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珊珊吧 关注:365贴子:4,632

我只想知道33的身高而已,你们为什么老删掉我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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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8.26.243.*
问身高算是个人隐私吗??
为什么这么一个很普通的事实老是被你们几次三番地隐瞒呢?


1楼2007-01-12 13:17回复
    163


    禁言 |2楼2007-02-16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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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知道谁删的。。。
      身高162到163之间


      禁言 |3楼2007-02-1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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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162.5吧..


        禁言 |4楼2007-02-2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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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0.180.8.*
          163


          6楼2007-04-0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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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脸型也不能高了~


            禁言 |7楼2007-07-19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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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5~~有资料这样说


              禁言 |8楼2008-01-0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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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不死 圣战不止


                IP属地:广西禁言 |10楼2017-08-17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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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不死 圣战不止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禁言 |11楼2017-08-17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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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弱的问一句还有奶喝吗


                    IP属地:海南来自iPhone客户端禁言 |15楼2017-08-18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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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禁言 |16楼2017-08-18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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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戏某尹姓女老师,在公开场合借恶毒攻击某文艺界爱国人士及其作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发展方针、中国梦、人民武装进行全面否定,公然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摇旗呐喊,中戏院党委一定要给党和人民一个交代!


                        IP属地:江苏禁言 |17楼2017-08-1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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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禁言 |18楼2017-08-18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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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隐私法》
                            (一)应明确隐私权保护的主客体范围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隐私权保护的客体是否应该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呢?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保护的延伸,是一种典型的人身权,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自然人的自由与人格尊严,法人的“隐私”也就属于商业秘密,受其他法律的保护;同时如果保护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隐私”,则可能侵害到公众的知情权,使他们以此为借口规避法律,比如以保护隐私权为由,拒绝公开财务会计报表;拒绝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此为借口进行内幕交易等等。因此,隐私权保护的主体应只限于自然人。对于隐私权的客体,美国学者威廉姆•L_普罗瑟曾归纳为“(1)对于他人私秘空间、个人安宁或私人事务的侵扰;(2)公开揭露致使他人困窘的私人事实;(3)公开揭露致使他人遭受公众误解;(4)为了自己利益而使用他人姓名或特征。”[2] 我国著名学者杨立新教授总结为“隐私权的客体包括私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3]而笔者更偏向于隐私权的客体应是私人生活信息和私人生活安宁。所谓私人生活信息,一般理解为包括所有个人的情报资料,诸如家庭成员、亲属关系、婚姻状况、财产状况,以及个人的身高、体重、女性的三围、健康状况、宗教信仰、住址、家庭电话号码等等。
                            你这是侵犯隐私权的


                            IP属地:云南禁言 |23楼2017-08-18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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