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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文】和青春干杯---2012新文出炉!苏特大爱!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做梦要笑醒……
顺说我很懒……很懒很懒……我想明天中午再搬……


1楼2012-06-26 23:02回复
    这个梗憋我脑海里很久了,这篇文的开头也躺我硬盘里很久了,所以我会勤奋填坑,一定不会坑的……
    至于千秋一世大神怎么会看上陆临这个小透明的文……下章就会知道了,这是个悲剧啊ORZ
    谢谢大家捧场 ><
    №16 ☆☆☆苏特于2012-04-18 12:32:03留言☆☆☆
    


    5楼2012-06-2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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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临进群后半天也没人说话,连个“欢迎新人”之类的客套话都没有,倒是陆临自个儿发了好几个表情,问了三遍“有人吗?”之后才总算有人搭理他了。
      木鬼:新人?
      路边临风:是的,请多多指教 ^ ^
      木鬼:这谁介绍进来的?
      路边临风:……
      路边临风:墨镜兔拉我进来的
      他回完这句后,群里又陷入了一片寂静,陆临有些惴惴不安的看了看群成员名单,这个群里的人不多,大概才三十多个成员。除了他自己,其余的几乎都显示不在线状态。陆临有些惶恐了——莫非自己不小心,加了个不该加的群?
      过了一会儿,总算又有人出声了。
      戴墨镜的兔子:不好意思哈,刚去忙别的事了。正式介绍下,路边临风,也是咱们网站的写手,在下后宫群的第三十二位成员,大家鼓掌!
      海边漫步:鼓掌!啪啪啪!
      路边临风:汗……
      海边漫步:哎呀新人和我名字好配!~(*^_^*)~
      木鬼:欢迎新人。海边你个二货你不是在赶稿?
      海边漫步:怕啥,我家小编又不在这群里
      戴墨镜的兔子:我替你家编辑温柔的提醒一句,给我滚下去写文!
      海边漫步:呃……好吧,我撤了。新人给个小说地址链接,有空我去拜读献花~
      路边临风:海边漫步大人也写文吗?
      海边漫步:啊哈哈,其实我是传说中的神秘作者牛叉叉
      戴墨镜的兔子:他是司徒宦
      路边临风:……
      海边漫步:你不要把我的名字说出来啊!作为一个紫红写手群里的小透明我压力很大的!想在新人面前保持神秘形象也不行啊?!擦,我撤了!
      路边临风:我一定是进错群了……
      司徒宦……刚刚那个看起来又傻又二的海边漫步竟然是司徒宦?那个网上挺有名气的悬疑推理小说作者?陆临虽然不怎么看悬疑推理小说,但不代表他从来 不看,至少几个有名的作者的文他还是看过的。司徒宦也算是大名鼎鼎了,他的文逻辑严谨,文笔老练,悬念重重,给人的感觉是个有着一定的生活阅历,严肃正经 的成熟男人。怎么可能是这个样子?陆临开始怀疑自己进的不会是个恶搞群吧?这些人都是COS的吧?
      戴墨镜的兔子:别介意啊,司徒每次卡文的时候,就会发神经
      路边临风:他平时不这样吧?
      戴墨镜的兔子:……
      木鬼:他平时稍微正常点
      路边临风:……
      陆临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在群成员名单中找到了海边漫步的Q.Q号,然后网上搜索“司徒宦+Q.Q号”,搜到了司徒宦的□□……那居然真的是司徒宦的号!
      好吧,陆临总算相信了,这个群,确实是海边漫步口中的“紫红写手群”。
      那他怎么会被加进来的啊!他只是个写文很烂,在网上毫无名气,连个自己的粉丝群都建不起来的透明写手而已啊!
      路边临风:颤抖问……为什么我会被加进来?
      戴墨镜的兔子:因为大神看上你了
      木鬼:哪个大神?速度爆JQ!
      二十四桥明月夜:速度+1
      哈喽kitty他爹:+2
      海边漫步:+3
      戴墨镜的兔子:靠,司徒你还没滚下去写文?!
      码字到缺氧:+4
      千秋一世:是说我吗?
      戴墨镜的兔子:千秋大神!你勇敢的挺身而出了!
      木鬼:竟然是千秋!
      哈喽kitty他爹:哈哈,果然是大神。求拜读新人大作,能被千秋看上的不多啊。
      木鬼:求拜读+1
      二十四桥明月夜:+2
      丢呀么丢手绢:+3
      码字到缺氧:+4
      戴墨镜的兔子:这个群里只有千秋和临风敢用写文ID直接当名片啊……我的任务完成了,新人请自由的……被大神勾搭吧! 


