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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评论】哄抢频发,不能只怪国民素质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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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抢行为毫无疑问有错
不归还反而哄抢事主财物,不但违背道德,甚至还涉嫌违法哄抢现象,在中国可以说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抢活鱼,抢煤,抢鸡蛋鸭蛋,抢水果,甚至连食用油外泄,都能引来数百人拿着锅碗瓢盆过来舀。暂且不讨论原因,无论是车祸导致财物散落一地,还是被劫匪抢劫纸币满天飞,种种后来见诸报端的哄抢行为,首先都是当事人的不幸,一个正常而合理的情况,应该是众人协助物归原主。不归还反而哄抢,本身有错。其次,上述财物的产权归属在前后并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即便是馒头掉到你面前,也不是天上来的,而是物主的财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更严重的话,甚至可以诉诸法律中的侵犯财产罪。而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还有专门的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不过鉴于一般参与者都带有从众性和盲目性,该罪只针对首要分子、积极参加、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人。


1楼2013-11-16 13:52回复
    “高素质外国人”同样也哄抢
    英美等国理论上人口素质道德水平都不差,但哄抢现象也时常发生如果光将原因归咎于中国人素质低、没道德,却也并不公正。用搜索引擎随便一搜,全世界各地都经常发生各种各样的哄抢事件。既有发达国家诸如美、德等国,也有发展中国家如阿根廷、尼日利亚等国。单说中国人素质低,道德滑坡,显然解释不了为何在看似国民素质较高的其他国家同样会发生类似事件。当然,哄抢在这些地方同样必须受到警方调查。据《考文垂观察报》报道,2012年3月13日下午,考文垂市一辆公交巴士在与出租车相撞后失控,撞入了街边一家当铺。但相比救人,散落一地的珠宝首饰更能引起了一些路人的兴趣。随着店外橱窗被撞碎,不少人便开始大肆收敛这些金银珠宝。有目击者称事件刚一发生,就有一伙人拨开围观者,径直冲入当铺哄抢这“满地黄金”,完全不顾是否有人受伤。2007年3月,同样是英国,伯明翰一伙盗贼在盗取一个现金箱时触动了安全防盗装置,使得箱子里所有的纸币都染上了粉红色的染料。由于意识到无法再安全地使用这批纸币,这伙盗贼把装着一沓沓20英镑纸币的现金箱从车窗扔了出去。数万英镑的纸币撒得马路上到处都是。路过的行人纷纷抓起 纸币,往自己的包里和口袋里塞。而据星岛日报网报道,2010年3月24日,美国俄亥俄州一辆押款车在街上行驶时,车尾门突然弹开,一个装有大量钞票的袋子从车厢掉落在路上,袋口爆开,一沓又一沓总值超过10万美元的钞票散落街上,押款车司机没察觉出事没有停车。路人和驾车经过现场的市民见状纷纷上前抢钱。事后警方展开调查,缉捕有份抢钱的人及寻找失款。


    3楼2013-11-1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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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素质,哄抢还有很多“诱发因素”
      当物品散落,产权清晰度和受保护程度减弱时,容易被视作“公物”且导致乱拿滥用从某种程度上说,当货车侧翻,货物散落一地;又或者是纸币被抢满天飞,虽然财物的产权本身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化,但相对其原来所受保护的力度而言多少是有所降低的。当散落一地的财物有了“公物”之嫌,哪怕自己其实并不缺这点资源,人们也还是会趋之若鹜。这些“公路哄抢”事件,从所抢的东西来看,并非都很值钱,也未必能给人们带来多少具体利益。即便如此,一旦产权不清晰,有了不拿白不拿的假象,都必然走向乱拿滥用。


      4楼2013-11-1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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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都会趋利避害,即使自己没有需求,一想到“别人可能因此得利”就觉得不能只便宜别人
        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心理倾向,在哄抢事件中,部分人的哄抢行为会加强其他人的趋利心理,最终一起参与到哄抢中去。心理学中称之为“群体极化”,指群体成员中原已存在的倾向性得到加强,使一种观点或态度从原来的群体平均水平,提高到具有支配地位的现象。
        在明知一件事情是违法或犯罪的时候,一个人可能不会去做。但是假设在一群人之中,已经有人做了,且当时只能看到得益而没有产生相应后果时,人们就会产生一种非理性思维,最终“捡拾的个体”组成了“哄抢的群体”。散落一地的葡萄,一个想占便宜的人拿不走,一群想占便宜的人却能把它分个精光。


