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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什么才叫黑武松,这文章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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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浒》第十七章
武松奔跑几步,来到山路中间,掣出双戒刀,挡住了方百花的去路。两人唇枪舌剑,辩说了几句,就激斗起来。才斗三四回合,武松就感觉到,对手武功卓越,他远不是她的对手。方百花的锯刀与他的戒刀相撞,他的虎口不仅生痛,而且一阵阵发麻。
方百花的刀法也远在武松之上,她的极迅猛的变化多端的进攻令武松无法招架。。更有甚者她还同时用上她的十二绝命腿功。武松估计这会可真要死在这个丫头手中。这样死得真不光彩,若对手是个男子汉大英雄就好了,可她不仅是个无名小辈,而且是个姑娘家!
方百花的锯刀钢火极好,竟当的一声把武松一把戒刀碰断。
武松开始心慌意乱起来。方百花的锯刀有几次接近武松的脖子,只要一拖,便可送武松上西天;又有几次方百花的刀尖触刀了武松胸前的衣衫,只要向前一捅,武松胸口便会出现一个喷血的窟窿。但方百花没有这样做,因为她不忍心杀死一个名震江北的除暴安良的英雄。
但她已不耐烦与他打下去,她乘隙出击一腿,把武松踢倒,用脚踩着武松的胸口,用刀对着他的脸,一边晃动着刀,一边说道:“我不忍心把你杀了,因为你和家兄一样,吃过苦,救过人,打死过恶官!”
方百花拿开脚,喝道:“起来吧!”
武松站了起来,羞惭满面,只是向着方百花拱了一下手,表示谢她不杀之恩;他连一个“谢”字也羞于说出口来。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败得这样惨,弄得这样无地自容。
武松全身都在发烧,当年自己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何等威风,今日竟被一个姑娘家踩在脚底下!他不恨方百花,只恨自己有眼无珠,不识江南巾帼英雄!


IP属地:浙江1楼2012-05-29 20:34回复

    什么叫做脑子坏了。。。。。。这个作者


    IP属地:浙江2楼2012-05-29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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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水浒好歹是以方腊一方为正统,比荡寇志好接受多了。
      愚顽蠢都不敢轻视武松  


      3楼2012-05-29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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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油菜!


        4楼2012-05-29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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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小时候《喜洋洋与灰太狼》看多了。


          6楼2012-05-29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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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松就不能输吗?谁规定的?


            7楼2012-05-29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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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2-05-29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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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风格很像天人团长,新派武侠作风。


                10楼2012-05-29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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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2-05-29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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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松太硬,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13楼2012-05-29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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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P属地:湖北14楼2012-05-29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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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楼2012-05-29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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