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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PS吧通用普通吧规(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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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联合PS吧通用吧规(试行),2013年7月8日版。
说明:此吧规为通用、试行版,此后会做修订。若有疑问、建议、修改提议、执行问题等对吧规漏洞、执行片面化等问题,请在吧务贴讨论。谢谢。
另,此楼在正文结束之前禁水及抢楼。否则一律依法删帖。


IP属地:北京1楼2013-07-06 14:13回复
    一 总则
    第一条 本吧规建立在百度相关条款协议之上。为维护本吧用户的正当权利,方便吧务管理,依规处理贴吧事务,特此制定吧规。
    第二条 吧规不是正规法律文本,只适用于吧务管理。对于正规的法律诉讼,本吧规不适用。
    第三条 本吧规是适用版本,对此中的错误,赋予会员在讨论区提出修改的权力。


    IP属地:北京2楼2013-07-06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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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关于本吧基本信息、头衔、背景、头像等
      第四条 本吧讨论的主题是恶搞短片、恶搞视频、恶搞图像等以及与以上主题有关的技术等内容。除非百度官方和恶搞对象本人提出申诉,否则本吧官方不对因恶搞而产生的非重要侵权进行管理、申诉和删帖。
      第五条 本吧的基本信息是依据百度的要求而制定的。若有会员对基本信息有疑义,请在讨论区提出,我们会根据是否得当而考虑是否更改贴吧信息。
      第六条 本吧头衔是依据百度的要求而制定的。若有会员对头衔有疑义,请在讨论区提出,我们会根据是否得当而考虑是否更改头衔。
      第六条 本吧背景是依据百度的要求而制定的。若有会员对背景有疑义,请在讨论区提出,我们会根据是否得当而考虑是否更改背景。


      IP属地:北京3楼2013-07-06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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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吧主、吧务人员认定
        第十六条 本吧吧务人员的选用施行自荐、审核与投票确认制度。
        第十七条 本吧所有吧务人员应认真履行百度用户协议与本吧规,所有符合条件的、且为在封禁期的会员(本章简称“会员”)。有意愿担任吧务人员的吧友应主动向现任吧主递交申请,待吧主核准后即进入试用,期间任免意见会置顶公式,若需要会艾特相关人员确认。期间如无吧友提出合理反对者即正式就任。
        第十七条 吧主的核准应本著公平原则,不得以个别标准来决定。若有自荐的,请发帖介绍自己,期间不必出现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第十八条 所有常驻吧友均有申请就任小吧主的资格,小吧主拥有成立外交团及所有吧务人员拥有的权力。小吧主对各种处罚应进行定期公开并制定。
        第十九条 所有会员均有申请就任吧主的资格。吧主拥有任免吧务人员、以及所有小吧主拥有的权力。吧主受到所有吧友的监督。吧主将负责对吧规的实行作监管,并认真履行。吧主不得进行无意义的操作、删帖。若有异议,请现在讨论区提出。
        第二十条 以上所有的选举应先在吧务区发帖申请并艾特吧主。谢谢。


        IP属地:北京5楼2013-07-0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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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爆吧、应急事件处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发生爆吧时,本吧未遭受爆吧袭击时,不建议吧友在此吧进行爆吧活动。爆吧进行时,各位在线的吧务人员(不论是否参与其他吧爆吧)应立即持续关注本吧状态,不应从事爆吧活动。
          第二十八条 若本吧遭受爆吧或被爆吧时,相关吧务人员应立即删除所有爆吧贴并封禁楼主ID。若某一符合吧规的贴过量回复,应复制主题帖中的内容,然后删除该贴。
          第二十九条 所有参与爆吧的楼主会被封禁一天至几天不等,严重的永久封禁。在爆吧结束前,相关人员采取适用中文验证码。
          第三十条 爆吧时,不建议各种吧友在此吧发表主题帖,防止被误封。若爆吧事件过于严重,则会封禁所有吧友的ID,然后吧务人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逐一回复非爆吧人员,请配合。
          第三十一条 爆吧开始或筹备时,本吧会立即发布并置顶相关文件,请关注。


          IP属地:北京7楼2013-07-0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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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其他说明
            第三十二条 吧务人员应在必要时对此吧规之后添加修正案部分。对於本吧规中部分词汇将由百度相关条约解释。本吧规最终解释权属吧务人员保有但不独占。
            第三十三条 贴吧官方会不定时发布关于吧规的司法解释。
            第三十四条 吧务人员不得单方面发布相关规定,不得单独发布司法解释。若有司法解释,应在吧务区发帖并艾特吧主。
            第三十五条 本吧规自2013年7月9日北京时间(UTC +8)零时刻起执行。


            IP属地:北京8楼2013-07-0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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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废除说明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吧规执行起宣布废除以下条文:
              1 2013年7月吧主或小吧主发布的“吧规”
              2 2013年4月百度楼委会发布的“嗨,欢迎来到本吧,您可以在此畅所欲言!”


