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国吧 关注:17,151贴子:246,995

【至我为薛采流过的泪水】゛忘川之上桑梓之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曾经写了非常多的 关于薛采和姜沉鱼的感想活着后续什么的。我曾经非常努力的百度薛采未死的结局。可是有些东西是无可想的吧 他们的故事注定不能在历史中留下 只能在那个书页中永存。 一语成谶。花灭人生。


1楼2011-04-23 00:35回复
    那年 他挣脱出她的手 眸子凌厉的沉声说道:“薛采是奴 不敢执小姐之手。”一语成谶。他果然没有拉着她的手陪她一起老去死去。从那日起 他再无亲人 只有一个藏在心底的人儿 成了他为之生的意义。而她那时未曾注意 每个时刻都总有一双定格在她身上的眸子。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1-04-23 00:44
    回复
      他不带他毅然离去 只是想让她名正言顺的拥有爱情。他所想要的 只不过是平凡的生活 携手相伴的他和她。这样的东西 无关于帝王与重臣的显赫身份就可实现。这不过是一个平凡人最平凡的愿望。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1-04-23 00:48
      回复
        可是随着他的离去 这一切都已结束。爱上她时 他八岁 她才刚刚及笙。而离开她时 她已二十有三 他还未到弱冠。薛采。那个孩子在光芒中像她伸出手。那个孩子给了她这一生从未有过的,也再不会有的温暖与陪伴。而后,她依旧是姜沉鱼 巧笑倩兮 恬静安然。依偎在一个富甲天下视她为生命的男人怀中。可她的生命中再不会有那个肩膀不宽阔却令人温暖心安的孩子。那个人的拥抱是他最后的温暖。只隔一门却毕生无法触及的声音,是他给她最后的挣扎的 爱。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1-04-23 00:54
        回复
          至此 世界上再没有那个惊才绝艳的冰璃公子。至此 世界上再没有那一对奇怪的君臣。至此 与他有关的记忆不再和她的幸福有任何交集。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1-04-23 00:56
          回复
            他是那般桀骜不驯 哪怕到了为奴的境地 亦是有人怜惜 可却在弥留之际 把他最爱的也是唯一爱的女子拱手让人 他终于妥协与放弃。她曾经感动于一个耳洞的刻骨 感怀于一个帝王的帮助 甚至感慨于与她仅有夫妻之名的人的死亡 却最终把为他而流的泪水化为感伤。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1-04-23 01:01
            回复
              涸辙之鲋 相濡以沫 相煦以湿 不若相忘于江湖。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1-04-23 01:02
              回复
                有道是,黄公杀虎,却被虎所杀。为情所困,却为情所误。__终结。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1-04-23 01:05
                回复
                  我其实想额外多说点TAT 其实我很喜欢祸国这书。其实我不喜欢宫斗文,太累。当年看凤囚凰看得我…心惊肉跳的。祸国期待出二~十四加油哒~其实我很用心在写这个 虽然文笔不好排的也乱七八糟但是很用心啊!其实打得稿是非常长的,因为爪机所以超超超级麻烦。希望帖子不要被删了(笑)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1-04-23 01:14
                  回复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1-04-23 08:11
                    回复


                      12楼2011-04-23 10:27
                      回复
                        


                        13楼2011-04-23 12:16
                        回复


                          14楼2011-04-23 12:17
                          回复
                            


                            15楼2011-04-23 12:19
                            回复
                              >3<很高兴呀你们能喜欢。 以前努力在百度关于薛采活下来的结局。其实今天想想,如果他死了才是真正停留在十五岁的吧。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1-04-23 17: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