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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怿轮元月·盘点】天涯煮酒 风云六世纪——南北朝末期的牛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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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云淡心远


1楼2013-06-05 21:58回复
    本文主要记叙从523年北魏六镇大起义到589年隋灭陈完成统一,这66年历史。
    暂时计划分成三部分写,第一部分:喋血双雄,从523年六镇起义到547年高欢去世为止,重点是宇文泰和高欢之间的龙争虎斗。
    第二部分:三国鼎立,从547年到569年,北齐、北周、陈相继建立,互有攻伐。
    第三部分:一统四方,569年到589年,北周灭北齐,隋代周,隋灭陈。


    3楼2013-06-05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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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运的是,高欢就出生在怀朔镇。
      不幸运的是,高欢家里穷,穷得出类拔萃。
      因为他不仅是贫二代,还是罪犯的第三代。
      按照正史的说法,高欢的祖父高谧出身于河北著名的汉人高门士族“渤海高氏”(羊毕封高四大高门之一),曾经在北魏担任侍御史,后因为犯法,被流放到怀朔镇。
      高欢的父亲叫高树生(这名字够土的),是个不事产业、游手好闲的家伙。估计每天除了赌博就是在外面躲赌债,根本不管家里人死活。
      高欢不仅有这么个不成器的二流子父亲,而且从小就失去了母亲韩氏。
      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没妈而且老爹又不靠谱的孩子像根烂稻草,高欢能够长大成人,多亏他姐姐、姐夫收养了他。姐夫尉景是个狱卒,总算是个有正式稳定工作的。
      六镇地区是鲜卑人的地盘,由于几代人都在这里生活,从小受鲜卑文化的熏陶,高欢一家的生活习性早已经鲜卑化了。
      就好比海外华人移民的第二代、第三代子女,被称为“香蕉人”。他们虽然也是黑发黄皮,但自小就受西方文化、西方教育的熏陶,其思维方式、价值观是完全西化的。正所谓“黄皮其外、白瓤其内”是也。
      高欢就是这样一个香蕉人。准确的说是,汉人的血统,鲜卑人的心。估计如果要填“履历表”的话,我认为“民族”这一栏他肯定会填“鲜卑族”。
      当然,就和美籍华人总要取个英文名一样,高欢也有个鲜卑名,贺六浑。


      5楼2013-06-05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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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经历乱世的思想准备?


        6楼2013-06-05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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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 喋血双雄 NO.2
            喝着边塞的西北风,高欢长大了。
          鸡窝里飞出了金凤凰。高欢长成了帅儿郎。
          高欢很帅,号称师奶杀手。史书上就多次提到他帅气的外表。具体地说,是目有精光(说明充满自信,眉宇间透出一股英武之气),长头高颧(长方脸,高颧骨,美吗?不太理解),齿白如玉(可以去做高露洁牙膏的广告了)。
          帅哥总是有女人缘的。高欢有了初恋情人,是好朋友韩轨的妹妹。
          可是帅有什么用?帅能当饭吃吗?那时候可没有男模、男演员、偶像明星这种职业。
          韩小姐的父母挺现实,无情地拒绝了高欢这个穷二代。
          说实在的,高欢也确实太穷了,具体地说,连匹马也没有。
          在广袤的草原上,马的重要性不亚于手机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走亲访友,购物休闲,生产生活,都离不开马。可是高欢家里穷得连一匹马都买不起。
          无奈的高欢看着势利的韩家父母,只能在心里发誓:不管多久,总有一天,我要得到你。
            


          7楼2013-06-05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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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以后,高欢终于得到了她,这个他青梅竹马的女人,虽然那时他们都已不再年轻。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猛男追美女,二十年不迟。
            感情受挫,饭却还是要吃的。为了谋生,和怀朔镇的大多数鲜卑青年一样,高欢也光荣入伍,成了一名新兵,一名在城墙上站岗执勤的大头兵。
            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这个面容英俊、器宇轩昂的小兵吸引了一个年轻女人的注意。
            高欢在城墙上看风景,看风景的她在城墙下看高欢。
            她看呆了,像现在某些小女生看着自己仰慕已久的偶像明星一样,(不知道有没有流下口水),情不自禁地,她对旁边的婢女说,“欧耶!这就是我要找的另一半!”


            8楼2013-06-05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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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叫娄昭君,是鲜卑贵族娄内干的女儿。
              娄昭君的祖父娄提,以功封真定侯。父亲娄内干,没有当官,在家里享受生活,还美其名曰:淡泊名利。他家里太有钱了,仆人有数千人之多,牛马多得数不胜数,以山谷来计量;对比一下高欢家,连一匹马都买不起,估计高家的资产只是娄家的万分之一。人比人,气死人,贫富差距也太大了。


              9楼2013-06-05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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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 喋血双雄 NO.3
                  作为鲜卑贵族的大家闺秀,来娄家提亲的人多得是。且都是和娄家门当户对的富二代,可是娄小姐呢,心比天高,一个也看不上。不过这次看见小兵高欢,心高气傲的娄小姐却甘愿拜倒在他的石榴裙下。
                作为鲜卑女孩,娄昭君在性格上绝对不是那种扭扭捏捏的做派,豪爽泼辣程度绝不让须眉。
                心动,不如马上行动。
                看准了就上手,上了手还就不撒手。
                对于小娄来说,看上高欢,才是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要嫁给心上人,绝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10楼2013-06-05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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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更哦,嘿嘿


                  11楼2013-06-0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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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你眼光高,要求高,没想到只不过找了个穷光蛋姓高。
                    可是,娄小姐早有准备,先打感情牌,“爹你最疼我了”其情也切切;一看不灵,再眼中含泪,“没有他我活不下去”其态也可怜;还不行,则大叫“爹你要是还不答应,我就死在你面前”,其势也汹汹------
                    老娄无奈只能答应了女儿的婚事。
                    有时候想想,高欢的运气实在太好了。相比楚汉相争时的陈平,同是傍富婆,同样是高大英俊的帅哥,陈平找的是嫁过五次的寡妇,还为娶到富家女而费尽心机;高欢呢,不仅娶的是如花似玉的大家闺秀,而且还让女方为了嫁给他而费尽心机。
                    什么是魅力?这就是魅力!
                      