              IP属地:北京9楼2013-07-0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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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非法发帖认定说明
                一 水贴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 水贴的认定
                第一条 水贴的认定:“水帖是贴吧、论坛或bbs中一种对于本版无关紧要的、无意义的一些帖子的统称。一般情况下,水帖会让吧友无从回答,回帖时只能用“恩”,“哦”,“啊”或者图片类来回复。水帖也称为勾引帖,吸引不相干的人来回复自己,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然后提升等级。”(来自度受,有更改),或有以下帖子的:
                1.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帖子,标题符合标准,但内容无异议的;
                2.纯图片的(含带空格、无意义字的),且图片与恶搞或恶搞教程无关的;明星贴;毫无意义的广告贴;
                3.纯表情帖(不含一楼镇楼,含附加无意义文本);
                4.纯表情回等妨碍特殊帖子连续性的插楼。空白贴,单纯@ 人贴等。火星问答贴,比如“你敢回答以下问题吗”(不含包括恶搞内容)之类。无聊小号或几个人的讨论贴。
                5.其他无意义的帖子。
                第二条 特殊帖子的认定,参见以后的修正案。
                第二节 水贴处理办法
                第三条 合理的水贴(每人每天5贴以下,数量可更改,具体关注公告)允许,不会删帖。
                第四条 每人每天5贴以上10贴以下的,封禁一天处理。10贴以上的,封禁,具体解禁日期另订。有爆吧意向的,经同意后,可能会用具封禁。
                第三节 水贴处理过程
                第五条 水贴处理流程:1.水贴发布 2.知情人在吧务帖举报 3.内容认定 4.艾特楼主或相关人员,指向吧务贴 5.删帖


                IP属地:北京10楼2013-07-06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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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告、封ID、删帖艾特当事人文本模本(试行)
                  先艾特当事人:
                  1 警告 时间+市区+空格+“您已违反吧规。”+ 1.水贴 或 2.黄色内容 或 3.反动内容 或 其他 的说明 + “故警告”+楼主ID。
                  2 封ID 时间+市区+空格+“您已违反吧规。”+ 1.水贴 或 2.黄色内容 或 3.反动内容 或 其他 的说明 + “故封ID,一小时后施行,结束时间为明天同一时间 或 + (结束时间)”+楼主ID。
                  3 永久封ID 时间+市区+空格+“您已违反吧规。”+ 1.水贴 或 2.黄色内容 或 3.反动内容 或 其他 的说明 + “故永久封ID,一小时后施行。”+楼主ID
                  3 删帖 时间+市区+空格+“您已违反吧规。”+ 1.水贴 或 2.黄色内容 或 3.反动内容 或 其他 的说明 + “故删帖,一小时后施行。”+贴子主题+网址+楼主ID


                  IP属地:北京16楼2013-07-0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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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联合PS吧通用吧规(试行),2013年7月8日版。
                    说明:此吧规为通用、试行版,此后会做修订。若有疑问、建议、修改提议、执行问题等对吧规漏洞、执行片面化等问题,请在吧务贴讨论。谢谢。
                    从以下线开始可以回复(本楼不含):@麦克风棵
                    谢谢大家。
                    ——————————————————————————————————————


                    IP属地:北京17楼2013-07-06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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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向20141262 帮忙改一下啦


                      IP属地:北京18楼2013-07-06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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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向20141262


                        IP属地:北京来自手机贴吧19楼2013-07-17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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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废除


                          IP属地:北京20楼2013-07-17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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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吧规已废除。请参见新吧规。
                            相关地址链接
                            吧务区 http://tieba.baidu.com/p/2440226085
                            申精区 http://tieba.baidu.com/p/2440200563
                            讨论区 http://tieba.baidu.com/p/2440227601
                            新吧规 http://tieba.baidu.com/p/2464679400


                            IP属地:北京21楼2013-07-1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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