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花奖”是中国剧协通过《戏剧报》于1983年设立的一个戏剧大奖。1983年首都戏剧舞台中青年优秀演员奖“,在第一次评委会上,取”梅花香自苦寒来“之意,将该奖命名为”梅花奖“。同时将年龄确定4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0日首届”梅花奖“得主揭晓。
经过十年探索实践,《中国戏剧梅花奖评选章程》第20条规定:”已获得梅花奖的演员,凡年龄未超过45周岁者,仍可再次参评获奖。但必须有新剧目、新创造,并在表演艺术水平上,有突出的提高和进步》”。称为“二度梅”。同时规定:“获得三次梅花奖的中青年演员,中国剧协将授予‘中国戏剧梅花大奖’。” 第11届“梅花奖”开始增评“二度梅”,获得者是茅威涛、刘芸。后来把年龄放宽到55周岁。
“梅花大奖专设第14条,具体条件是”已获得二度梅的演员,继续攀登艺术高峰,在表演艺术上形成独特风格,受到广大观众欢迎,年龄不超过60周岁者(满61周岁以前),可申报参评'中国戏剧梅花大奖。
至此梅花奖已经历三十年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