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促进赋税平等的活拖拖拉拉,增加国库收入的活雷厉风行 北宋王安石变法,历来争议不休。但变法的本质,不在“均税”,而旨在普遍增税,则是毫无疑问的。北宋的税负不均——越穷越纳税,越富越不纳税——从开国的时候就很严重,范仲淹曾试图变法,通过“方田均税”(就是清查丈量每户人家的实际耕地,按实际耕地数量征税)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朝廷只对增税感兴趣,结果也就不了了之。宋神宗时代的王安石变法,也高举着“方田均税”的旗帜。但旗帜归旗帜,付诸实践又是另一码事。按理说,宋代对人口和土地的控制能力,远超过此前历代,清查土地的实际占有状况,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而且当时设计的“方田”的办法,即便在今天看来,都还很实用。但“方田均税法”1072年颁布,拖到1074年才开始实施,才搞了一个月,又以天旱为由停了下来;此后干一阵停一阵,到1085年,朝廷干脆把“方田均税法”取消掉了。折腾了十多年,可谓毫无成效。“方田均税”搞不起来,原因其实很简单:朝廷对“税负公平”这种问题毫无兴趣。朝廷唯一希望的,是通过变法为国库征敛更多的赋税。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变法的其他内容,如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被执行得异常坚决和彻底。 如此,国家获益,百姓受苦,也就成了必然的结果。譬如青苗法,官方文件说得很好听,青黄不接时百姓可以向朝廷贷款“青苗钱”,这个贷款的利率比民间的高利贷利率低,朝廷能多收些利息钱,老百姓也少受些高利贷的盘剥。听起来很美,但实际操作模式却变成了“抑配”,挨家挨户按资产多少进行摊派,无论缺不缺粮食,都要向朝廷“借”青苗钱,越有钱的人家,必须“借”得越多。这实际上就成了朝廷强行向百姓集体放高利贷;民间的高利贷利率虽然高,但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去借的,借民间高利贷的百姓,数量终究有限;青苗钱利率虽然低一些,但受祸害的却是全民。再譬如市易法,其实就是汉武帝当年消灭民营商业的翻版,朝廷贱买贵卖,“尽收天下之货,自作经营”,最后连水果之类的商品,都被朝廷的“市易司”给垄断了。这类捞钱的“变法”,朝廷执行起来,反而不遗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