      6楼2012-06-26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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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边漫步:千秋大神你不爱我了吗?!
        戴墨镜的兔子:你TMD怎么还没滚下去!
        自从千秋一世这个名字出现在群里的一瞬间,陆临就丧失了敲打键盘的功能。他曾经无数次的幻想,如果有一天,他能够和千秋一世说上话,那他第一句话要说啥呢?是说“千秋一世大人我喜欢你的文很久了”,还是“千秋一世大人我是为了你才开始写文的”?
        事实是,他根本就不知道要说什么。
        所以他能做的,也就是呆呆的盯着电脑屏幕,不敢置信般的傻笑着。
        千秋一世:路边临风?
        路边临风:在,我在!
        戴墨镜的兔子:大家都撤了吧,不要妨碍大神泡新人啊!
        群众纷纷以沉默表示响应。
        千秋一世:= =
        千秋一世:墨镜兔把你拉进来的?
        路边临风:是啊,激动擦汗,千秋一世大人你好
        千秋一世:叫我千秋就行
        路边临风:千秋大人你好!
        千秋一世:……
        路边临风:没想到千秋大人竟然看过我的文,汗,我的文写得那么烂……实在是太羞愧了!
        千秋一世:墨镜兔怎么和你说的?
        路边临风:??
        千秋一世:他对你说我觉得你的文写得挺好?
        路边临风:……
        戴墨镜的兔子:等等,你把临风的小说地址丢给我,难道不是向我推荐他的文?
        千秋一世:是我的读者对我说,发现有个家伙总喜欢写和我套路差不多的武侠文,给了我链接地址,我也没看就顺手给你了而已。
        戴墨镜的兔子:我擦,你怎么不说清楚?
        路边临风:……
        路边临风:对不起,我不是有意模仿千秋大人的文章情节,我很喜欢你的小说,每本都看了而且都买了实体书。我也没注意我的文原来都和大人的文是差不多的套路……我,如果大人觉得我冒犯了你,我去把我之前的文都删了,以后也不写了。
        戴墨镜的兔子:等等,临风你TM给我等等!
        戴墨镜的兔子:千秋你说话要负责啊,临风的文我都看了,什么叫“喜欢写和你套路差不多的武侠文”啊?根本是两回事好不好?你哪个脑残粉在那里乱说话啊?
        千秋一世:所以我给你看看,鉴定一下,我也不知道你怎么就把他直接拉进群了。
        戴墨镜的兔子:妈的,你自己都没看就丢给我了,我哪知道你啥目的啊?
        陆临已经无心去看他们还在争论什么了,他从巨大的惊喜中跌回到极度的失望加羞愧中,也就短短不到几秒钟而已。
        想来也是,千秋一世怎么可能会看上他写的文呢?原来他连看都没有看过啊……
        陆临甚至想退群算了,可是……他好不容易进了这个群,这个有千秋一世存在的群。要他退,他又多么的舍不得。
        大不了……以后不说话,只潜水,偶尔看着千秋一世出现,看他说说话也好。
        陆临很没种的潜了,深怕自己再冒头,然后被墨镜兔发觉,怎么这个家伙还在群里呢?踢出去算了。
        直到千秋一世和墨镜兔的对话告一段落,陆临也没被踢出去。
        戴墨镜的兔子:擦,乌龙了。算了没事了,临风你别去删文啊,千秋那家伙太不会说话了,居然当着你的面说这些。好歹客气点儿,就说看了你的文还可以,鼓励两句,私底下再和我说清楚不就行了。
        路边临风:如果千秋大人真那么说,那就不是他了
        戴墨镜的兔子:……哈,你还挺了解他的。
        陆临怎么会不了解千秋一世的为人呢?那么长时间的关注着他,不光是他写的文,就连他在自己文下偶尔的几个回复读者的回帖,也都看得快能背下来了。那个人就和他的文一样,冷淡而且高傲,说话从不拐弯抹角,更不会虚伪的去奉承别人。
        他不喜欢的事,绝不会违心的装作喜欢。不喜欢的人,也绝不会客套的去称赞。
        就因为这样,他才会这么喜欢千秋一世的小说。
        --------------
        下班前一更。
        开坑第一天要勤快点儿,哈哈。 №34 ☆☆☆苏特于2012-04-18 17:44:16留言☆☆☆
        


        7楼2012-06-26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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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临奋斗了一个晚上,加上第二天白天上班摸鱼又反复修改了好几遍,等到晚上成稿时,终于写出了一篇千余字的长评。
          从头到尾的看了好几遍,确定没啥错别字了之后,陆临就继续穿着他专门用来看文回帖的马甲,贴在了千秋一世的文下。长评的效果的确不一样,很快千秋一世也注意到了这篇评,并迅速给评论加精了,下面一堆的回帖附和,称赞他写得真好。
          陆临心里甜滋滋的,简直比自己发文后有人赞扬还来得高兴。
          又刷了会儿回帖,他才去开了企鹅,这时候才发现前一天晚上千秋一世给他的留言。
          汗,陆临连忙把自己的长评贴在了对话框内,发了过去,对方很快就有了回复。
          千秋一世:这个评论果然是你写的
          路边临风:汗,大人猜到了啊
          千秋一世:不是说了别叫我大人了吗?
          路边临风:千秋……你怎么会知道这个评论是我写的呢?
          千秋一世:还用猜?一看就是你的风格,不就是把你之前的那些回复给综合整理了一下,来了个扩充版吗?
          陆临大汗,自己辛辛苦苦绞尽脑汁写出来的评论,原来竟是综合了以前写过的那些回帖!他怎么没有发觉到?
          路边临风:真的?我自己都没注意到……擦汗,那我再重新写个。
          千秋一世:……
          千秋一世:我开玩笑的,你写挺好的,不然我怎么会加精啊
          路边临风:……谢谢加精!
          千秋一世:该是我谢谢你吧?给我写长评,辛苦了
          路边临风:嘿嘿,应该的么。
          陆临傻笑了会儿,见千秋一世不再说话了,估计他大概写小说新章去了,于是又回到了群里,才发现群里热闹得像要开锅。
          陆临很少能见到群里同时这么多人在线的情况,屏幕刷得飞快,他眼花缭乱的看着各种颜色各种字体不停地从他眼前飞过,看了半天,陆临才算是看出了点 门道,大概是谁提议周末晚上要不要来个群里的同城聚会,然后下面就各种报自己所在城市名的,有提议去吃火锅的,有提议去KTV的,热闹得不行。
          陆临看得也羡慕起来,但是由于他进群晚,不像群里其他人那样彼此之间混得熟,所以犹豫着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也参加。
          路边临风:大家打算这周末就出来聚会吗?
          戴墨镜的兔子:是啊,我和木鬼、明月、Kitty爹他们几个经常一块儿出来喝酒泡吧的,同一个城市方便嘛。
          二十四桥明月夜:我擦,以后别管我叫明月!
          戴墨镜的兔子:谁叫你取个这么文艺的名儿?
          戴墨镜的兔子:对了临风,你在哪儿啊?
          路边临风报出了他所在的城市名,群里寂静了几秒,然后有人跳了出来。
          海边漫步:啊啊啊,小临风我和你同城!!天啊,这个群每次搞什么同城聚会我就很郁闷,因为都没有和我在一个地方的!小临风太好了,我就说我们名字也配,各种配嘛!
          戴墨镜的兔子:于是你们两个人……要约出来聚会吗?
          路边临风:……
          海边漫步:为什么不?
          戴墨镜的兔子:……
          陆临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忍住,问出了心中一直想问的问题。
          路边临风:千秋大人是哪个城市的?
          群里一片寂静,群众均以沉默表示不知道。
          海边漫步:我这么热情的邀请小临风见面,他心里却只想着千秋大神……人家心都碎了!T T
          陆临觉得很不好意思,忙安抚海边:那我们就这周末出来吃饭吧?
          海边漫步:!!!!!!
          海边漫步:其实我出差还没回来……
          路边临风:原来你是耍我的吗……
          陆临看到海边漫步可怜兮兮的开始在群里打各种表情符号向他赔罪,并表示等他出差回来了一定请陆临出来吃饭,不由得好笑起来。他又不是小姑娘,哪有那么大的脾性,那句“原来你是耍我的吗”也只是开玩笑罢了。 


