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琰之死,历来争论颇多,而且年代久远。从西晋陈寿撰写《三国志》到现在的一些专家讲座、论文、专著,各有各的说法。那么,到底哪一种说法比较符合历史的真实呢?要说清楚这个问题,还是要从原始的资料开始进行逐一的类比和分析。
一
首先来看看相关史料中对崔琰故事的描述:
崔琰字季珪,清河东武城(今山东临清)人。“少朴讷”,也就是不善言辞。但是自从在23岁被乡里推举为里正以后,才开始勤奋好学,转研文化典籍。后来还投入汉末大儒郑玄门下学习。不过一年以后因战乱“周旋青、徐、兖、豫之郊,东下寿春,南望江、湖。自去家四年乃归,以琴书自娱。”这时的他,俨然就是一种流行色:隐士。这种群体在后汉末年特别普遍,具有明显的“名士”风范。应该说这几年的经历对崔琰性格的培养、名声的造就,都具有一定的作用。《后汉书·郑玄传》说:“其门人山阳郗虑至御史大夫.东莱王基、清河崔琰著名于世。”
不久袁绍就因为崔琰在这几年间培养出来的名气,“闻而辟之”,这个时间大概是在公元199—200年间。而加入袁绍阵营后,崔琰就提出了一个建议:
昔孙卿有言:‘士不素教,甲兵不利,虽汤武不能以战胜。’今道路暴骨,民未见德,宜敕郡县掩骼埋胔,示憯怛之爱,追文王之仁⑴。
这个建议,被袁绍采纳,袁绍还提升崔琰做了骑都尉。后来在袁绍准备发动官渡之战前,崔琰又提出了一个建议:
天子在许,民望助顺,不如守境述职,以宁区宇。
虽然袁绍没有听从崔琰的意见,但是也没有象对待田丰一样把崔琰投入监牢。
如何理解崔琰在袁绍阵营的心态呢?我们从后来崔琰写给曹丕的信中可以看的出来:
袁族富强,公子宽放,盘游滋侈,义声不闻,哲人君子,俄有色斯之志,熊罴壮士,堕于吞噬之用,固所以拥徒百万,跨有河朔,无所容足也。
这段文字既是崔琰对袁绍失败的一个总结,也是后来袁绍死后,崔琰宁愿“称疾固辞”而“获罪”也不愿意去帮助袁绍的两个儿子的根本原因。从此也能理解出象崔琰这样的“名士”为什么会去辅佐曹操这个“赘阉遗丑”的原因了。
相对比较后来崔琰对曹操说的第一句话的激烈言语来看,崔琰说话还是比较有分寸的。但是在被曹操任命为别驾从事后,言语风格却有了一个很大的转变。
曹操在得到冀州后,当着很多宾客的面对崔琰说了这样一番话:
昨案户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也。
这话的意思很简单,也没有多少特殊的含义,但是崔琰的回答不但使得曹操“改容谢之”,而且把在场的宾客吓的“皆伏失色”:
今天下分崩,九州岛幅裂,二袁兄弟亲寻干戈,冀方蒸庶暴骨原野。未闻王师仁声先路,存问风俗,救其涂炭,而校计甲兵,唯此为先,斯岂鄙州士女所望于明公哉!
这话被后来的元人胡三省注意到了。胡三省还特别提到:
此(曹)操之所以重崔琰,而亦不能不害崔琰也⑵。
按照胡三省的说法,从这一刻开始,曹操就开始同崔琰心生芥蒂,为以后的崔琰被杀埋下了伏笔。后来的一些学者也据此得出了一个结论:
曹操之所以“重崔琰”、“害崔琰”……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出端倪⑶。
这种说法正确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事后诸葛亮”的判断方式,缺乏严谨性和公正性。象崔琰一样在曹操面前直言不讳的人不是少数,怎么没见曹操把他们都杀了呢(要说侮辱曹操,陈琳的檄文应该说是骂的最狠的一个,怎么不见曹操把他给杀了?!而且曹操发展壮大的过程,可说是一直“在骂声中成长”,对曹操而言已经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而且崔琰的话中也把曹操的军队称之为“王师”,把曹操本人称之为“明公”,并没有不敬的意思,仅仅是依据自己的性格就事论事,提出一个建议和意见而已,就这样就被曹操给盯死了?!还要等到十几年以后才来报仇?!于理不合!只能说是崔琰后来的一些言论和做法引起曹操的不满和憎恨,才导致最后被杀,这又怎么能勉强的把这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也拉上呢?!实际情况是,曹操不但没有责怪崔琰,反而在公元206年出征并州的时候,把崔琰留在邺城,去辅佐年轻的曹丕,这就已经很能说明曹操当时对崔琰的态度和看法了:“重崔琰”,而后来的“害崔琰”应当是以后事态的发展才出现的。
