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答案:郑小姐
1.李先生与王小姐素来不睦,是重大嫌疑人,并且对于这样一个比较精细的杀人计划不可能出现3小时内收到恐吓信的纰漏,因此只有可能是郑小姐精心策划后先发出的恐吓信;
2.郑小姐睡前看到王小姐已经睡下,说明她进过王小姐的房间,不可能没看到定时引火装置以及王小姐已经死亡,证据在于“我因为有点事很晚才回去,看到王小姐已经 睡了,就回自己房间里休息”“刚刚睡下,便感觉胸部郁闷而醒 来,发现四周弥漫着烟雾”,说明该装置在郑小姐进入王小姐房间时已经存在;
3.在郑小姐发现起火后,并没有叫醒王小姐,而“急忙大声喊叫王小姐,然后跑到室 外”,其原因就在于她清楚王小姐已经死亡;
P.S:还有一点,我认为一个罪犯在接到如此的恐吓信后不可能在没确定对方掌握自己多少犯罪证据的前提下将其交给警方.
再者,为什么现在这些题的答案都那么牵强,要不就是漏洞百出啊...搞的人真郁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