          12楼2012-06-26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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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要回一句不要紧,忽然看到有人在私敲他。陆临点开一看,竟然是千秋一世。
            千秋一世:我在K市工作
            路边临风:……
            千秋一世:以后这种问题直接问我就行了,别上群里去问。
            路边临风:知道了。
            路边临风:我以为你写新章去了,原来一直在偷窥群聊天吗?
            千秋一世:刚刚一直在弄个PPt,明天上班开会要用,但不知道怎么往里面插flash,想去群里问问看谁会,恰好看到你们在聊聚会的事
            路边临风:……那玩意儿多简单啊!
            千秋一世:……那你行?
            路边临风:说吧,想做成什么样儿的,啥要求。
            于是千秋一世大概说了一下他想要个什么样的效果,陆临手把手教了他半天,奈何千秋一世还是弄不明白,最后陆临只好要他把PPt发过来,自己给他把该加的flash都加进去,再调整好格式,然后发了过去。
            千秋一世:做得挺好的,谢谢啊
            路边临风:我本来就学这个的,不客气
            千秋一世:你还是学生?
            路边临风:早不是了,都工作两年了,没准儿比你还大呢。
            千秋一世:呵呵,不可能
            千秋一世:我都快三十了
            路边临风:那我和你也算差不多大,我是硕士毕业工作两年,今年也27了。
            路边临风:你在K市工作,我们公司总部也在K市。下半年说不定我能有机会去总部培训,到时候能来找你吗?
            然后等了半天,对方没回应。陆临已经习惯了千秋一世经常不打招呼就下线,于是自我安慰着,一定是又直接下线了或者忙别的去了没看到,于是在对话框里打了个“晚安”,也关Q下线了。
            千秋一世的确是下线了,却是在看到了路边临风发来的那句话后。
            直觉的想要回避,虽然他也知道,路边临风不过是随口那么一说,就算他真的有机会来K市,也未必会来找自己。网络上的陌生人而已,就算自己回一句好啊,又能如何呢?路边临风也不可能真找得到自己。
            他发觉,自己已经不知不觉中对路边临风和别人不太一样。和自己其他读者不一样,和群里的人也不一样。路边临风给他的每个回帖他都会认真看,不想告诉别人自己所在的城市,却愿意告诉他。
            默默的叹了口气,千秋一世伸手关了电脑。也许是自己想太多了,路边临风不过是自己的一个读者而已,就算交流多了一点,那也不算什么。
            就算他真的很喜欢自己,那也仅仅是把自己作为一个作者来喜欢而已,就算比起别人,对他有那么点格外不同,也不算什么。
            网络不过是个虚拟的世界,那上面的一切,都不会影响到他的现实生活。
            ------------------------
            很喜欢大人的文,申请转载到寒武纪年贴吧,保留大人的一切权利
            №160 ☆☆☆山竹儿于2012-04-23 11:31:47留言☆☆☆
            可以转载,多谢喜欢 ^^
            PS,突然接到工作任务,忙得没时间摸鱼,更新要暂缓了ORZ
            大家不用每天来看有没有更新,我估计要过几天才能有时间写文。五一不打算出门,没啥事的话我争取多写两章 ^^
            №190 ☆☆☆苏特于2012-04-24 18:34:34留言☆☆☆
            


            13楼2012-06-26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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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临第二天上线,先去千秋一世的专栏溜达了一圈,没看到新章,于是打开群,一边聊天一边写着自己的小说。自从进了墨镜兔的后宫群后,他的小说一个月内才更新了四章,写到后来连陆临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写啥了。
              仅有的那么两三个读者也在抱怨,怎么情节发展这么慢,主角掉在悬崖下都一个月啦!大人还在卡文吗?
              陆临看着还坚守在自己文下的读者,突然开始羞愧起来——以前一个读者都没有的时候,写文虽然寂寞却也没什么压力,不管写得多烂也心安理得的每天更新着。现在虽然读者仍然很少,但好歹也有那么几个固定读者了,陆临忍不住想,这几个读者到底看上了他的文哪一点?
              胸中升起一股“好不容易有了固定读者,我一定要坚持写下去”的豪情,陆临第一次开始认真构思起小说情节来,也破天荒的开始列大纲了。之前他写的那 四篇小说,根本就没有所谓大纲这种东西,完全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写到后面发现与前面的情节出入太大无法自圆其说时,陆临就会匆匆忙忙的完结。
              这也是为什么他始终红不起来的原因——因为他的小说完全不具备能红起来的任何一个基本因素。
              陆临花了大半个晚上,终于完成了自己小说的大纲,又挤牙膏似的将新章写了出来,贴到网上后,他松了口气,然后又去看千秋一世有没有更新小说,见专栏内仍然没有新章后,失望的关闭了窗口。
              昨天晚上他向千秋一世发送的消息,对方也仍然没有回复。看来千秋一世今天大概比较忙,没空上网。然后陆临想起来了,昨晚千秋一世说过,他今天上班要开会,还让陆临帮忙弄了他开会要用的PPt。
              陆临有些无聊,于是又翻出了昨天千秋一世发送给他的那个PPt, 倒也没什么别的目的,只是这个PPt陆临昨天没仔细看,忙着插入flash和调整格式了,今天没事他就想细看看,了解一下千秋一世具体做什么工作的。
              这种心情,也不过就是粉丝面对心目中的大神所特有的一种好奇心罢了。
              千秋一世的PPt做得十分专业,给陆临感觉倒像是学术研究性的东西,所涉及的领域也比较深奥,陆临看了半天也没怎么看懂,于是心想,难道千秋一世 是个搞科研的?这个想法一窜进他脑海中,陆临自己也忍不住有些好笑——怎么可能呢?哪个科研人员会有闲心上网写武侠小说?这也太不搭调了。
              于是他一边脑补着千秋一世穿着雪白的实验服,戴着口罩和手套,坐在实验室里表情严肃的做着实验的形象,一边嘴角微翘的移动鼠标往下拉,一直拉到PPt的最后一页,陆临的笑意凝固在了唇边。
              他在右下角看到了五个字,报告人:贺维琛。
              陆临甩了甩头,这个名字……为什么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如果没有猜错,这大概就是千秋一世的真名了。昨晚没有注意到,或许连千秋一世自己也没留意,那份PPt里面竟然包含了他的个人信息。不过这又算什么呢?一个名字而已,中国那么大,同名同姓的多了,在网络信息如此发达的今天,名字被知道真的不算什么事。
              陆临还在想,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名字有种熟悉感?难道是以前的同学吗?脑中默默回想了一遍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名字,确定没有。那是谁呢?大学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师兄?师弟?还是……等等!
              师兄……对了,是某个师兄。
              那个也叫做“贺维琛”的师兄。
              陆临并不是个擅于交际的人,但因为性格好,所以从小到大一直都混得人缘不错。念大学的时候在班上也属于比较招人喜欢的类型——不是说他桃花旺特别 招女生,而是他脾气实在是好,别人有事找他帮忙一般都不会推辞,不喜欢和人争论也从不和人吵架,每次看到班上女生拎着重物或者擦窗够不着时,都会一声不吭 