                    13楼2013-06-11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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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的高欢,傍上了富家女,鸟枪换炮,终于有了自己的马。也当上领导了——队主(不知有没有动用岳父家的社会关系)。
                      一个吃软饭的穷小子,这是当时几乎所有人对高欢的印象。
                      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怀朔镇最高军事长官——镇将段长,觉得高欢非同凡人,经常拍着他肩膀鼓励他,说:“小伙子,好好干。你有经天纬地之才,定能成大事。”
                      这是那时除了娄昭君以外唯一欣赏高欢的人。如果说娄昭君的欣赏出自女人的感性,段长的欣赏则是出自男人的理性,更加的珍贵。
                      这唯一的欣赏就像漫漫长夜中的一点烛光,照亮了高欢曾经暗淡的豪情壮志;就像茫茫沙漠中的一滴水,滋润了高欢曾经干渴的勃勃雄心。
                        


                      14楼2013-06-1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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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欢一定时刻都没有忘记段长的鼓励。后来他发迹后,追赠段长为司空,还提拔其儿子当了官。
                        正是由于段长的提拔,高欢当上了信使。
                        信使就是传递官府信件的官差,这可是个肥缺,可以公款旅游——经常去京城洛阳出差,有机会接触到达官贵人,见见世面。差旅费全报销,估计还能拿个每天几十元的补贴。
                        到了京城才知道自己的官小,此话不假。
                        高欢在地方上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可是在洛阳,却被当成卑贱的来自边远山区的乡巴佬。
                        高欢每次到洛阳都要和令史(相当于首长的秘书)麻祥联系。
                        有一天麻祥心里很开心,可能是打麻将赢钱了,像打发叫花子一样赏给高欢吃肉。高欢从来不站着吃东西,这家伙向来很注意形象,所以就坐下来,心里在想,吃肉的时候嘴里可不能发出声音啊。


                        15楼2013-06-1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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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做完热身,还没开始吃呢,就听麻祥大喝一声:“狗奴才,谁让你坐的?这位子你有资格坐吗?拿下,打四十大板!”太亏了,猪肉没吃到,自己屁股上的肉反而被打得少了好几块。
                          注意形象让他赢得了富家女的欢心,也让他白挨了一顿打,真是有一利就有一弊啊。
                          遭受如此的奇耻大辱,高欢出人头地的愿望更加强烈了。
                          但高欢还得继续在信使的职位上干下去,他还得等待机会。


                          16楼2013-06-1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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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 喋血双雄 NO.5
                              公元519年,京城发生了一件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对高欢触动很大。
                            事情起源于一封奏折。
                            北魏是鲜卑人创建的政权,朝中官员多是以军功提拔的鲜卑人。这些人多数文化水平很低,大字不识的也不少,执政水平很差。孝文帝迁都洛阳以后,推行汉化政策,大量任用汉族或汉化鲜卑的知识分子出任高官。
                            所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知识分子认为自己是喝咖啡的,看不起吃大蒜的鲜卑武人。鲜卑武人认为天下是靠自己真刀真枪打出来的,看不上纸上谈兵耍嘴皮子的知识分子。双方的矛盾越来越尖锐。
                            北魏征西将军张彝的儿子张仲瑀上书,要求限制武人,不能列入士大夫的清品。即不能当大官。
                            按魏书的说法,张彝出身于北方汉人高门大族——清河张氏,他性格耿直,无所顾忌(无所顾忌这个成语就是这么来的),人称“张大炮”。估计张仲瑀上书很可能是张彝的意思。
                            这份奏折一出来,立刻引起了鲜卑武人的强烈反响。这不是把鲜卑武人的升官之路给堵死了嘛。你们汉族士大夫走自己的路,却让我们鲜卑武人无路可走!太过分了!
                              


                            17楼2013-06-11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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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他们开始游行,集会,抗议,张贴大字报,扬言要屠灭张家。
                              张家父子却依然无所顾忌,完全不放在心上,当这些鲜卑武人是空气。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空气而是杀气,鲜卑武人们开始行动了。
                              上千名羽林军、虎贲等一千多名士兵,先去砸了尚书省的大门,然后又攻入张家住宅,把张彝拖出来,尽情地痛打污辱,然后烧了张家的住房。张家大儿子张始均本来已跳墙逃出,却又因想救父亲而回来向这些人求情,这些鲜卑武人此时像喝酒喝多了处于亢奋状态,正缺下酒菜呢,张始均的回来相当于送来一盘猪头肉,哪有浪费之理??先殴打然后投入火中活活烧死(张始均真是孝子啊,可惜没被列入24孝)。二儿子张仲瑀受伤侥幸逃脱,张彝身受重伤,两天以后不治身亡。
                                


                              18楼2013-06-1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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