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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六朝时期广西地区的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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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1-04-19 02:04回复
    水稻是当时广西地区最重要的粮食作物。当地人们对水稻的栽培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精耕细作的方式。再拿苍梧出土的耙田模型来分析。这个模型为长方形,长18厘米,宽15厘米,水田四周筑有田埂,中间纵贯一田埂,将耕田一分为二,一角设有漏水设施,田面有耙齿痕,每块各站一牛,随牛后人俑两手扶耙。水稻田筑埂,不仅仅具有田界的作用,而且具有留水保土的效果。《齐民要术》在"种茱萸"篇中说:"凡于城上种莳者,先宜随长短掘堑,停之经年,然后于堑中种莳,保泽沃壤,与平地无差。不尔者,土坚泽流。"说明在城坡上种植时,要种在堑内。堑就是较深的壕沟,所以等于种在一块有田埂的小田内,故能"保泽沃壤"而不至于水土流失。田角的漏水设施,除了便于灌水和排水外,还能使田里的水保持在一定深度,利于水稻的生长。而犁后加耙更是反映了当时具有平田播种、碎土保墒等一系列生产技术。文献记载岭南人们在当时还创造了水稻晒田技术。《齐民要术·水稻》中这样记载:"稻苗渐长,复需薅,薅讫,决去水。曝根令坚,量时水旱而溉之,将熟又去水,霜降获之。"另外广西人民还懂得了复种技术即一年中在同一块田地上连续种植同一种植物。当时水稻种植已经出现了一年两熟或三熟的情况。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温水条》述九真之稻时说:"名白田,种白谷,七月火作,十月登熟;名赤田,种赤谷,十二月作,四月登熟。所谓两熟之稻也。"《初学记》卷八《岭南道条》引郭义恭《广志》曰:"南方地气暑热,一岁田三熟,冬种春熟,春种夏熟,秋种冬熟",并称之为"三田"。两熟稻和三熟稻的出现表明人们已经懂得如何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来种植粮食了。
    


    3楼2011-04-19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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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农作物进行施肥,是田间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孟子》云:"终年粪其田"。《礼记·月令》说,夏季多雨,锄草以沤腐,烧灰,浸泡水中藉以杀草,从而"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六朝时广西人民十分注意对农作物的施肥。《齐民要术·种葵》载"苕草,色青黄,紫花……可以美田,叶可食。"又据《广志》载:"苕草,色青黄,紫花。十二月稻下种之,蔓延殷盛,可以美田,叶可食。"这是种植苕草这种豆科植物作为绿肥。从"十二月稻下种之"的记载来看,包括广西在内的岭南人民当时是懂得以绿肥施肥了的。《齐民要术·杂说》中说:"计经冬一具牛,踏成三十车粪,至十二月正月之间,即载粪粪地。"这就是有名的"踏粪法"。在广西地区六朝时期的墓葬中,发现了许多家禽舍、牛圈等模型。牲畜圈养,不仅有利于其本身的喂养,而且有利于积肥。《齐民要术》中讲到养牛马驴骡等时说:"至于粪溺,自然一处,不需扫除。"这有力地证明了当时圈堆肥的存在。汉代广西出土的一些上层住人下层养牲畜兼具住人与积肥两种功能的"杆栏"建筑模型,应该反映的是现实的生活,这种建筑形式在六朝时期仍应该广为流行。
      粮食的品种也有了增加。早在汉代广西的水稻已有粳稻、籼稻等品种。到六朝时又增加了糯稻。《南方草木状》记载以草曲"合糯为酒"。糯米酒的酿造表明当时已经有糯米的品种了。据《齐民要术》所引,西晋(公元265-316年)的水稻品种有"虎掌稻、紫芒稻、赤芒稻、白米稻。南方有蝉鸣稻、七月熟。有盖下白稻,正月种,五月获,获讫,其根复生,九月熟。青芋稻,六月熟;累子稻、白汉稻,七月熟。此三稻,大而且长,米半寸,出益州。"从西晋的地望来看,文中的"南方"当指岭南地区。葛洪《抱扑子》曰"南海晋安有九熟之稻"。所谓"九熟之稻"应该指的是在九个不同时间收获的诸多水稻品种。除了水稻外,当时还大力种植旱地作物。西晋时杜预曾提议在南方打破"以水田为主"的传统,大力推广"陆种","大种五谷"(10)。宋孝武帝即位之时,周朗上书曰"田非繮水,皆饰麦菽。"(11)《齐民要术》引《异物志》说:"甘薯似芋,亦巨魁。剥去皮,肌肉正白如脂肪。南人专食,以当米谷,蒸炙皆香美,宾客酒食施设,有如果实也。"《晋书·五行志》所记载的"成帝咸和五年(公元330年)无麦禾,天下大饥"的情况从一个侧面说明当时旱地作物在包括广西在内的南方的重要程度。
      