              14楼2012-06-26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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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上去帮忙。
                正因为这样的性格,所以系里有什么活动,都不会忘记扯上他出力。陆临说得不多做得却不少,只要交代给他的任务,一定会在限定的时期内全部做好。大一下半年时系里举办了一个文化周活动,学生会宣传部长负责联系大二、大三的学生们参加,跑腿的就是陆临。
                因为那次活动,陆临认识了不少师兄和师姐,有同系的也有不同系的。因为只是参加下文化周活动,为大一的师弟师妹们撑撑场面,顺便宣传一下自己的系科而已,所以几乎没有人拒绝邀请。
                除了贺维琛。
                陆临在见到贺维琛之前,就已经知道这个人了,因为他当时也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不是因为贺维琛有多帅,虽然他确实长得不错,但在一个纯理工学 校,帅哥实在不是什么稀罕物,美女还珍稀得多。也不是因为他能力有多强或者学习成绩好到逆天,虽然贺维琛率领的小组曾经夺得过全校机器人大赛第一名,但那 也不至于使他能够成为学校里的知名人物。
                贺维琛之所以出名,是因为曾经有人为了他自杀。
                陆临刚入学没多长时间,就听说了这个十分出名的校园八卦。贺维琛那时候也才大三,但是据说在他读大二的时候,有个男生给他写了封情书,威胁他如果晚上不到指定的地方给个回应的话,就跳楼死在他面前。
                贺维琛收到那封情书时,是根本就不相信还是压根没把那男生没放在心上,谁也不知道,反正他自顾自的去了图书馆自习。于是那天晚上,教学楼五楼真的 有人跳了下来——那时候才晚上九点多,正是大家上完晚自习准备回宿舍的时间,路上全是人——就在那样的众目睽睽之下,“噗通”一声,有人从天而降。
                这件事情引起了多大的轰动,不言而喻。那个跳楼的男生算运气好,坠下时被树枝挡了一下,减缓了冲击速度,然后又落在了一片花丛中,虽然严重受伤,但侥幸的保住了一条命。
                陆临听说那个男生被送进医院后,不久就办了休学手续,再没有出现在学校里过了。而随着他的遗书被人八卦出来,贺维琛也就成了学校里大名鼎鼎的人物,所有人都知道,有个男生不但喜欢上了他,还为他自杀。
                陆临在见到贺维琛之前,也对他充满了好奇。直至见了他人后,他才在心里偷偷想,难怪连男生也会喜欢上他,贺维琛实在是长得太招蜂引蝶。尤其是那双眼睛,睫毛长而翘,乌黑润泽的眸子微微眯起时,便总给人一种脉脉含情的错觉——虽然那只是因为他近视而习惯性的眯眼看东西而已。
                可惜顶着张招蜂引蝶的脸,性格却偏偏很冷淡,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反差,才会被同性也纠缠上吧。
                陆临向贺维琛表明了自己的来意,然后被毫不留情的拒绝了。贺维琛甚至连借口都懒得找,直接就说,没空也没兴趣。陆临也不勉强,反正在他来找贺维琛 之前,宣传部长就给他打过预防针了:“那个人性格很烂,你说不动他就别浪费力气了。本来都懒得找他,但是他毕竟曾经获得过全校机器人比赛第一名,就算是礼 貌性质也要邀请一下的。”
                陆临那时候,也只是觉得贺维琛特别倒霉而已,怎么就被个男的要死要活的给缠上了,对于贺维琛拒绝参加文化周的事情,倒没有多在意。对于这个人,也没有任何更多的想法。
                --------------
                这文其实与网恋无关 = =+
                QAQ可以申请转载到事件记录吧么,保留大人的一切权利
                №216 ☆☆☆= =于2012-04-25 19:19:55留言☆☆☆
                可以转载,多谢喜欢 ^^
                №218 ☆☆☆苏特于2012-04-27 17:29:22留言☆☆☆
                


                15楼2012-06-26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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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边临风:……
                  陆临心想,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二的人呢?这么二的人,又是怎么写出那么睿智的推理小说的?幸好自己不是他的粉,否则真的是太幻灭了。
                  如果千秋一世也是这个样子……幸好千秋一世不是这个样子。陆临无不庆幸的想着。
                  和海边漫步互换了电话号码,又初步定下了周末晚上出来吃饭后,陆临便习惯性的去千秋一世的专栏瞅了一眼,见还没有更新,就在文下发了个催文的回帖,然后给千秋一世发了条Q.Q留言:千秋大人,三天没更新了,请加油填坑!
                  自从陆临获得千秋一世的允许可以在Q.Q上直接给他留言或催文后,他就养成了习惯,只要千秋一世断更两天以上,就在Q.Q上催一次。不过这次陆临的心态有点不一样了,毕竟千秋一世很可能就是他以前的师兄贺维琛,所以他脑补中的千秋一世就直接替换成了贺维琛的模样。
                  那个在他记忆中似乎都没什么表情变化的人,不知道每次看了他的留言后,会是什么表情?
                  本以为千秋一世肯定不在线,谁知没过多久陆临就收到了回复。
                  千秋一世:这几天养的狗病了,下班后都要带它去打针,输了3天液,所以没空更新。
                  路边临风:千秋大人也养狗吗?什么品种?
                  千秋一世:金毛。怎么,你也养?
                  路边临风:哈,没呢,住公司的单身宿舍不让养。不过家里一直养的,大的那条都快七岁了,小的那条也三岁了,我每次回家都带它们出去溜。
                  千秋一世:那你养狗应该挺有经验啊?
                  路边临风:还行吧,我爸妈喜欢宠物,从小到大家里一直养着猫和狗,我还懂怎么给小猫小狗喂奶呢。
                  于是两人交流了一番养狗的心得,陆临又问了千秋一世的金毛到底得了什么病,给了些建议,不知不觉竟然聊了近两个小时,这算是陆临和千秋一世之间最长的一次对话了。
                  临下线前,陆临随口说了一句:“没想到千秋大人也养狗啊,感觉你工作挺忙的。”
                  千秋一世:本来从没想过要养,是以前同居的人坚持要养,后来那人搬走了,狗却留下了,毕竟养了那么长时间有了感情,不舍得送人,就只好自己养了。
                  陆临瞅着“同居的人”四个字,不知怎么有种怪异感。
                  为什么会称为同居的人?如果是曾经的恋人,那么大可以用“以前的女朋友”这样的称呼;如果只是合租房子的关系,那么也应该直接说“室友”——同居的人,却有一种介乎于恋人与室友之间的暧昧意味。
                  然后陆临也觉得自己有些好笑了,纠结这个干嘛?不管千秋一世和他的那个同居人之间是什么关系,那都是他的私事。
                  和自己毫无关系。
                  -------------------
                  如约而至,五一第一发~XD
                  №257 ☆☆☆苏特于2012-04-29 13:58:11留言☆☆☆
                  


