为:“说穿,是作者的心虚,怕被人扣帽子”(顺便说一句。林放同志文章中是常常把一切不够“大胆”都归于有人“扣帽子”或挥“棍子”的,例如“从何说起”一文中,就恁猜测把陈白鹿同志文章中加了括弧的地方,叫做有人用一种理论“棍子”使他“被迫”这样写的,然后对这种他自己想出来的“棍子”猛烈地开火),从而根本否定了批评或杂文中可以用“基本上”,认为它只能用之于总结上。他认为“批评一个工作部门”,如果“必先肯定其成绩是“基本”的,然后才谈缺点”,“是无助于问题的讨论的”。“批评需要保险,“基本上”就不能算尖锐的批评;杂文需要保险。“基本上”就不成其为杂文;讽刺如果要作正面交代,那末,讽刺文和讽刺画“基本上”也就完蛋了。”
这“针尖”的确是相当“锐利”了,可是刺在什么东西上呢?刺在滥用“基本上”吗?刺在片面不敢争鸣上吗?不完全是这样。它同时也是刺在全面性了,刺在实事求事的文章上。
首先肯定成绩上“基本的”在一部分批评文章中是必要的,假使这种批评是全面的估价一个部门或一件工作的批评,被批评的部门成绩的确是“基本的”,而不这样说又可能引起人民误解的话。如批评思想改造或肃反中某些缺点的文章,那就必需首先肯定成绩是主要的或“基本的”,然后指出缺点;不然就会引起政治上的误解。在批评国家物资供应中的某些缺点时,也应当首先定成绩是主要的或“基本的”,不然就会使人民忽视客观存在的困难。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保险”,而是忠实于事实,是出于对批评效果的考虑。文章是写在纸上的,要同千万个人民见面,特别是具体的报道,影响更大。作者的笔下全面一点,斟酌一下,人民的思想也全面一点,那又有什么坏处呢?当然,那些根本不需要用“基本上”“主要的”这类词语的文章,就应当坚决不用它。
反对滥用“基本上”,批评怕片面不敢争鸣,提倡大胆讲话,这都是对的,但这并不等于把片面种性当作优良品大叫喊竭力推广,更不等于全面性就应当反对。林放同志最后一句话也说:“这种现象“基本了”是健康的”,但他的杂文并没有因此就“不能算尖锐”而“完蛋了”,那么,为什么别人在需要的地方用了这三个字,就上定是“不能算尖锐”或“完蛋了”呢?
1956年12月


1楼2013-11-30 08:4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