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面试通过,说好底薪2800+提成,问提成怎么提也不说,好,就算个最低1点提成,选择接受,不问了。等进去之后,出来个试用期,期间2500底薪,不许卖衣服,试用期期间就是干活,店长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再后来,突然冒出个,要穿哥弟衣服,现在没有先穿自己的,过段时间自己买,4折,好,选择接受,再过几天,突然又冒出来,要尽快买衣服,而且要店里让你买哪套你买哪套,有些是你不能选择的,也选择接受,再过几天,必须要自掏腰包买,问:等发工资从工资扣不行吗?答:不行,必须自己拿现金?哥弟衣服价格相信大家都知道了,还没等拿工资就要先消费?这是哪门子规矩?继续,刮坏衣服照价赔偿,不管是不是你搞的,均摊。再后来,必须定期呀买哥弟衣服,这个定期也就是说指不定他们多久就要你买一套,也许1个月,也许半个月,也许……也不知道你究竟给我们多少工资,我们是来赚钱来了还是来赚衣服来了。再过几天突然冒出个军训,还要签合同,全部都是霸王条款,说白了也就是期间出现任何状况公司不负责。再后来就是转正的事,转正之后那些合同全部是霸王条款~~具体我就不形容了。为自己的利益压榨员工。有人会问了,既然你不接受你可以不做啊,这话说的对。但是你没有在我进入岗位之前把这些都说清楚没人会做,如果不做了,这么久全部白做,不给发工资,如果继续做,还会继续被压榨.恐怕最后在那里上班的人只有吃衣服的份,不用吃饭了。因为赚的钱都不够你买衣服的。为什么非要到人家进退两难的地步才提出这些霸王条款?你们跟帝国主义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