                  17楼2012-06-26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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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边漫步:不是萝莉,胜似萝莉!
                    戴墨镜的兔子:哪那么多废话!上照片!
                    海边漫步:想看照片,没门儿!
                    木鬼:难道是个正太?
                    哈喽kitty他爹:海边你危险了啊,见个男人也能这么兴鏶奋?
                    海边漫步:滚!
                    海边漫步:小临风可有礼貌了,还夸人家身材挺好,不用减肥!
                    海边漫步:你们这群挫男和他简直没法比!
                    木鬼:……你有毛病!
                    戴墨镜的兔子:海边你个二货,你又喝酒了吧?每次一喝多就发神鏶经,快滚去睡觉!
                    海边漫步:放鏶屁!我才喝了一瓶啤酒!
                    木鬼:……
                    二十四桥明月夜:……
                    哈喽kitty他爹:……我理解他为啥这么亢鏶奋了。
                    戴墨镜的兔子:谁都别搭理他,上次他就喝了两杯啤酒,在群里刷了一晚上的屏。
                    陆临本来想上去说两句,一看这架势,赶紧潜了。
                    话说吃饭的时候完全没看出来薛予喝多了啊?突然回想起他掀起制鏶服露鏶出肚皮的情景,陆临这才后知后觉的想到,原来那时候他已经喝多了。
                    汗,幸好他还能自己回家。
                    关了群后,陆临跑去把千秋一世新写的章节看完了,然后在Q.Q上给他留了言。不一会儿千秋一世就回鏶复了过来。
                    千秋一世:你今天和海边去吃饭了?
                    路边临风:是啊,你刚刚也看到群聊天了?
                    千秋一世:恩。
                    路边临风:这还是我第一次见群里的人呢,呵呵。
                    千秋一世:同城见面比较方便。
                    路边临风:千秋大人见过网友吗?
                    千秋一世:没有。
                    路边临风:保持神秘感吗?哈哈。
                    千秋一世:我不想把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扯在一起。
                    路边临风:也有很多从网友变成现实中好朋友的,还有从网友变成结婚对象的呢。
                    千秋一世:也许吧。
                    千秋一世:反正我没兴趣。
                    陆临无语的对着电脑,为什么每次和千秋一世聊天,他总有本事能够迅速冷场呢?于是陆临只好换了个话题。
                    路边临风:你家金毛好了吗?
                    千秋一世:好了,今天不用再去输液了。
                    路边临风:养狗是比较麻烦,就像养了个小孩似的。
                    千秋一世:是啊,有时候要出远门,还头疼怎么安置它。
                    路边临风:只能放朋友那儿帮着照看几天吧,也没别的办法。
                    千秋一世:它认主,放别人家总闹腾。
                    路边临风:汗,有的狗是这样的。
                    千秋一世:所以头疼啊,十一的时候想回趟老家,也不知道找谁来照顾它。
                    陆临心里突然一动,十一啊,那离现在还有一段时间呢。自己申请的那件事,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得到批复。
                    他昨天递交了去公鏶司总鏶部培训的申请表,如果得到批复的话,那么他就能去K市呆上一年左右。
                    陆临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突然那么冲动,其实这个时候申请去培训,有点儿亏。因为他所在的部门正好空出了一个主管的位置,凭他进公鏶司后出色的工作表现,本来很有机会得到那个职位。要是去了总鏶部培训,就轮不到他了。
                    可他还是填写了申请表,宁愿放弃这次机会。
                    就为了一个可能根本实现不了的梦想,为了一个也许永远也不会多看他一眼的人。
                    可他还是想去,想去那个千秋一世所在的城市,那个贺维琛所在的城市。如果千秋一世和贺维琛,都代鏶表着他青春时期的梦想,那么,去和青春干杯吧。
                    然后,回归现实。
                    ---------------
                    第二发,掩面。
                    PS,阿想小受,发着低烧还打着点滴就别帮我顶帖了。顺毛,我会勤快填坑的,注意休息XD
                    №304 ☆☆☆苏特于2012-04-30 15:04:09留言☆☆☆ 


                    19楼2012-06-26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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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临的申请表递交上去后,一个星期后就批复下来了。部门经理还特意叫他去办公室谈了话,大意是能够去总公司培训的机会很难得,就算陆临自己不提出申请,自己原本也打算推荐他去的。然后举例,只要是去参加过总部培训的人,回来后基本上都能升迁,如果运气好,还能被总部留下。
                      陆临一脸的谦虚,表示自己一定会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多学点东西回来。
                      其实他心里知道,那个主管位置空出来后,部门经理一心想要提拔自己的亲信上位,而他就是最有力的竞争对手。所以就算他自己不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可能也会用别的借口调开他。估计经理一直也头疼这件事,所以一看陆临居然主动申请要去培训,赶紧就给批了。
                      自己可真是主动为领导分忧解难的好同志啊。
                      接下来一段时间,陆临都在忙着交接工作。去培训的时间定在下个月初,走前他得先把手头的活儿忙完。公司分给他的单身宿舍也要暂时先退了,东西都打包该寄回家的寄回家,该带去K市的也装箱准备带走。
                      好像一切都准备就绪了。
                      陆临想了想,掏出手机,在名片夹中搜索了一会儿,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周哥,最近好吗?我是陆临。”
                      “陆临啊?”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爽朗的笑声,“好久没联系了啊,怎么突然想起给师兄打电话了?”
                      陆临也笑了,这是他上大学时关系挺好的一个师兄,叫周世华,也是……当年和贺维琛同个系的,印象中好像也在K市工作。
                      “周哥还在K市吗?”
                      “是啊,怎么,要过来玩?”
                      “下个月我要过来K市培训,想来看看师兄,顺便给你捎点特产。”
                      “哈哈哈,行啊臭小子,还挺惦记着我嘛。”周世华的声音听起来十分高兴,“哪天到啊?我来接你。”
                      “不用了,不用了。”陆临忙谢绝,“公司会派人来接我的,不用麻烦周哥了。”
                      “那也得请你吃饭,给你接风啊!”
                      “那啥……”陆临斟酌了一下措辞,开口了,“还有别的师兄也在K市吗?我多带几份特产过来。”
                      “干啥这么客气啊?”
                      “应该的嘛,当年我也挺受师兄们照顾的。再说,这么多年没见了,见上一次不容易。”
                      “我看看啊,张琪在,刘飞在,还有贺……”电话那端顿了顿,“这个就算了,你就多带两份得了吧。”
                      陆临的呼吸一下子顿住了,开口时却还是带笑的声音:“还有哪个师兄?怎么能算了呢。”
                      “还有贺维琛。”周世华叹了口气,“你也知道他那性格,况且你们当年也不算熟,我看就算了吧。”
                      陆临握着手机,客客气气的说:“不管怎么说,贺师兄也是我认识的,该尽的心意还是要到位。周哥安排吧,能见就见,不能见就帮我把礼物捎给他也行。”
                      一听陆临这么说,周世华倒不好意思了,于是说:“那我叫他出来,反正我们老同学也挺长时间没聚了,正好借这次机会一起吃个饭。”
                      陆临松了口气,又和周世华闲聊了几句后,挂了电话。
                      贺维琛果然就是千秋一世,虽然他心里一直都觉得□□不离十,但是打完这个电话后,才算是彻底确定了。
                      拐了这么多个弯,想方设法的去和那人见上一面,究竟图些什么?
                      其实陆临自己也不知道,好像是一直隐藏在心底的一个梦,现实中憧憬过的人,和网络上一直憧憬着的人,居然是同一个。这么小概率的事情,竟然就发生在他身上。
                      他也没什么别的目的,不过是想离那个人,更近一步罢了。
                      自从那次和薛予见面吃饭后,后来薛予果然又约了陆临出去一起喝酒。陆临是知道薛予那可悲的酒量的,不敢跟他去喝酒,改而去吃了烧烤。两人熟了后,就时常有空一起吃个饭,还相约一起打魔兽。 