      4楼2011-04-19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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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精耕细作方式的推行,这时期广西地区粮食产量已经很高了。《水经注·温水》记载当时岭南"米不外散,恒丰为国"。虽然我们无法知道当时的粮食产量到底如何,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以下的分析来了解当时广西粮食产量丰足的情况。首先从当时的人口数量来看。据刘希为、刘磐修研究西晋岭南实际人口总数为2075,068人,比东汉增长了60%,而南朝宋时岭南的户数比晋初更是增长了53%(12)。可见当时人口数量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广西人口的增长也应不少。要养活这么多人没有充裕的粮食是不可想象的。其次,我们在墓葬当中发现了当时盛储粮食用的谷仓模型,这应当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列宁在《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的报告》中说:"经济的真正基础是粮食储备。"(13)汉代的人们就十分注意粮食的储备,晁错在其《论贵粟疏》一文中就提出了"广蓄积,以实仓廪"的主张。六朝时期广西谷仓的发现,表明当时的粮食产量是比较富足的。另外,我们还发现了许多家禽舍和牲畜模型,表明当时家畜饲养已经十分发达。而大量牲畜的喂养是需要以足够剩余的粮食为基础的。大量青瓷酒器的发现,也让人感到了当时酿酒业的兴盛,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粮食的富足。墓葬中出土的青瓷骑俑、陶牛车、陶伺俑和手持武器的部曲以及滑石买墓地券等无不反映了当时农业经济的繁荣和地主庄园经济的发展。另据史载,梁末陈霸先曾经在大庾岭一带筹集军粮五十万担。这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当时有一百四十万人口的建康,城内七大官仓储备粮食也就五十万担(14)。大庾岭一带能筹集到这么多粮食说明当时这里粮食相当富足。广西的粮食生产情况也应该大体如此。
        在耕作的面积上也有了很大的扩展。六朝时期,封建统治者为了巩固其统治,在民族地区设立左州、左郡、左县。它以民族聚居地区为行政区划,少数民族保存其社会组织、经济结构和文化习俗,左州郡县官吏用汉人,也有用少数民族首领充任,采取"以夷制夷"的政策。据《南齐书·州郡志上》卷十四记载,越州就是为了震慑和开发俚人地区而设立的左州。据统计,南朝时共在俚人地区设左郡八个,左县二十三个。左郡、左县的建立对民族间文化的交流与地区经济开发具有重要意义。伴随着工具和耕作方式的改进以及南来汉人的影响,当地更多的土著人转向了农业。他们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巢居崖处,尽力农事"(15),开拓垦荒,使广西农耕区由汉代呈带状的河谷冲积平原扩展到深山腹地和边远山区,并联为一体,成为名副其实的重要经济区域。
        牲畜饲养业的发展是此期广西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从文献和考古材料看当时广西的家畜、家禽饲养业已经十分发达了。在考古材料中存在着许多家畜、家禽饲养的例证。例如1984年在桂林东郊发现的三座南朝墓中出土了两件滑石猪(16)、1974年在恭城新街长茶地的三座南朝墓中出土滑石猪、马等刻像11件(17)、1981年在永福寿城一南朝墓中发现了瓷骑马俑、陶禽舍、陶猪、陶羊、陶鸭、陶鸡等模型(18)、1980年在苍梧倒水一南朝墓中发现了牛圈、家禽舍、牛车、犁田等模型(19)等等。这些模型和数量众多的鸡首壶等充分反映了当时家畜、家禽饲养业的兴旺。在出土的动物模型中,猪的数量最多,养猪应该成为了当时家畜饲养的最重要部分。文献记载当时人们对养猪已经有很丰富的经验了。例如《齐民要术·养猪》中说:"犍(阉割)者骨细肉多,不犍者骨粗肉少",知道通过阉割,使猪的生理机能消失来达到肥育的目的;"圈不厌小,圈小肥疾",通过圈养减少猪的运动量来促进生猪肥育;"猪性甚便水生之草,耙耧水草等,令近岸,猪则食之,皆肥",懂得用水草喂猪的优越性;"麻盐肥豚豕",表明人们已经知道运用混合饲料喂猪这种科学的方法了,等等。不光是养猪,当时的人们对其它家畜、家禽的饲养管理方面都已经积累了一套完整的经验。从考古的材料和文献记载来分析,广西地区的人们对家畜和家禽的饲养也应如此。
        


        5楼2011-04-19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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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量经济作物的种植成为六朝时期广西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东晋初年,广州刺史稽含所著的《南方草木状》中光所列的食用植物就有甘蔗、柑、荔枝、龙眼等几十种。甘蔗是当时广西地区种植的重要糖料作物,味甜,可以制作成饧。《三国志·吴孙亮传》注引《江表传》说"亮使黄门以银碗并盖,就中藏吏取交州所献甘蔗饧"。说明甘蔗为上贡之物。《齐民要术》说:"甘蔗,远近皆有。交趾所产甘蔗特醇好,本末无厚薄,其味至均。