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中国足协在卡马乔上任时曾明确对外宣布:和卡马乔签约至2014年12月底。万达集团也表示会承担卡马乔担任国家队主帅期间的薪水。如今,当中国足协提出提前终止和卡马乔的合约时,西班牙人要求中国足协将其提前离职后的1年半薪水全额支付,即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这其实和目前仍滞留中国的原1993年龄段国青队荷兰主帅里克林克的要求完全一样。去年11月亚青赛后,中国足协宣布解除里克林克职务,荷兰人要求中国足协把从2012年12月至2014年6月的合约薪水全额支付,他便离开中国。里克林克年薪税后30万欧元(约240万人民币),数额不像卡马乔团队大,所以一度被外界忽视。
中国足协和卡马乔解除合同,对万达集团而言,其实并未额外支付更多费用——当初万达集团和中国足协所签订的一揽子赞助合同中明确规定:拿出专门款项用于国家队聘请高水平外教。中国足协决定和卡马乔签约至2014年底时,卡马乔团队全部薪水就已由万达集团分批付款至足协。中国足协的“违约金”,其实就是卡马乔继续执教1年半的薪水,万达根本无需再额外出钱。
真正的问题其实和卡马乔任职时一样,即高额年薪(违约金)产生的税费。当初卡马乔任职期间,中国足协需要每月承担超过120万元人民币的税费。如今,万达集团支付卡马乔团队余下的645万欧元,但这笔款项产生的税费依然将由中国足协自行承担。所以,卡马乔虽然走了,但中国足协仍要承担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的税费,这才是真正的“冤大头”!
迄今为止,中国足协似乎无人需要对这样的巨额损失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