                      20楼2012-06-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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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可怜的单身男人寂寞而无聊的生活。
                        陆临既然决定要去K市呆上一年,自然要和薛予说一声。于是抽空打了个电话,约他出来请他吃饭。
                        到了晚上,薛予乐呵呵的穿着便服来赴饭局了。只要是吃,他总是兴高采烈的模样。
                        吃饭间,陆临告诉他,自己下个月要去K市培训,去一年。
                        薛予呆了呆,咬着筷子盯着陆临,慢慢的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小临风,怎么突然要去K市?该不会是……网恋了吧?”
                        “你说什么?”陆临一下子被噎住了。
                        “千秋也在K市嘛,”薛予笑嘻嘻的,不怀好意,“虽然他自己从没说过,但墨镜兔是他的责编,肯定知道嘛。墨镜兔知道的事,我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小临风,我知道你心里一直只有千秋大神,可是网恋是没有好结果的呀。”
                        陆临面红耳赤,忙喝了口水,然后抬头说:“胡说八道什么,是公司派我去总部培训!”
                        薛予斜着眼看他:“真的吗?”
                        陆临哼了一声,对他表示不屑。
                        “那你就安心的去培训,千万别想着和千秋见面。”薛予慢悠悠的开口,“一来,他肯定不会出来见你,免得你碰壁。二来嘛,网恋这个东西,太不靠谱了啊,何况还是两个男人。”
                        “谁说我网恋了?”陆临再好的脾气也忍不住怒了,“是不是你网恋过啊?没成是吧?”
                        “哈哈。”薛予笑了起来,虽然笑着,眼中却浸着些微的冷意,“白痴才网恋。”
                        晚上陆临回到家,看到千秋一世给他的Q.Q留言,说自己的金毛不知为啥这两天总不吃饭,喂药也不肯吃,精神萎靡不振,还开始拉血,问他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陆临忍不住笑了笑,千秋一世和他之间总算有了个共同话题,那就是养狗。自从前段时间和千秋一世聊过养狗心得后,千秋一世大概觉得他挺有经验,所以他家的金毛有点啥不对劲,就来问陆临。
                        就贺维琛那个性格,难得肯这么主动搭理人,看来他对自家那条金毛确实挺疼爱的,这么上心。
                        于是陆临打电话回家咨询了一下老妈,然后给千秋一世回复。
                        路边临风:你家金毛光拉血吗?有没有伴随呕吐?
                        千秋一世:好像没有。
                        路边临风:你最好给金毛量下体温,如果粪便恶臭,还带些黄色、土黄色,黏膜白色状,那很有可能是犬细小病毒。如果没有,那大概是肠炎或者有寄生虫吧?是不是感冒了?还是带它上医院看看吧。
                        千秋一世:连着两天晚上加班,都没抽出时间带它上医院。
                        路边临风:最好赶紧带它上医院,万一拖出大病来就麻烦了。
                        千秋一世:嗯,好。
                        千秋一世:谢谢。
                        陆临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把自己要去K市的事告诉千秋一世。
                        他记得自己以前问过千秋一世,如果有机会去K市培训,能不能去见他。但是千秋一世并没有回答,可能这个问题对他也造成了困扰,不想见自己又不知怎么回绝,只好装作没看到。
                        陆临也不傻,他还记得千秋一世说过,不想把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扯在一起。
                        那么自己,还是以曾经的师弟这个身份去见他吧。他并没有怀抱着过多的奢望,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335 ☆☆☆苏特于2012-05-01 17:35:17留言☆☆☆
                        