围数寸,长丈余,颇似竹。斩而食之,既甘;迮取汁为饴饧,名之曰糖,益复珍也。又煎而暴之,既凝,如冰,破如博棋,食之,入口消释,时人谓之石蜜。"《太平御览·果部十一》卷九七四引《吴录地理志》云:"交趾句漏肥,甘蔗大数寸,其味醇美,异于他处。"可见广西所在的岭南地区生产的甘蔗是十分有名的。荔枝、龙眼等水果在农副产品经济中收益十分可观。西晋张勃《吴录》说:"苍梧多荔枝,生山中,人家也种之。"晋刘欣期《交州记》载:"龙眼树高五六丈,似荔枝而小。"吴时薛莹《荆扬已南异物志》中说:"龙眼,如荔枝而小,圆如弹丸。味甘,胜荔枝。苍梧、交趾、南海、合浦皆献之。山中人家亦种之。"另外还有一些经济作物甚至可以作主食代替粮食,例如桄榔树,"皮里出屑如面,用作饼饵,谓之桄榔面","其大者出面百斛","夷人资以自给"(20)。茶叶、柑、桔等均为重要的农副产品。从有关的文献记载来看,这一时期广西地区种植的经济植物不仅品种众多,而且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们极大地丰富了广西人民的物质生活,为这里农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综合上述,六朝时期广西地区的农业获得的了较大的发展。这是与当时统治者采取重农政策、广西地区社会比较安定以及大量汉人南迁等综合因素分不开的。农业的发展为手工业、商业和文化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基础。从文献记载和有关的考古资料来看,六朝时期广西地区的造船业、纺织业、矿冶业、酿酒和食品加工业、造纸业以及商业、海外交通贸易等方面都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整个经济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梁末陈初,包括广西在内的岭南出现了"工贾竞臻,粥米商盐,盈衢通肆。新垣既筑,外户无局,脂脯豪家,钟鼎为乐。扬祛洒汗,振雨流风。市有千金之租,田多万箱之咏"的繁荣局面
          


          6楼2011-04-19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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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晋书·庾亮传》。
            (2)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广西贺县两座东吴墓》,《考古与文物》一九八四年四期。
            (3)(19)广西梧州市博物馆:《广西苍梧倒水南朝墓》,《文物》,一九八一年十二期;李乃贤:《浅谈广西倒水出土的耙田模型》,《农业考古》一九八二年二期。
            (4)徐恒彬:《简谈广东连县出土的西晋犁田耙田模型》,《文物》一九七六年三期。
            (5)《齐民要术·水稻》。
            (6)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一九七二年版第一百五十九页。
            (7)(8)(10)《晋书·食货志》卷二十六。(9)《梁书·王僧孺传》。
            (11)《宋书》卷八十二。
            (12)刘希为、刘磐修:《六朝时期岭南地区的开发》,《中国史研究》,一九九一年一期。
            (13)列宁:《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14)《陈书·武帝本纪》、《陈书·陈拟传》。
            (15)《隋书·地理志》。(16)桂林市文物工作队:《桂林市东郊南朝墓清理简报》,《考古》一九八八年五期。
            (17)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广西恭城新街长茶地南朝墓》,《考古》,一九七九年二期。
            (18)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工作队:《广西永福寿城南朝墓》,《考古》,一九八三年一期。
            (20)稽含:《南方草木状》。
            (22)徐陵:《广州刺史欧阳危页德政碑》,载《广东通志·金石略》。
            


            7楼2011-04-19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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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吴户品与“调”的关系
              吴简中所提到的“调”,情况比较复杂,很多作法都是对东汉的沿袭。例如,官府出钱采购所需物品,在吴简中有时也称为“调”;表示苛捐杂税的“调”,在吴简中也有反映;此外,口算折纳麂皮,可能也称为“调”。[12]无论如何,“下品之下不任调”并不足以说明当时的调是按户品征收的。比如,吴简中嘉禾二年(233年)调布的数额有:
