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温州商贸城”杯广场舞挑战赛
参赛协议书
1. 凡报名参赛的选手,在比赛期间如有身体不适者,请不要勉强参赛,否则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每支参赛代表队表演时需统一着装,服装、器械等表演物品上,不能私自印有广告标识。
3. 主办方不承担各参赛队因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4.各参赛队须服从组委会的活动安排,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5.各参赛队必须有良好的精神风貌,保持活动的现场秩序。
6.各参赛队所用表演器械,要求安全、美观,不能使用尖锐、锋利等具有伤害性物品。
7. 广场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如出现选手不遵循健康、安全原则,出现意外伤害情况,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参赛曲目不涉及政治、庸俗、色情等内容,否则取消活动资格。
参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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