                        21楼2012-06-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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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维琛下线关了电脑后,看看时间还不算太晚,连忙牵着萎靡不振的金毛出门了,开车直奔宠物医院。
                          前段时间刚给金毛输过液,他也看出来自家金毛不喜欢进医院,更讨厌打针。所以这次抱着丝侥幸心理,心想路边临风养狗那么有经验,说不定知道怎么治,吃什么药就能好的话,就省事多了。结果,还是要去医院。
                          看到金毛蔫蔫的趴在后座上,贺维琛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其实真不算太合格的主人,本来研究所工作就挺忙,时常要加班,真不太适合养狗。可是不知不觉,也养了三年了。曾经也有过把它送人的念头,可每次刚要下决心,一看它那双湿漉漉的眼睛,就心软了,舍不得。
                          那人离开的时候,为什么却要把它留下呢?明明提出分手的人是对方,却像被伤害的那一方似的,红着眼眶笑着说:“我把毛卷儿留给你了,这样下次我回来,总还有个借口。”
                          然后他就拎着沉重的大箱子,离开了。
                          贺维琛心想,他真的还会回来吗?其实也只是在骗自己而已吧?就像以前在一起时,每次喊着分手的都是他,东西搬出去一走好几个月,毫无音讯。在自己以为这次是真的分手了吧的时候,突然又跑回来,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再次搬进来。
                          这样的事发生过太多次了,贺维琛都麻木了,所以当两年前那人再度嚷着要分手时,他以为顶多半年,对方又会若无其事的再回来。
                          可是这次没有,大概是真的走了。
                          既任性又自私的前恋人,贺维琛自己也不明白,怎么就和他在一起了呢?当年他在学校的时候就拼命追求自己,得不到回应,就去跳楼——这种性格,分明是他最讨厌的啊。
                          或许一开始是因为愧疚,偶尔也去医院看他。然后渐渐地,那人像团烈火一样,慢慢融化开他的心。因为一直都处于被追求着,被爱着的位置,所以贺维琛以为,自己答应和他在一起了,他应该会很开心才是,会高高兴兴一直陪着自己才是。
                          可是真的当两个人在一起了后,受不了的却变成对方了。一开始只是小吵小闹,到后来就发展成动不动威胁分手。
                          “你干嘛总干涉我?我干涉过你写小说吗?你去写你的破小说,我出去玩怎么了?通宵怎么了?受不了就分手!”那人一边生气的吼着,一边摔杯子。
                          “和你在一起原来这么没劲,你连基本的生活情趣都没有!”那人不停地抱怨。
                          “我交什么朋友不用你管!能给我点儿自由吗?我要自由!”于是那人就奔着他的自由,离开了。
                          贺维琛不懂,自己管的多吗?作为恋人,难道不该彼此约束,安安分分的过日子,而不是老在外面泡吧,通宵不归吗?那人老说他不要束缚,还说本来以为 自己是个不会拘束别人的人,才会一开始喜欢上自己——和自己无关的人,当然没必要去拘束,可是如果变成了恋人,就会在意对方,就会希望对方眼里心里都只有 自己一个人,难道不对吗?
                          可是每当自己下决心,那就分手算了的时候,那人又会回来,可怜兮兮的认错道歉,和他重归于好。
                          贺维琛觉得自己好累。
                          他本来就不是个感情激烈的人,一旦动了心,就会很坚持。一旦爱上了,就不会轻易改变。可是那个人,实在是一点一点的,把他的爱磨成了灰。
                          不要再回来了,秦嘉。
                          当陆临订好了机票,收拾好了行李,准备第二天就飞去K市的时候,贺维琛正接着电话。
                          打电话给他的是以前的大学同学,算不上关系特别好——当然他也没几个关系特别好的同学,两人虽然同在一个城市工作居住,但往来不算多。偶尔同学聚 会的时候,才会想起来叫上他。贺维琛本来对这种聚会类的邀约没什么兴趣,但当时和他同居的秦嘉却兴致勃勃,每次都非要他去,还说他交际面太窄了,朋友也 少,以后遇上点啥事,想找个帮忙的人都没有。
                          贺维琛拗不过他,于是只好去了。去是去了,可也没觉得有多少意思,别人说得热闹他也懒得加入,就坐在一旁喝饮料。
                          大家也都知道他这样的性格,不以为怪,反而还很惊奇,贺维琛居然也会来参加同学聚会。不过后来随着这些人一个个结婚的结婚,生小孩的生小孩,这种聚会也就越来越少了。
                          所以当贺维琛接到这个电话时,还有点茫然。
                          “最近忙吗?挺长时间没见了,明天晚上有空吗?”
                          贺维琛皱了皱眉:“周世华?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深吸了口气:“还记得大学的时候,老来咱们宿舍玩的师弟陆临吗?他明天要来K市。”
                          贺维琛想了想,实在没多少印象,于是回答:“不怎么记得,怎么了?”
                          周世华无奈的叹气:“亏人家还记得你呢。他明天过来,给咱们几个都带了特产当礼物,我定了饭店,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贺维琛想都没想就拒绝了:“算了吧,我跟他实在不熟。”
                          他根本都想不起来这个所谓的师弟是谁啊,吃什么饭?
                          周世华劝道:“来吧,咱们几个老同学也挺长时间没见面了,趁这个机会一起吃个饭嘛。再说了,人家师弟都特意给你带礼物了,别这么不给面子啊。”
                          要是换了以前,贺维琛肯定再度拒绝了。可是现在毕竟也工作了这么多年,他性格再冷淡也多少通了些人情世故,想了想,最后终于答应了。
                          倒不是因为他有兴趣和那个没啥印象的师弟见面,而是觉得,在这个城市,自己也就那么两三个老同学还保持着联系,对方都说到这份上了,自己再拒绝就真的是不给面子了。
                          那边周世华挂了电话后,像完成了一项任务似的松了口气。心想着,这回可在师弟面前保住面子了,连贺维琛都能叫出来。
                          自己多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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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2 ☆☆☆苏特于2012-05-03 20:38:56留言☆☆☆
                          