              三丈八尺(6834)、三丈九尺(6905,7533,7833)、一匹(8194)、一匹三丈二尺(6959)、一匹三丈八尺(7685,6821)、一匹三丈九尺(7688)、二匹(4530,7493,7696)、二匹三丈六尺(7794)、三匹(5768,7034,9948)、四匹(6881,7701,7811,7945)、四匹三丈九尺(8195)、五匹三丈九尺(7901)。
              其中以一匹、二匹居多。同在嘉禾二年,所调物品还有:
              调羊皮一枚(8298)、调杋皮二枚(8336)、调麂皮一枚(8356)、调麂皮五枚(8420)、调杋皮四枚(8487)。
              此外,不能确定年代的“调”还有:
              调三丈七尺(10012)、调布五匹(8332)、调布七匹(6286),以及调牯牛二头(2667)、调麂皮七枚(7953)、调麂皮一鹿皮一合二枚(8327)、调皮二枚(8609)、调杋皮三枚(8709)。
              上述所调各种物品及数额,已远远超出九个等次,不论按三品还是九品,都难以说通;仅就调布而言,各等次之间无规律可循,即使用“九品混通”来解释,也同样困难。
              还有两人共缴调布一匹的记录:
              何丘男子李达郭连嘉禾二年调布一匹 (6933)
              男子李达、郭连分明是两个人的姓名,而且姓氏不同,应不属于一家。既然不属于同一家,显然不能称之为“户调”,更谈不上按户品征收了。
              总之,迄今为止,吴简中的“调”,明确提到户品的,目前只有4233号简。如前所述,此简中的“下品之下”并不表明当时户分九品,而可能是对三品之外赤贫户的称呼,因此,不能根据此简推断出“调”是按户品征收的这一结论。既然吴简中的“调”是否与户品有关,尚无法断定,户分九品之说,也无明证,那么,说“调”是按九品征收的,恐怕为时过早了。
              五、户品与徭役
              根据吴简中与户籍有关的记录,某些徭役与特定的户品联系较为密切,现将这类记录引述如下:
                  其二户给库吏中品(5472)
              其一户给度卒下品(5327)
              其七户给郡吏下品(5447)
                  其一户给州吏下品(5452)
              其十二户给县吏下品(5467)
              其一户给县卒下品(5474)
                  其十三户给县吏下品(5648)
                  其十二户给郡吏下品(5677)
              其一户给锻佐下品之下(5429)
              其一户给三州仓父下品之下(5435)
              其一户给锻佐下品之下(5440)
                  其一户给度卒下品之下(5490)
              其一户给□吏下品之下(5602)
              在这些记录中,提到“中品”的只有一条,其余均为“下品”和“下品之下”。
              “给某吏”、“给某卒”中的“给”,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在传世文献中,“给”既可以解释为在官府中供职,也可以解释为服役,这两种用法在《后汉书》及《三国志》中都有例证。表示在官府中供职的例证,如西汉末年逢萌“家贫,给事县为亭长”,[13]东汉时陈寔“少作县吏,常给事厮役,后为都亭佐”,[14]郭太“早孤,母欲使给事县廷”,[15]三国时孙权斥免张温曰:“不忍暴于市朝,今斥还本郡,以给厮吏”,[16]等等,都表示在官府中担任某种职务。另外,当时朝廷有“给事中”一职,“给”的含义也与此同。
              表示服役的例证也有很多,如:
              《后汉书·刘瑜列传》:臣瑜自念东国鄙陋,得以丰沛枝胤,被蒙复除,不给卒伍。[17]
              《三国志·吴书·陆凯传》:先帝战士,不给他役,使春惟知农,秋惟收稻,江渚有事,责其死效。今之战士,供给众役,廪赐不赡,是不遵先帝十五也。[18]
              《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顷之,芝差节客王同等为兵,掾史据白:“节家前后未尝给繇,若至时藏匿,必为留负。”[19]
              “给役”、“给徭”、“给卒伍”等等,均表示服役。
              “给”有上述两种用法,就前面所列吴简而言,其中的“给某吏”、“给某卒”等,应属于服役性质。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度卒、县卒、锻佐等,均属于徭役,二是因为简文中的“吏”,不可能是州、郡、县等各级官府的重要属吏,而只能是对文化水平及行政能力要求不高而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勤杂小吏,否则不可能由“下品”及“下品之下”户承担。
              


              8楼2011-04-19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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