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距离
(一)
故乡的距离,遥远如太古。
我站在漆黑的院落中看楼上万家灯火。
脚下,灯光与黑夜形成一道泾渭分明的界线。
光明廓清了楼上的黑暗,却对黑夜无能为力,而我却早已从楼上走了下来。十一年前,我就不再属于这个地方,我已经忘记了,忘记了楼下的阿太,她的头发到底是银白如皑皑白雪,还是微微泛黄,蓬松如化了一半的棉花糖;我已经忘记了,忘记了阳台对面的大姐姐,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究竟有没有能盛满阳光的酒窝;我忘了,究竟是在哪个夏天,院落中哪一个角落,我第一次种下了白色的蒲公英,种下了童年时代的期盼;我甚至忘了是在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哪一个季节,我离开了这里,离开了我曾乘过凉的树,离开了透过树叶投射下来的点点滴滴随风而逝的阳光。
十一年,我再没有踏足过此地;十一年,时间已将过往的记忆全部埋葬。
原来,我已经忘记。
我的一中。
“它们已成了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史铁生是这样描述他与地坛的故事,而我与一中呢?我不知道,或者说,我已经忘记了,惟留下一个模糊隐约的印象,偶尔脑海里闪过一个片段,短暂若昙花,却可以让你站在窗前,望着辽阔的远方,沉思一个下午,怀念惆怅。就如同一块可以仰望苍穹的圣地,但却终日弥漫着蔽日的浓雾。在那里,天堂距你盈盈一握,可你却始终无法靠近它,于是,你终究将那块圣地遗忘在了大雾的深处。有时会有风吹过,撕开白雾的一角,露出纯白而厚重的墙垣;偶尔会有光透射过,架起一座通往天堂的桥梁,架起你心中淡如阳光般清澈透明的喜悦与期盼。蓝天无垠,我好似可以穿透蓝天,什么都可以看得见;蓝天无垠,我如此卑微渺小,什么都看不见。直至日落风息,一切又归于沉寂,又是一段不知道岁月的遗忘。
旧时的阳光,古老一如梦中。故乡,遥远有如太古。
“你好,好久不见。真的,我们有多久没有见面了。”
“十一年哩,亲爱的。”
(二)
不是出生的地方就叫故乡。
记得有一次和同学聊天,不知不觉就聊到了双方的外婆。“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的外婆,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我的外婆就不在了。”那人说这话的时候神色自若,我却感觉到了他的遗憾,一种无缘相见的遗憾。但我也感觉到了那份情感也只是止步于遗憾,毕竟没有看到外婆的头发由青转白,毕竟没有牵过外婆瘦弱纤细的小手,毕竟没有机会去共赏小河流水,共渡雨雪风霜,所以只剩下由血缘带来的淡淡遗憾,所以不会有害怕失去的恐惧和悲伤。因为没有更深刻的由时间累积的情感,因为从来没有拥有过,于是何谈悲伤,何谈失去。“外婆”在那人心中,只是一个名词。可人们却认为“外婆”这两个字就足以酝酿一场丰富的情感。
不是有一个可以称作“外婆”的人就算有了外婆,不是有一个可以称作“故乡”的地方就算有了故乡。
“月是故乡明”,可为什么“故乡明”呢?旧的人,旧的事,百年的老树及跳动的鸦雀,由青灰和朱红的砖瓦携着的阳光的阴影,天空白云所搭砌而成的房子。它们,无一例外地保持着亘古未变的安静和干净的姿态。你曾在那树下欢呼雀跃,卧看满天星辰,你曾在那低矮古旧的房子里呼吸吐纳,你曾走过那古朴清凉的小道,一步一步踩碎满地阳光。你做着童年的梦,每一个梦里都摇曳着外婆的微笑;外婆拉着你的手,让故乡在你日后的牵挂里因为情而有了温度。因为外婆,你在那里有过一段朦胧而愉快的记忆,所以你愿意将那里称作“故乡”,所以你觉得那里的月亮格外明亮。
(三)
其实,故乡更像是一块避难的地界,那些思乡的,恋乡的,往往不都是一些失意落魄的迁客骚人吗?春风得意的时候,被眼前的繁华迷了眼,于是乐不思蜀。惟仓皇失意了,倦了外面世界的喧闹,不得已,才忆起了故乡,百般无奈地退步抽身,心静了下来才发现了故乡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