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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时分:20060505文化界生态的劣质化倾向之羞耻感麻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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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化根源 嫉妒 正义 空洞 无羞耻状态
上次我讲到羞耻感麻木的第一个文化根源是把嫉妒置换成了正义。
那么这种置换是怎么实现的呢?是这样的,中国文化历来是疏淡于实证逻辑的,因此总会很轻易地接受一切“正义”宣言。正义当然不错,但中国文化历来又把“正义”寄托在一些空洞的权力话语和传统话语上,譬如朝廷兴衰、江山社稷、忠孝节义等等,因此没有人敢于对这样的正义进行讨论、怀疑和质问,结果许多邪恶也就躲在他们后面畅通无阻了。就在把嫉妒置换成了正义之后,那么人们也就很自然地把谣言置换成了证据,把起哄置换成了舆论,把暴力置换成了挑战。请注意,这一切初一看是虚假问题、道德问题,实际上更严重,它是一种习惯性的社会观念,习惯性的行为方式,它已经构成了一种定式了。当它们集中爆发,一定会酿成人文灾难。灾难是可怕的,但是造成灾难的无羞耻的状态更可怕。当灾难过去以后,我们往往会控拆灾难,但是却轻易地放过了各种各样的无羞耻状态。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想回忆过于惨痛的往事,却想通过一件当前很普遍的事情,来研究一下羞耻感麻木的文化责任。我举的例子就是盗版。为什么盗版的事情在我们这儿屡禁不止?原因是社会不讨厌盗版,因此盗版者只存在违法的恐惧感,不存在文化上的羞耻感。那为什么对盗版不存在文化上的羞耻感呢?因为很多文化人明明暗暗地为盗版提供了“正义”的理由。我回忆了一下,近十年来,我在中国的文化传媒间读到的为盗版提供的“正义”的理由就有下面这几种:一,“书太贵,读书人太穷,大学生更穷,印点便宜的盗版书正好解决这个问题”;你看,一下子正义了。二,“这些无业人员不抢银行不贩毒,只是印一点好书卖卖来糊口,算什么大问题”;又正义了。三,“我们国家的出版发行体制有待于改造,盗版,正好填补了改革前的裂缝”;更正义了。第四,说“西方列强过去在我们国家盗取了那么多财宝,我们盗印一点他们的书只是九牛一毛”……你听,每一个理由都非常“正义”,那么,谁还会为盗版感到羞耻呢?
现在,法律已经在查处盗版,但是如果社会上还没有对盗版产生羞耻感,那证明文化还没有查处它。为盗版提供“正义”理由的,有不少是好人。他们内心只是嫉妒畅销书作家,因此把盗版看作了“正义”。
秋雨录
文化是一种缓释剂,能让无知者摆脱无知,蒙蔽者摆脱蒙蔽,妄狂者摆脱妄狂。但是千不该万不该,它多做了一件事,那就是常常让可耻者摆脱了羞耻。


1楼2011-09-20 16:3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