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才上初中时,母亲就为女儿办了银行卡。到案发前,年仅16岁的小雯便拥有了四张银行卡;如果不给钱,她就打父母,威胁两夫妻;母亲每月还会定期给女儿1700元的“补品钱”,但是,每月才过20多天,小雯就又要向母亲要钱;小雯发脾气,曾三次点火烧家里的床垫;案发前几天,小雯还与父亲发生过争吵,动手扇了父亲几个耳光;与母亲吵架竟索要“道歉费”……
2011年8月18日20时许,谢君在位于荔湾区陈岗路的家中,因女儿小雯要求她拿出5900元用于购买苹果电脑的问题,与女儿发生争执,进而相互打斗。后谢君用脚绊倒小雯,致使小雯倒地且面部紧贴地上的一个方形枕头,谢君即坐在小雯背上,并用手按住小雯头部使其无法出声,致使小雯窒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