一
首先来看看相关史料中对崔琰故事的描述:
崔琰字季珪,清河东武城(今山东临清)人。“少朴讷”,也就是不善言辞。但是自从在23岁被乡里推举为里正以后,才开始勤奋好学,转研文化典籍。后来还投入汉末大儒郑玄门下学习。不过一年以后因战乱“周旋青、徐、兖、豫之郊,东下寿春,南望江、湖。自去家四年乃归,以琴书自娱。”这时的他,俨然就是一种流行色:隐士。这种群体在后汉末年特别普遍,具有明显的“名士”风范。应该说这几年的经历对崔琰性格的培养、名声的造就,都具有一定的作用。《后汉书·郑玄传》说:“其门人山阳郗虑至御史大夫.东莱王基、清河崔琰著名于世。”
不久袁绍就因为崔琰在这几年间培养出来的名气,“闻而辟之”,这个时间大概是在公元199—200年间。而加入袁绍阵营后,崔琰就提出了一个建议:
昔孙卿有言:‘士不素教,甲兵不利,虽汤武不能以战胜。’今道路暴骨,民未见德,宜敕郡县掩骼埋胔,示憯怛之爱,追文王之仁⑴。
这个建议,被袁绍采纳,袁绍还提升崔琰做了骑都尉。后来在袁绍准备发动官渡之战前,崔琰又提出了一个建议:
天子在许,民望助顺,不如守境述职,以宁区宇。
虽然袁绍没有听从崔琰的意见,但是也没有象对待田丰一样把崔琰投入监牢。
如何理解崔琰在袁绍阵营的心态呢?我们从后来崔琰写给曹丕的信中可以看的出来:
袁族富强,公子宽放,盘游滋侈,义声不闻,哲人君子,俄有色斯之志,熊罴壮士,堕于吞噬之用,固所以拥徒百万,跨有河朔,无所容足也。
这段文字既是崔琰对袁绍失败的一个总结,也是后来袁绍死后,崔琰宁愿“称疾固辞”而“获罪”也不愿意去帮助袁绍的两个儿子的根本原因。从此也能理解出象崔琰这样的“名士”为什么会去辅佐曹操这个“赘阉遗丑”的原因了。
相对比较后来崔琰对曹操说的第一句话的激烈言语来看,崔琰说话还是比较有分寸的。但是在被曹操任命为别驾从事后,言语风格却有了一个很大的转变。
曹操在得到冀州后,当着很多宾客的面对崔琰说了这样一番话:
昨案户籍,可得三十万众,故为大州也。
这话的意思很简单,也没有多少特殊的含义,但是崔琰的回答不但使得曹操“改容谢之”,而且把在场的宾客吓的“皆伏失色”:
今天下分崩,九州岛幅裂,二袁兄弟亲寻干戈,冀方蒸庶暴骨原野。未闻王师仁声先路,存问风俗,救其涂炭,而校计甲兵,唯此为先,斯岂鄙州士女所望于明公哉!
这话被后来的元人胡三省注意到了。胡三省还特别提到:
此(曹)操之所以重崔琰,而亦不能不害崔琰也⑵。
按照胡三省的说法,从这一刻开始,曹操就开始同崔琰心生芥蒂,为以后的崔琰被杀埋下了伏笔。后来的一些学者也据此得出了一个结论:
曹操之所以“重崔琰”、“害崔琰”……从这件事中可以看出端倪⑶。
这种说法正确吗?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事后诸葛亮”的判断方式,缺乏严谨性和公正性。象崔琰一样在曹操面前直言不讳的人不是少数,怎么没见曹操把他们都杀了呢(要说侮辱曹操,陈琳的檄文应该说是骂的最狠的一个,怎么不见曹操把他给杀了?!而且曹操发展壮大的过程,可说是一直“在骂声中成长”,对曹操而言已经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而且崔琰的话中也把曹操的军队称之为“王师”,把曹操本人称之为“明公”,并没有不敬的意思,仅仅是依据自己的性格就事论事,提出一个建议和意见而已,就这样就被曹操给盯死了?!还要等到十几年以后才来报仇?!于理不合!只能说是崔琰后来的一些言论和做法引起曹操的不满和憎恨,才导致最后被杀,这又怎么能勉强的把这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也拉上呢?!实际情况是,曹操不但没有责怪崔琰,反而在公元206年出征并州的时候,把崔琰留在邺城,去辅佐年轻的曹丕,这就已经很能说明曹操当时对崔琰的态度和看法了:“重崔琰”,而后来的“害崔琰”应当是以后事态的发展才出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