                          22楼2012-06-2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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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世华一看,今天贺维琛挺随和啊,忍不住又多嘴了:“你那房子挺大的,一个人住不也浪费么,干脆分一间房给小陆不挺好?”
                            这回贺维琛没有接话了,只是微微皱了下眉。陆临端起酒杯过去敬周世华,笑着说:“周哥,我也不是明天就得搬出去,真不用急。房子慢慢找吧,说不定公司附近就有呢?”
                            周世华也顺着台阶下,开车不敢喝酒,便端了一杯茶,和陆临干了。心里想,今天怎么老犯同一个错误!贺维琛那是平易近人的人吗?还好陆临机灵,懂得给他找台阶下。
                            于是感慨,这么礼貌又听话的师弟,要是真住他那儿去就好了——按照陆临以前在大学时的良好表现,说不定到时候连洗衣服做饭带打扫卫生全都包了,唉,他那现在跟狗窝似的屋子啊。
                            当然,要是周世华亲眼见过陆临的单身宿舍是个啥样,他大概就不会有这种念头了。
                            人总是有两面性的。
                            在师兄们面前任劳任怨还总帮忙打扫卫生的陆临,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其实……也比狗窝强不到哪儿去。
                            吃饭结束后,周世华准备送陆临回公司宿舍。陆临不肯,推辞道:“周哥你住的地方离我们公司不是挺远么?来回折腾多花时间啊,我自己打车回去吧,没事。”
                            其余几个师兄,张琪和刘飞都喝了酒,李东得负责送他们回去。还剩一个贺维琛,没人敢指派他送陆临。
                            周世华哪能让陆临自个儿打车回去呢?一定要送,于是两人站在饭店的台阶前你推我让的,扯了半天,直到一辆车在他们面前停下,贺维琛在驾驶座上看了陆临一眼,示意他上车。
                            陆临和周世华都愣住了,贺维琛见他俩都是一副傻呆样,神色冷淡的开口:“怎么,不敢坐我的车?”
                            周世华反应过来,忙拉开车门把陆临推进去,笑嘻嘻的说:“你俩正好顺路啊,我都差点忘了。小陆,下次来我家喝酒啊,今天要开车都没敢喝,没尽兴!”
                            陆临笑着应了,向他挥挥手,关上车门,车便开走了。
                            路上贺维琛问了一句陆临公司在哪儿,就没多话了。车厢里流淌着轻柔的音乐,陆临还觉得自己做梦一般,居然坐上了贺维琛的车。他想跟贺维琛说话,但 实在找不出话题——大学时代的两个人几乎没什么交集,刚刚在饭桌上也没说两句话,而且贺维琛又是这么冷淡的性子。陆临怕自己开口了,落个自讨没趣。
                            一路上就在两个人的沉默中过去了,直到下车时,陆临才终于鼓起了勇气,对贺维琛说:“谢谢你,贺师兄。那个……能麻烦你帮我问问房子的事吗?”
                            他想既然贺维琛在饭桌上答应了,应该不会推辞。果然,贺维琛没有拒绝:“我可以帮你留意。”
                            陆临趁机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给贺维琛,又要了他的号码,小心翼翼的存在了手机里。
                            “师兄再见,晚安。”存好了电话号码的陆临看起来无比高兴,挥着手和贺维琛道别后,回了自己宿舍。
                            贺维琛发动车子,往回家的路开去。如果不是今天一起吃这顿饭,他都不知道原来这个师弟,名叫陆临。
                            大学时期总能在宿舍楼走廊上碰到的男孩子,每次看到他都会微低下头,礼貌的向他打招呼,从自己的视线看过去,只能看到一头干净清爽的短发,和似乎还微微发红的耳尖。
                            过了这么多年,那个叫陆临的师弟,似乎还是以前的模样,只要对上自己的视线,就会忍不住垂下眼帘,恭恭敬敬的叫自己,师兄。
                            看到他,仿佛又看到自己当年那段时光,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指指点点,总有不怀好意的窃窃私语在身后响起:看,就是他,有男生为他自杀!
                            陆临之所以不敢正视他,也是因为那些流言蜚语吧?
                            不过……有什么所谓呢?贺维琛嘴边露出一抹冷淡的笑,很快就把这些都甩出了脑海中,径直回家。
                            №436 ☆☆☆苏特于2012-05-05 11:05:54留言☆☆☆
                            


                            24楼2012-06-2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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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贺维琛最近一段时间都在为下半年要承担的研究项目做调研,加班了一个多星期,终于把国内外市场需求和该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初稿拟定,迎来了难得的一个假日。吃完早饭后,换上一身休闲服,牵着毛卷儿出门遛弯。
                              毛卷儿这几天也憋坏了,一出门就跟抽风了似的,兴奋得四处乱窜,一路上碰到对它多看几眼的人,都要蹭上去撒娇摇尾巴。毛卷儿因为长得漂亮,是小区 里的名犬,每次在遛弯的途中都会遭到一些大妈大婶的调戏。其实毛卷儿更喜欢被小姑娘们逗弄,只可惜它家主人那张冷冰冰的脸,除了大妈大婶们敢于笑着说“哎 哟,小贺又带毛卷儿出来散步了啊。”然后对它摸头摸尾巴的,小姑娘们都只能羡慕的看着,不敢随便上来动手。
                              贺维琛是小区里有名的冰山美男,附近的小姑娘们都知道有个帅哥养了条帅气的金毛,但是她们也都知道这个帅哥不太好接近,惜言如金,接近了也是白搭。
                              贺维琛带着金毛去了附近的公园,这儿空气新鲜绿草如茵,到处都是遛狗的和锻炼身体的人。毛卷儿四处撒欢,贺维琛几次差点拉不住它,一个没注意,它 就扑到了一个人脚下,那人蹲下身子,一只手摸着毛卷儿的背,另一只手挠着它的下巴,毛卷儿舒服的享受着,索性躺倒下来,示意对方摸它的肚皮,还用爪子去挠 那人的裤腿。
                              贺维琛忙要把毛卷儿拽起来,却看那人站了起来,笑着叫了一声:“师兄。”
                              一愣神的功夫,贺维琛才看清那人的长相——端正清爽的眉眼,笑容中带着一丝腼腆,微微露出一点洁白的牙齿。
                              不是前段时间一起吃过饭的师弟陆临,又是谁?
                              有些惊讶于会在这里和他偶遇,贺维琛便点了点头:“你怎么会来这儿?”
                              陆临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中介公司说这附近的小区有不少房子待租,我就趁着周末,过来看看,没想到能碰到师兄,真巧。”
                              贺维琛这才想起他说过要找房子租,又想起自己还答应过要帮他留意,前段时间忙得一塌糊涂,自然是把这事丢在了脑后。现在既然碰到了,就算他个性再 冷淡,也不好意思丢下一句“那你慢慢看吧,我先走了。”然后离开。犹豫了一下,开口道:“那我带你去我住的小区,问问物业看有没有房子出租?”
                              陆临一愣,说老实话他并没想到能遇到贺维琛。那天贺维琛把他送回公司宿舍后,就再没有联系过他。倒是周世华给他打过几个电话,关心他找房子的事,还建议他去贺维琛住的小区附近看看,因为那里交通方便,离他公司近,而且小区也多,管理规范,有不少一室一厅的小户型正适合他。
                              陆临也就抱着碰运气的心态,有空就过来转悠,想着自己要是在这附近的小区租房,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碰见贺维琛呢?
                              这种不过是隐藏在心底的小小奢望,没想到真的就实现了。
                              毛卷儿还绕着他的腿不停的摇着尾巴,陆临笑了起来,对贺维琛说:“那太麻烦师兄了吧?”
                              贺维琛将毛卷儿拉回了自己身后,语气淡然的说:“没事,反正我也有空。”
                              两个人一条狗,又沿着贺维琛出来时的路往回走。一路上有些沉默,陆临本来就不是个擅长带起话题的人,贺维琛更是向来寡言。幸好毛卷儿活泼好动,一会儿绕到贺维琛身前,一会儿又去蹭陆临的裤腿。陆临终于找到了话题,伸手指着毛卷儿:“师兄还养宠物啊?”
                              贺维琛看了毛卷儿一眼,回答了一个“嗯”字。
                              “师兄在研究所上班,工作那么忙,还要照顾它,也挺辛苦吧。”
                              “还好。”
                              “我家也养狗,虽然没养过金毛,但我也知道狗是最怕寂寞的动物,需要人照顾和陪它玩耍。”陆临弯腰摸了摸毛卷儿的头,“所以我虽然一直想自己养条狗,但在没有稳定下来之前,始终不敢。要是养了,就要好好待它,不让它寂寞,替它养老送终。” 


                              26楼2012-06-27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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