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义体制:
在教义上,目前英美体系的共济会最高纲领性文件为1723年由英国总会所确立的<安德森宪章>,是传统上全球共济会的基本教义与指导。此后在1734年由古典派的富兰克林修订,成为北美各个总会所的最高行为准则,后来北美苏格兰礼的确立者与33度共济会总导师艾伯特•派克所著的<道德与教条>同样被广泛传播,成为英美共济会体系的又一部指导手册。而在18世纪末重新整合成立的法国大东方共济会,则修改了许多针对安德森宪章的解释,以至于大东方在入会限制上修改为不分宗教信仰,同时接受有神论与无神论,并且允许会员在集会时公开针对这种宗教问题与政治问题的探讨,大东方也在官方公开表明自己的态度,在政治上则比较倾向激进的左翼。此外,一些小型总会所如东方之星、太子殿、瑞典式等与上述主流教义又有显著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