        5楼2013-11-1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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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乱状态下的人群责任更分散,“法不责众”让民众风险预期降低,心存侥幸心理
          责任分摊的心理也是导致哄抢的原因之一。许多人做同一件事时,即使行为本身不道德甚至违法,人们也倾向于认为“法不责众”,自己在其中所担负的责任会变小。于是,在集体中,一个人的表现往往与他平时的做法大相径庭,受自己的个性支配更少,而倾向于跟随整个群体的状态。不难想象,一个平时特别温和的人到了北京国安的主场,同样可能满嘴京骂。
          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去抢一堆财物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但当人群一拥而上,谁也分不清楚谁,在混乱的环境下最后是否需要承担后果,承担多大的后果,其实更多的是概率和运气问题。刑法中的聚众哄抢罪,主要也只是惩罚“聚众”的“首要分子”,一般人自然会觉得抱一箱葡萄,拿一打鸡蛋并不是多么大不了的事情。


          6楼2013-11-1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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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秩序出现混乱环境改变了,“破窗效应”下从众者趁乱谋利、趁火打劫的几率自然变大
            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曾观察总结出十分有名的“破窗理论”,认为环境可以对一个人产生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当葡萄整整齐齐摆放在车上,一切秩序井然的时候,恐怕只有江洋大盗或者闲的蛋疼的人会去拦路打劫。但车祸后货物散落地上,秩序不受控制以后,只要有胆大者去试探搬走货物,加剧混乱的秩序,更多的人趁火打劫就完全放开手脚了。
            在此前的众多哄抢事件中,大部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又带有普遍的暗示性,让后来者更加有恃无恐。路人哄抢货物的违法现象,其实恰恰是“破窗效应”十分典型的表现。干净的马路上,没人乱丢垃圾,整洁的环境能持续很久。只要有了一丁点垃圾,街道环境一团糟并不需要多长时间。


            7楼2013-11-16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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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心理易受其所处群体心理的影响,不理性、不负责任是“哄抢团队”的集体力量
              法国群体心理学家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说:“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但是在成为群体中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 人聚在一起时,心理会与平时不一样。当人们聚在一起时,会表现出与个体非常不同的特征。这些特征往往是不理性、屈从于某些压力的,比如从众、群体极化、不负责任等。
              村民的哄抢行为,更多的是一种从众行为。在临时的特定情境中,仿照大多数人的做法是最不费脑子也是最没有风险的。甚至有时候想像出来的集体行为倾向也会对人的行为造成压力,导致个体出现从众行为。“不去抢是傻子”的念头,可能也构成了不少人抢葡萄的动机。


              8楼2013-11-16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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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预谋的“哄抢”才最该谴责
                高速公路附近的专业“事故淘金队”,常常假装看热闹,其实是有预谋有组织地半偷半抢高速公路翻车事故常常发生,甚至催生了一个群体的出现——事故淘金队。一出现事故,现场在很短时间内就会聚集大批附近的村民,多为村庄留守在家的老人和妇女,一知道事故就互相通知村里人,到了现场先围观,看有货物就拿,许多人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有时候比交警还要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有民警十分气愤:“他们为了自己的私利,经常破坏公路设施,很缺德。”为了上到高速路上,附近村民就在护网上挖洞,直接从洞里钻进来,再跨过栅栏,高速路沿线的护网经常被破坏,出现了很多洞,“而如果事故现场护网上没有洞口的话,他们会现场把护网剪断,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因此,路政部门要经常修路,维护护网,这边修好,那边又剪开了。”临时起意的贪小便宜虽然有错,也还不至于罪大恶极;相比之下,有预谋的、有组织的偷偷抢抢才更该谴责、警惕和提防。


                9楼2013-11-16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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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哄抢的行为,百分之一百有错。将错误的哄抢行为简单归咎于中国人没素质没道德,同样有错。


                  10楼2013-11-16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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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顶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01-10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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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实应该立法,很多没用的东西也有人抢,比如说鞋


                      IP属地:黑龙江来自WindowsPhone客户端12楼2016-03-2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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