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问我怎么了,我望着她,伸出一只手,抚了抚她耳鬓的一缕头发,紧接着,我说出了我平时以来最富有勇气的一句话,“娟娟,我们同居吧。”同居,这是逆袭的第一个步骤,我要让她周围的朋友都知道她和人同居了!!!
同居,呵呵,这是一个很大胆的想法,因为在这之前,她朋友都还以为她单身呢,她从来没有带我见过她的朋友或者同事,每次我说去医院接她,她都是让我远远的躲在十字路口下的树荫下,然后坐我电瓶车的时候还要左顾右盼怕人发现。。。
就在两天前,坐车去苏州的时候,我们车站里面等车时,她都假装不认识我,让我别跟她说话,也不要看着她,她怕遇到熟人,车站里面人流量大,可能确实是有认识她的,但我。。。真心很不爽,但是当时我忍着,我赔着笑,毕竟当时她还没有背叛我。。。
她很吃惊,眼珠子圆睁,不过真心好看。我实在搞不懂,我追了她那么久,她之所以答应我,应该是日久生情才对呀,她应该是对我动了真情啊,她为何又那么轻易背叛了我???真心搞不懂,算了,糊涂是福吧!!!
她非常非常犹豫,她在各个方面的权衡,她不敢贸然答应与我同居,最后她回答,“老公,你再让我想想好不好。”我笑了,怜爱的摸摸她的耳尖,说,“没事儿,三天可以吗?”她说行,三天内给我答复。
吃着拉面我有捧着手机更贴,这叫敬业,呵呵,有福和吧友们同享,有难和吧友们同抗,她要战我便战,我有吧友千千万,对吧。她看我捧着手机问我在干嘛,我告诉她我在看淘宝,天冷了,准备给她选个漂亮的外套。
一听我要给她买外套,她乐开了怀,笑的那叫一个春风满面、人面桃花,嘴里面的拉面也扒拉的比先前香了,好似变成了美味佳肴。她娇滴滴的说,“老公,我要粉红色的。”她撒娇成神,这是她的杀手锏之一,酸的我起鸡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